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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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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惰的西瓜
lifelong learner & blockchain enthusiast & tokenomics designer & novel writer

序章 预言与圣歌

她睁开眼睛。教堂里空无一人,石砌的穹顶高高悬挂,上面画满了中世纪风格的人类和野兽,浮华明亮的色彩如同梦幻一般。

好像有合唱圣歌的声音从遥远的地方传来,那是德国作曲家亨德尔所创作的清唱剧中的一段,哈利路亚。她起身,发现自己穿了一袭染血的长裙,长裙在胸口处被刺破,从那里溢出的鲜血晕染到四周,如同一朵百合花。她摸向胸口,那里却没有任何伤口,只能感受到心脏的跳动声。

光线从教堂的彩色花窗中透射进来,在一排排座位间分散,仿若有灰尘在斑驳的空气中流动。她摸向脖子下方,那里和胸口一样光洁而无一物,难以置信的神色从她的脸上一闪而过,随即像是有什么东西挤压着她的胸口一般,她开始大口呼吸起来。

有脚步声在空荡的教堂中回荡着,她回头,看到一个灰白胡子的中年男人正走向她。男人穿着精致裁剪的西装,身材挺拔,眼神慵懒,领口处别着一只酒红色的领结。

“12:28,”男人说,“你醒地恰是时候呢。”

她警惕地看向男人,朝男人抬起了右手。

“别打我。”男人一边摆手一边开玩笑,“你已经睡了三天啦,怎么刚醒来就要打人?”

她这才看到自己的右手臂上光洁柔软的皮肤,像是吃了一惊,慌乱之中收回右手,不停用左手扭捏右手手臂,像是想把自己从梦中唤醒一般。

男人站在一旁没有打扰。他带着笑容看着女孩:“你是我唯一,也是最杰出的作品……你是我的女儿。”

她猛地抬头对上男人的眼睛,男人的瞳孔泛着冰蓝的色泽,但是没过多久却又变幻成了温润的草绿色。

她害怕地朝后退去。

“你还不认识我。”男人叹气。他走向正门外,“你受了太多的苦。忘掉前世吧,你会去向你该去的地方。”


迷迷蒙蒙的诵经声在黑夜中响起,摇晃的篝火在反复的风中坚持而未覆灭。

“如果你们听过他的道,领了他的教,学了他的真理,就要脱去你们从前行为上的旧人,这旧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渐渐变坏的;又要将你们的心志改换一新,并且穿上新人;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

少年人捧着一本辞典般厚实的书在油灯下阅读。尽管电灯已经普及,但是他仍然不喜欢接触太多跟新时代有关的东西。这些新生的事物仿若致幻的迷药,会一步步遮蔽世人看清真相的眼睛。旧的时代还未远去,那些人又怎敢说新时代已经来临呢?

少年还记得自己被族中长老选为新一任祭司接班人的时候,心中的兴奋与憧憬。尽管遴选的条件从来都只是血源而非任何其他的东西,但能够得到古神之力的传承,就意味着他的人生被赋予着不一样的使命。他还记得在仰韶的山洞中所见到的古代壁画,那些是先祖的巫师们用秘术观察天地所留下来的密码。几千年过去了,壁画上所载的文字早已失传,家族的人陆续出走去拥抱外面的新世界,留下来的唯有那些真正认清流淌在自己血脉中的使命的人。

那个山洞被族人叫做磨盘洞,据说是初代巫咸和巫即修建法阵、预言未来的地方。尽管作为后代的他们没能继承下去先祖的荣耀,无法解读壁画上的文字,但是那句“古帝来假,域彼四方”一直被当做是初代巫咸的预言辈辈相传。

尽管年幼的少年并不知道预言的含义,但是他知道,当那群站在光明中的人类欢呼庆祝新的时代的时候,他们没有发现那些潜在的危险正悄然生长。而他的家族,他的国家,就是这样隐藏在黑暗之中,一次又一次地斩断危险的藤蔓,清除一切可能的威胁,成为真正守护这世间的人。

“当不死之鸟再度降临人间的时候,世界将覆灭于痛苦的灵魂之中。”祭坛上的男子睁开眼睛。

这是一座高大的由巨石砌成的祭坛,祭坛四周是用石头雕刻成的火台,碧绿色的火焰在火台上燃烧着。祭坛正中摆着巨大的野兽的骸骨,男子披散头发,赤裸着上身,下半身巨大的蟒尾在台面上游动盘旋着。

祭坛之下是满地的篝火,在一片漆黑之中映出披裹兽皮、腰间别着石刀,跳着祭祀舞蹈的战士们的脸。人群的最前方是一位满头白发、佝偻着身体的老人,他的身边站着一个着黑色长袍,看不清面目的人。长袍不知用什么材料所制,偶会有异光自全身流过,在长袍的帽子顶端,映着一个形似沙漏的奇异的符文。

“先知以为我国的巫术是否准确?”老人声音低哑。

“我能预知世事,却并非通晓一切,”笼罩在长袍里的人开口,是一个男子的声音,“我愿意相信你们的预言。”

他弯腰对老人低语,“未来将会有一场灭世的灾难。告诉你的族人,无论如何一定要阻止它的发生!”

“先知可否告知……”

“我的时间不多了。”男子说,“我并非通晓一切,太多迷雾已经足够遮蔽我的眼睛。”

他还没有说完,就有彩色的光芒闪起,老人禁不住捂住眼睛,那是他一生中从未见过的刺眼的光芒。伴随着祭祀进行的和歌和舞蹈也在这一刻暂停,所有人捂起脸眯着眼睛看向男子身边的那片光。仅仅是一瞬间,光芒消失,男子也随之消失不见。

祭场一片安静,只有连绵的篝火在凛冽的风中低语着。


男人走下橄榄山,眺望远处的桥面。在很多年前,有一位风情万种的女子曾经从那座桥上走过。那是一位美丽端庄、容颜能令世间为之倾倒的女子,然而却没有人知道她的另一张面孔是丑陋可怖的女巫。那个时候他坐在桥头的位置,等待着女子的到来。他知道女子要来到这座城市完成一项重要的任务,她本是半岛南方的国王。

女子似乎也注意到了在桥这边的他,她朝男人轻笑,踏着步子走近。男人站起身,拍拍屁股上的灰尘,那个时候他还穿着绢纺的长袍,头顶像模像样地扎着名叫“库非耶”的头巾。男人不知道自己那个模样有多滑稽可笑,等女子接近的时候,她显然没有忍住地笑了。

“我等你很久了。”男人斜靠在桥上的栏杆上,假装面色忧郁。

“等不及了么?”女子媚眼望向他,语气中满是挑逗。

“咳咳,”男人掩饰性地清了清嗓子,“你是要去见所罗门吗?”

“你怎么知道?”女子轻笑。

“我,我有预言未来的能力。”男人说,“你会爱上他,然后嫁给他的。”

“哦?”女子说,“这样不好吗?听说所罗门可是一位阳光潇洒的男子呢。”

“可是你不是。当他发现你的真面目时,他会毫不犹豫地杀死你。”

女子愣住,眼前这个男人想必已经知道了她的秘密。片刻她又轻笑道,“如果你不说,谁会知道呢?预言家。”

她朝男人调皮地眨了眨眼睛,然后轻踏着步子继续走去。男人没法伸手拦住她,只好在背后喊道:“可是你会死的啊!”

女人顿住,转身朝他轻轻一笑:“我也跟你说一个预言吧。看见这座桥了吗?”她指向刚才经过的那座木桥,“有一天,这桥上的木板会杀死上帝的儿子。”

“你相信吗?预言如果只是预言,那就不会存在了。”

男人定住。他在品味女子话中的意思。女子的裙裾在正午的微风中轻轻飘着,一点一点地走远了。

男人从西装袖口中掏出一条手帕,将山道上的碎石和泥灰打扫干净,然后铺上手帕坐在上面。阳光正好,远处的木桥上零散着走过几位行人。他拨动手中的Grande Sonnerie订制三问表,那是他常戴的腕表之一,宛若教堂钟声的报时声响起,时间已经是13:15了。

第1章 平安夜

“我真傻。真的。”

王崇抬起他没有神采的眼睛,说:“我单知道塑料泡沫很容易着火,我不知道石头也能着火。我一清早起来就跑到仓库里去,抓了一篮子石头,叫胖丁到外面……”

“那是白磷。”坐在床边的女人打断他。女人没有化妆,眼角隐隐有一些皱纹。

“白磷,白磷。”王崇默念,然后一下子从床上蹦起来,“白磷?”

女人看着王崇,眼神复杂。

“你先坐下来吧。”她说,“感觉怎么样?”

王崇才想起来,他瞅瞅自己。这么一瞅把他瞅慌了,他的手掌整个呈一股烤肉色,有的地方完全黑了,有的地方则像是没烤熟一般呈现出粉红色。手臂也是斑驳嶙峋,像刚被头野猪啃过一样。

“啊!”王崇尖叫。

女人坐在一边并没有反应。

“啊!”王崇再次尖叫。

“王崇你可以安静点吗?”女人打断他。

王崇停了下来,愣愣看着女人。女人面容憔悴,她一直看着王崇,也不说话。王崇有些尴尬地眨了眨眼睛,就在这一刻,他发现有一些不对。

女人一下子就哭出来了,像是憋了很久,一哭泪水就止不住,肩膀也开始不停地颤抖。

王崇伸手摸向眼睛,之前不安的预感化为了现实——从眼睛周围皮肤的起伏程度来看,想必情况和他的手差不多。

王崇低下头来。过了很久,他说:“胖丁呢?”

女人没有回答,仍然低头哭着。

王崇看着自己的手,他用力捏了一下自己,并没有疼痛的感觉。像是意识到什么似的,他用力用手掌拍向墙面,可是耳边只有啪啪的响声,他的手没有任何感觉。

王崇无力地垂下手来。他坐直身体,看向窗户,那里窗帘正透着朦朦胧胧的亮光。

“妈。”王崇说。

女人还没有停止哭泣,她抬头看向全身暗红色、只保留着人的形状的儿子。

“咱把窗帘拉开吧。”王崇说。

“不行。”女人说,“医生说你目前尽量少见光。”

“医生?”王崇苦笑,“真的是医生吗?如果是医生,我得救了,胖丁为什么没有?”

“对不起。”女人说。

“爸爸呢?”王崇说。

“你爸爸公司的事走不开,他每晚过来陪你。”女人说。

王崇沉默。

“是我害死了胖丁。”

“不,不,儿子,”女人一把搂住王崇,王崇坚硬的皮肤硌着她的胸口,“不是你的错。”

“是我,”王崇终于想要哭了,可是他的眼泪流不出来,“是我把那堆白磷放到外面的,也是我非拉着胖丁到工厂里去拿碳酸铵的,老师上课说那个东西很臭,我想拿点去逗小欣玩……”

女人轻轻抚摸他的头,什么话也没有说。

但是王崇感受不到抚摸,他全身现在都没有知觉,只能靠眼睛判断自己接触的是什么。所以他感觉情况有点诡异,女人突然不说话,也不动了,似乎也不在哭。

王崇一下子挣脱出来。

女人看向王崇,有些惊慌和不解。

王崇看着女人,然后拉开被子,用手从自己的脚摸到鼻子。他还是没有任何感觉。

“妈,我没触觉了。”王崇觉得这个时候自己应该用哭腔,但是声音一说出口,感觉又不是那么回事。

女人并不惊讶。王崇猜想在救治前她就已经了解了自己醒来后会发生什么。

“妈……”王崇说,“谁救的我?”

“过些日子你会见到他的。”女人说。她停顿了一会儿,“你得好好感谢他。”

“嗯……”王崇应道。活是活下来了,只是现在这副模样……

好歹还是活下来了。

“妈。你让我一个人待会儿吧。”王崇说。

女人刚准备同意,却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坚决地摇了摇头。

王崇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是他无法向老妈保证,自己的确不会那么做。现在这个样子,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活着的确是有意义的。王崇想。

可是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王崇看着女人拼命挤眼泪,他想着只要哭出来,就能和老妈抱一起痛哭一场了。他才十四,大好的年纪遇上这种事,谁都想哭吧。不哭出来的话,总觉得心里憋着慌。

还是哭不出来。

卧槽?

王崇突然想起了什么。他从床上坐起来:“妈,有镜子吗?”

“你要看吗?”女人说,“还是先别看了吧。”

“我要看。”王崇语气坚定。

“唉。”女人说,从包中拿出化妆镜。

王崇眼睛一酸——不过不能用酸,已经酸不了了——王崇眼睛一抽,他知道妈妈还是和以前一样最惯着自己,只要他用这样的语气说话,妈妈就永远都会听他的。

王崇接过了化妆镜。

“啊!”尖叫。

女人坐在一边并没有反应。

“啊!”王崇再次尖叫。

女人没有说话。反正说话与否,都已经改变不了事实了。

“我鼻子呢?”王崇看向镜子中的自己,起伏的红肉上面开了两个小洞——那是他的眼睛——下面是一条黑色的拉链,那是他的嘴巴,“我鼻子呢鼻子呢?”王崇要哭了,他鼻子没了。

不过反正也哭不出来……没鼻子正好,别哭了,闭气等死吧。

王崇闭上眼睛。他不想再看下去了。

还好眼睛还在。

虽然是两个洞。

好歹能看见东西。

可是嘴巴?

拉链是什么鬼?

“为什么不给我植皮?”王崇突然想到,“不是可以植皮吗?你们有钱救我,为什么不给我植皮?”

“陈教授说,你的皮肤已经快烧完了,必须先锁死,”女人说,“已经能维持正常生命体征的情况下,再冒险去植皮,你很可能就此死掉。”

“我宁愿死掉!”王崇大吼。但是声音从他嘴里蹦出来,又完全不是大吼的样子。他的声带也被烧坏了,现在他的声音带着一股点流感,中规中矩、毫无感情。

女人看着他,好久才说,“你知道活下来有多不容易吗?”

王崇不说话。他又想起了胖丁。

“好好活着,”女人把王崇抱在怀里,又哭了起来,“儿子,好好活着。”

王崇摸向自己的耳朵,刚刚照镜子的那一会儿他也看到了自己的耳朵,原本是耳朵的位置上是两个黑色的耳机一样的东西。

不知道耳朵还在不在了。

这么过了好一会儿,女人终于停下来不哭了。

“儿子。”女人紧抓王崇的手,想说些什么,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

王崇拍拍妈妈的肩膀。尽管他已经没有知觉,但还是能感觉到妈妈的肩膀和以前一样。妈妈是个爱哭的女人,从十三岁开始他就一直安慰妈妈不要哭,也就是去年。他刚比妈妈长得高。

“妈,”王崇说,“我会活着的。”

“我会活着的……”王崇一边喃喃一边看向窗户。尽管有窗帘挡着,仍然有窗外朦朦胧胧的灯光透进来。

应该是傍晚了。病房里面昏昏暗暗的,透过窗帘可以模糊看到窗外陆续亮起的几处灯光。在那些灯光下,有多少健健康康有鼻子的人,有男生有女生,有和他一般年纪的少年,有刚出生的婴儿和迟暮的老人,也有和他父母年纪一般大的中年人。

昨天他也和他们一样……

不对啊?今天几号了?

王崇瞥向病床对面挂着的电子时钟,显示屏上几个红色的数字在昏暗的房间中格外地亮。

12.24。

“平安夜……”王崇想。他想起去年平安夜小欣送给他的苹果,学校的广播播放着贝多芬的《欢乐颂》,王崇把他的苹果放到小欣的桌子上, 胖丁则在旁边笑嘻嘻地说“平安夜大家都要平平安安……” 胖丁。

病房的门被打开来,爸爸拎着包走进来。

“儿子你醒了!”

王崇朝着爸爸笑,但是他知道他现在看起来绝对不像是在笑的样子。

爸爸把包放在桌子上,走到病床一旁。王崇能看出爸爸满脸欣喜背后的悲伤。 爸爸握着他的手,看着他的脸和身上烂掉的皮肤紧皱眉头。突然他像是想起了什么,起身走到桌子旁,从包里掏出来三个苹果。

“平安夜大家都要平平安安!”他说,“儿子,圣诞节快乐。”

王崇接过苹果。他想啃上一口,却发现自己被安上了拉链的嘴巴里……牙齿没有感觉。

一瞬间王崇只想扔掉苹果,冲到窗户前,打开窗户跳下去。

“我们都要平平安安。”妈妈说。

王崇闭上眼睛,抱住爸爸妈妈。他不记得自己想什么,或者要想什么,也实在不想去想什么了。

他永远记得那一天。

2009年8月30日,开学的前一天。他和最好的朋友胖丁遇到火灾。

2009年12月24日,胖丁死了,他还活着。

第2章 陈弘

“王崇,快进来,”妈妈的声音响起,“这是陈弘陈教授,你叫叔叔就好。”

王崇瞅瞅四周明亮的装饰,大理石地板反射的灯光让他觉得头晕。距离刚醒那会儿已经过去几个月了,他才能够适应光线,刚一适应光线,就被妈妈来过来和这位陈叔叔吃饭,说一定要好好感谢陈叔叔的救命之恩。

救命之恩?说实话王崇很感激自己能够活下来,但是他实在不想感激把自己变成这样的这位陈叔叔。他可以把自己变得更像人,比如留下鼻子,嘴巴上不要放拉链或者诸如此类。

王崇根本不相信,也不愿去相信,这位陈教授是真的没办法,才会把一个拉链封在他的嘴边。难道他是在缝纫间做的手术吗?

绝对不是。他一定只是想看笑话而已。王崇可以想象自己的父母是如何哀求他,让他想办法救自己一命。于是他就用上他不见得高明多少的医术,在发现嘴的部分已经很难正常挽救时,就随手拿了个拉链给缝上了,反正钱已经拿了,也不能要回去不是吗?

所以即使花了那么多钱,拼了命活下来,又有什么用呢?从爸爸车上下来的时候,王崇用头巾、帽子、口罩和墨镜把整个头部都紧紧包裹住,可即便如此,他还是能觉得旁人在用异样的眼光看自己。这不是他第一次外出,可是这种感觉是无论外出多少次都改变不了的。

“叔叔好!”王崇尽力表现出恭敬与感谢,尽管这从他的声音里根本听不出来。王崇摘下墨镜和帽子,解开头巾和口罩,朝妈妈的方向走过去。这是他事故之后第一次在除父母之外的其他人面前露出自己的脸。不过也不算第一次吧?至少在刚缝好他的嘴的时候,这位陈叔叔可是对他的样貌记得很深呢。

陈弘是一位个子不高的中年人,稀疏不齐的头发向后竖着,穿着一件看起来不是那么教授的卫衣,看起来是经常运动,身体很棒的样子。 他看着王崇的脸点了点头,似乎对自己的作品颇为满意。

王崇一下子就怒了,“为什么要把我的嘴缝成这样,还要把我的鼻子割掉?”

这话刚说完,王崇就觉得有点不对。对面坐着的毕竟是他的救命恩人,不管心中如何不满,脸上总得陪着笑才是。再怎么说,也是人家把自己救活过来的啊。

没想到陈弘和妈妈都没有作出回应——王崇这才想起来自己说话已经没有语气了,内心再怎么汹涌,表现出来的还是水波不兴——陈弘倒是考虑了一会儿,然后给出回答:“当时你的嘴附近的肌肉已经全部烧没了,如果用普通的植皮,没有肌肉和神经,你根本无法控制,那样的话,不过是一团肉堵在你的嘴上而已,鼻子也是一样。你是愿意嘴上挂个拉链呢,还是一团死肉?”

王崇想了想,还是拉链好一点。

“那鼻子呢?鼻子多一团肉又没什么关系。”王崇说。

“如果你全身都是腐肉,嘴巴上挂个拉链,你是希望你的鼻子像伏地魔,还是像小丑?”陈教授说。

“那……还是伏地魔吧。”王崇悻悻坐了下来。

“儿子,陈教授做事总有理由的,”妈妈说话了,“总不能明明可以植皮却给你割掉吧?陈教授做的都是对你最好的选择。”

“哦。”王崇垂头丧气,他没话说了。

“正常正常,”陈教授说,“说实话我很佩服小崇,年纪轻轻就能够有勇气来接受这样一个样貌,绝对的难能可贵。”

不接受能怎么办。王崇想。

“是啊,我们小崇真的很难得。”妈妈也跟着夸奖了王崇。

自从出了事以后,妈妈就推掉了所有的工作以及社交活动,连以前最喜欢和姐妹们一起参加的舞会也不去了,每天在家亲自陪他说话,和他一起打游戏——火灾之后家里早早就办了退学,恢复了之后王崇也无法以那样一个样貌到街上去,电子游戏便成为唯一一项能让他忘记烦恼的东西。虽然他打得很烂,每次还要靠几乎是第一次玩游戏的妈妈带。

事实上,他和所有的同学都不联系了,他换了电话和QQ,不想让老同学看到自己现在这副样子。

他们都认为我和胖丁一起死了,才是对我也是对他们最好的事情吧。王崇想。

想到胖丁,王崇就会想他的父母。胖丁的父母是在商场里做小生意的商贩,虽然保证生活以及稍大一点的开销没有问题,但也是绝对负担不起太过高额的医疗费的。王崇会猜想妈妈付给陈叔叔的钱,会有一千万吗?还是更多。的确把那种程度的一个生命救回来,付多少都不会算多的。

所以胖丁就这么死了。王崇想。因为没钱。不是没钱,是没有足够多的钱。胖丁的父母也许可以通过借款来凑够一百万,但却永远凑不齐一千万,更凑不齐比一千万还多的钱。可是如果陈教授要价一亿呢?爸妈或许会卖掉公司,勉强可以付得起,如果是一百亿呢?大家都说生命无价,生命真的无价吗?

王崇想,如果要价一百亿,即使是他的父母,也无法凑齐了。那么接下来他们要做的事,就是眼睁睁看着他们的儿子死掉,就像胖丁的父母那样。所以说到底,生命总归是有价格的。生命无价,只是因为付不起的缘故吧。

“儿子,”妈妈在王崇面前挥了挥手,“你怎么了?”

王崇回过神来,“没什么。”他想起以前和爸爸一起去过的酒局,看到自己面前的杯子,便站起来朝陈弘敬酒——尽管他的杯子里装的是饮料——“陈叔叔,谢谢你救活了我。”

“哎哟……你看,”妈妈显然没有料到王崇这么做,一时有些慌乱,“你看这孩子,跟他爸学的,这么小就……”

“没事没事,”陈弘站起身来,举杯说道,“人总归是要长大的嘛。”

“谢谢陈叔叔。”王崇想将杯中的饮料一饮而尽,但是最终还是找了一根吸管。

陈弘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个孩子。

“小崇,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救你吗?”陈教授突然问。

“当然是……”王崇愣住了,难道不是爸妈付了钱吗?

“当然是因为和爸妈的关系好。”王崇说。

“哈哈哈。”陈弘笑了,“是这样没错。”


在妈妈起身上厕所的间隙,陈弘突然将同样的问题又问了王崇一遍:“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救你吗?”

王崇看向陈弘,他金丝框的眼镜下,一双眼睛正紧盯着自己。

王崇觉得陈弘之所以再问一遍,就是要他把自己最真实的想法说出来。如果他再回答一些有的没的,可能对双方都不是一件好事。更主要的原因是,对方的目光把他给看怕了。

“妈妈给了很多钱。”

“哈哈哈……”陈弘大声笑了起来。刚从厕所出来的妈妈听到笑声,也笑道:“我儿子又做了什么事情?”

“你儿子,”陈弘说,“很有意思。”

他把一大片鱼肉夹进自己的嘴里。

王崇皱起了眉头——当然在现在的状态下也没人知道他皱起了眉头,或者换句话说他也没有眉头——总之王崇皱起了眉头,他觉得这个陈教授不只是一个医术高超的医生,而他救自己,也一定有一定的目的。也许并不是钱的问题。

所以到底是什么换回了自己的一条命?

王崇看向陈叔叔,他正在高兴地嚼着鱼肉,一边和老妈聊着,不时哈哈大笑。王崇觉得他俩都忘记自己旁边坐着个没有鼻子、拉链当嘴巴的怪物了。

第3章 胡狼之水

“那么我就先走了,”妈妈站在电梯口,笑着说,“我儿子就拜托你了。”

“没问题的。”陈弘挥挥手。

“儿子,待会叔叔会给你做一些详细的检查,我和你爸再晚些时候来接你,可以吗?”

王崇点头。他知道爸爸一直等在下面,他和妈妈待会要一起去跳舞——自从自己出事以后,妈妈已经很久没有去跳舞了。王崇很高兴自己的痊愈能够让妈妈也能回复到从前的生活,他也在努力活下去,而且是好好活下去。

不过爸爸刚才为什么没有一起上来呢?

“减肥呢,儿子,”爸爸这样说,“酒店点菜吃不惯。”

王崇可不信爸爸要减肥,自从跳槽开起了公司,爸爸的肚子就越来越圆,公司开得越大,肚子圆得越快。如果爸爸说要减肥,那大概是公司开不下去了。

难道这位陈教授和爸爸当年是情敌?除了有点老之外,其他的似乎都符合……

王崇摇摇头,他该是想多了。

“我们可以走了吗?”陈弘示意。

“哦好的,”王崇回过神来,“走吧。”

“我再问一遍,”陈弘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救你吗?”

王崇回答不出来,可他也不甘示弱,“肯定是有目的的。”

“目的自然是有,”陈弘很坦然,“你想知道吗?”

“我当然想,”王崇说,“你又不说。”

“你想知道嘴巴上为什么要装上拉链,”陈弘说,“你咬紧左边第三颗牙齿。”

“咬紧牙齿?”王崇想我被烧得也就剩下牙了,“咬住了。”

“咬住了?”陈弘疑惑。

“咬住了。”王崇说。

“咬住你怎么说话的?”陈弘说。

“呃……”王崇一想,这倒也是。就继续使劲想咬紧牙齿。

最后他哭了,“我牙也被烧掉了。”

陈弘叹了口气,“牙齿还在,应该是牙龈周边的神经损坏了。你用手按压那里的牙龈吧。”

王崇照着做了,突然他感觉到嘴里一阵颤动,一根银色的小针从嘴里射了出来。

“我在里面放了毒针,一次一发,可以出奇制胜,”陈弘轻松躲过朝他射过去的银针,好像完全不在意这种危险,“你这样也好,就不用担心误触了。”

“可如果银针射出来的时候嘴巴是紧闭着的怎么办?”王崇追问。他觉得这个东西很不靠谱。

“我在银针的控制装置上加了光感器,在闭嘴的纯黑环境下银针是不会射出的。”

王崇跟陈弘走到走廊尽头,他看到面前一间挂着“907”数字的客房,陈弘在房门前的指纹锁上按下手指,门开了。

“走吧。”陈弘说。

王崇一脸懵逼地跟在后面。

陈弘带着王崇走进客房中的一处书橱,他扳动起书架上放置的一只盘旋着的蟒蛇雕塑,书架便如电影中放映的那样旋转起来,露出背后的暗门。暗门整体呈黑色,上面用浮雕的形式刻了很多蜿蜒着的蛇。在暗门中间有一个小孔,从孔中透出莹莹的绿光。

“绿光表示检测安全。”陈弘说。

“叔叔你……喜欢吃蛇?”王崇憋了好久,才呆呆地说。

“……”

“你是特工吗?还是恐怖分子?”王崇胡乱猜测。

“我说我只是一个科学家,你相信吗?”陈弘说。

“不信。”王崇说。你都这样问了,你还让别人怎么回答。

陈弘轻声一笑,低头朝小孔看了一眼,“进来吧。”

王崇看到暗门缓缓打开,里面……又是一座电梯。

“我不想进去。”王崇感觉有些不妙,但是妈妈把他丢在这,他又不能直接逃走。

妈妈知道这些东西吗?如果知道,她又如何放得下心把自己一个人丢在这里?

“我妈知道吗?”王崇问。

“不知道。”陈弘回答地很干脆。

“那我不进。”王崇说着就朝门口跑过去。

“你想知道我怎么救活你的吗?”陈弘说。

王崇停止脚步。他猜想一定是用了什么非正常的医疗手段。可到底会是什么呢?

“想。”王崇嘴巴干涩。

“你被送过来的时候,全身上下没有一处是不露出骨头的。”陈弘说。

“什么?”王崇下意识摸摸自己的老二,在他的意识里那里总归算是一根骨头的。

“你的小弟弟,”陈弘显然看到了王崇的动作,“万幸只有轻度损伤,但是治疗过后只保留了基础功能……”

“基础功能?”王崇突然感觉后背发凉,“什么叫基础功能?”

“你自己体会吧。”陈弘撇撇嘴。

王崇一脸懵逼。

“当时你全身都烧得不成样子,”陈弘继续说,“比现在还难看。”

王崇觉得有些受伤,尽管知道自己现在很难看,但总归还是从别人的口中说出来更令人难受一些。

“我无法以任何正常的医疗手段去处理你。”陈弘说,“这一点你需要理解我。”

虽然听妈妈说过,陈教授成长于俄国,汉语说得不是很好,但王崇总觉得这个“处理”有些怪怪的。

“理解理解。”王崇连忙应道,不理解又能怎样?

“我和你爸爸之前做过同事,才会帮你。”陈弘接着说,“你爸爸知道我对你要做什么,他说只要你能活下去。”

“只要我能活下去。”王崇重复道。一时接受了太多信息,他还没有反应过来。

“我表面上是生理学教授,全国知名的生理医学专家,实际却不过是个瞎捣鼓的家伙罢了。”陈弘咬着嘴唇笑了一下,“就像电影里说的那样,我是一个邪恶科学家。”

邪恶科学家?王崇直接在心里摇头做了否定。这眼神,这头发,怎么看也不像啊。

“我配置过一种溶液,”陈弘斟酌着用词,以防王崇听不懂,“这种溶液可以最快地固定住任何有机组织,在保持其生理机能的前提下限制其行动。深一点说,其实是在有机结构的分子链之间打上了结。你能听懂吗?”

王崇心里咯噔一下。他大致能够听懂,他的爸爸原本就是做生理研究的,经常会在饭桌上给自己普及一些基本的生物和化学知识。陈叔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他的皮肤现在大概就和死尸差不多,不会感觉到痛,也没有触觉之类的东西。

王崇慌了。

“我把这种溶液叫做‘胡狼之水’。”陈弘说。

“胡狼之水?”王崇说,“你确定不是福尔马林?”

“胡狼指的是阿努比斯,古埃及神话中的死神,”陈弘说,“阿努比斯被认为是赛特与奈芙蒂斯之子,在塞特杀死奥西里斯之后,将奥西里斯的器官送给阿努比斯,阿努比斯协助伊西斯将奥西里斯的尸体做成了木乃伊,所以阿努比斯也被尊为防腐之神。古埃及人的死者之书《死灵法典》中记载,在木乃伊制作的葬礼仪式期间,祭司通常会戴上胡狼面具。”

王崇被这一大堆名字绕晕了。“你说……防腐之神?”

王崇觉得这些人真是没事干,怎么什么东西都要整一个神出来。

“你全身外露的皮肤,都是靠胡狼之水得以固定,才不致感染还有更多的问题。”

“那我的器官呢?”王崇问,“皮肤烧成那样,器官应该也全部都坏了吧?”

“也用了胡狼之水。”陈弘说。

“怎么可能呢?”王崇大声说——不过他大声说跟不大声说好像没什么两样——“器官一坏,人立马就死了,用这个什么水有什么用呢?”

“器官一旦发生破坏,总是会不断衰竭的。”陈弘说,“所有因器官损坏导致的死亡,都是因为情况在恶化,因为你无法遏制,它就在恶化。而胡狼之水,直接终止了这种恶化进程。你的一切举动,都基于你被胡狼之水浸泡前的状态。”

“这样也行?”王崇表示不信,“这么简单就能遏制器官衰竭了?而且这个什么水,名字怎么这么难记。”

“胡狼之水。”陈弘说,“我觉得寓意很好啊。阿努比斯既是死神,又是防腐之神。”

“那不如叫死水好了,”王崇说,“又好听又好记。”

“……”陈弘虽然觉得有什么不对,但是他竟然无法反驳,“随你吧。”

“还好那个时候你的器官损害不是很严重,”陈弘继续说,“否则即使你活着,也有可能每一次呼吸都会享受万蚁噬心的痛楚。”

“这词从哪学的。”王崇一哆嗦,“所以我的整个身体就停留在现在这个状态,再也不会改变了是吗?”

“是的。”陈弘说。

王崇看看自己暗红色的皮肤,摸摸胸前被烧得差不多的肌肉,虽然没有知觉,但心里还是松了一口气。无论如何算是堂堂正正地活了下来,而且值得庆幸,幸亏火灾前自己没有爸爸那样的大肚子,否则真要一辈子活在羞耻里。

“相比于你的朋友,你算是很幸运的了。”陈弘意味深长地看着王崇。

“什么?”王崇皱起眉头——尽管没有人能够看到他皱起的眉头,或者说他其实根本也没有眉头——“你好烦,不是不是,你为什么不救我朋友?”

“死水有限。”陈弘说,“你觉得我该救谁?”

王崇乖乖地闭了嘴。在那种情况下自然是救他王崇,即使是现在让他选择,他会选择放弃存活下来的希望而选择救胖丁吗?他当然希望胖丁活下去,但那是一起活下去,如果一定要在两个人之间选择一个人,王崇真的不知道自己会选择谁。

“我们都会这么选择,这就是人类。”陈弘走进电梯。

第4章 弥赛亚

“你要一起下来吗?”陈弘在电梯里说。

“那就一起下去咯。”王崇撇撇嘴。他现在一身的死人皮,死猪不怕不开水烫了。

陈弘伸手拦住电梯:“那就过来啊……”

王崇走进电梯,看到电梯里只有一个按键,“楼层呢?”

“秘密基地要什么楼层?”

“不是……我们不是在9层吗?秘密基地在几层?”王崇说。说完他又觉得不对,既然是秘密基地,当然是在地下了。

“如果你知道秘密基地在几层,”陈弘说,“恐怕我得杀你灭口。”

王崇下意识往后一退,尽管他知道陈弘在开玩笑——既然都已经带他进到这了,还在乎几层不几层的事情?

“这是你的酒店?”王崇问。

陈弘点头。

“我靠,这么有钱。”王崇下意识地说。

陈弘不可置否。“我们走吧。”他说。电梯门已经开了。

有聚光灯打在电梯口,王崇朝外面看去,灯光刺眼,什么也看不到。他犹豫着跨出电梯门,等到眼睛逐渐适应眼前的环境后,才逐渐看清这个所谓的“秘密基地”的内部环境。

什么都没有。

四周是黑漆漆的墙壁,狭小的立方体空间内空无一物。在王崇的左右两侧,各有一个紧紧关闭着的入口。

王崇站在电梯门口,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你选哪边?”陈教授问。

“左边吧。左边含义比较好。”王崇胡扯。

“那就左边。”陈教授笑着朝左边走去。

“那……那就左边?”王崇跟着跑了过去。

面部扫描之后,门开了,王崇从陈教授身后冒出来朝门后看过去——他失望了,门后面又是一个类似的立方体,全是黑漆漆的墙面。

“再选一次吧。”陈教授说。

“选完还要再选吗?”

“不用了。选多了我们自己也烦。”陈教授说,“你不要小看这个。大敌在前的时候,这是最有效的干扰对手的方式。”

“如果对方不从这边走呢?”

“这个入口是最容易进入的。”陈教授说,“当然,如果直接攻击基地护盾的话,扛不住那也没办法。”

“护盾……好科幻。”王崇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左边吧。”

陈教授朝左边走去,王崇跟了上去。

“我有一个问题,如果我两次都选右边呢?会进到同一个地方吗?”王崇问。

“你想知道的太多了。”陈弘打开门。这次没有面部扫描,他用的是左手上的一枚戒指。

“怕我知道多就不要带我下来啊。”王崇不满。

“我只是在做我应该做的。”陈教授说,“我用死水救活了你,就必须对后续可能引发的后果有所掌握。”

“哦……”王崇说,听起来似乎没什么问题,只是……

“你是说会有后遗症?”

这个时候他们已经进到陈教授所谓的“秘密基地”里面了。空间很大,顶部是纵横排列的钢结构,几个巨大的照射灯维持着阴暗但可视的室内环境。王崇看到零散着排列的一些实验台和带着口罩忙碌的实验人员,耳边不时有一些奇怪的刺啦和爆炸声。那是化学溶液反应的声音,就和他在学校里做的实验一样。

“有没有后遗症,”陈弘说,“我也不清楚。所以需要进行后续的观察。”

他们已经走到了场地中间,陈弘推开门,王崇看到里面坐着一个女孩。女孩披散着长发,背对着他,看起来年龄不大的样子。

“这是弥赛亚,和你一样受到胡狼之水治疗的孩子。”陈弘介绍道。

弥赛亚转过身来。她眉毛修长,肤色白皙,淡蓝色的瞳孔里透着冰冷。王崇觉得她像北欧人,因为他以前听说北欧人特别地白,给人的感觉会是近乎透明。女孩的皮肤很好,看起来不像是曾接受过胡狼之水治疗的样子。

“你好,我是王崇。”王崇伸出手来。

女孩没有跟他握手,也没有说话。

王崇这才反应过来,刚刚自己为了怕吓到基地里的人又把头部裹得严严实实的了。但是女孩的态度让他很不爽,他收回手来摘下帽子,解开口罩,看向女孩。他很期待见到女孩看到他这张脸之后的反应。

他失望了,女孩毫无反应。毫无反应的意思是,面部没有发生任何异动,嘴巴没有抽,鼻子没有吸,眼睛也没有眨,也就是说,女孩既没有被王崇的尊容吓到,也没有被触动,总之就好比王崇根本不存在似的。

这让王崇很伤自尊。自从变成了死人脸和拉链嘴,王崇终日不敢外出,就是怕别人看到他的这张脸——当然看到其他地方也怕,不过其他地方也不容易让人看到。假若王崇一丝不挂(仅指脸部)地出现在大街上,迎面走来一两个拿着奶茶或者冰淇淋,或者一盒五个现炸的臭豆腐总之手里一定会端个东西的姑娘,他就会朝她们挤出最纯真善良的微笑。等女孩们见到他的尊容,就会尖叫,手中的奶茶或者冰淇淋或者臭豆腐也会吓得摔到地上——这就是手中为什么一定要有个东西,可以烘托出女孩们的惊吓程度,渲染一下气氛。

总之女孩们一边尖叫一边跑,等到跑的距离差不多了,相互之间就会手拉手绕着王崇围上一圈,对他的经历表示好奇。这时王崇顺势将自己的悲惨经历和盘托出,于是大家按顺序一个个张大了嘴巴,等到张完嘴巴再按原顺序开始流眼泪……

总之不管怎样得有些反应,就算是厌恶也好……厌恶也能让他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感受到自己还活着……如果看到这样的自己都毫无反应,这个叫弥赛亚的女孩的心里,究竟是会是什么样子?

“你好,我是王崇。”王崇再次伸手过去。

陈弘在一旁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两个孩子。女孩仍旧没有伸手,她起身要走。

王崇皱眉。

“你好。”王崇第三次说这两个字。他感到内心深处涌上来一股屈辱感。

女孩已经站了起来,王崇伸手拦住她。

女孩看向王崇,没有说话。王崇感觉好像有无数根细小的冰丝从她的眼睛里爬过来,他不禁哆嗦了一下。

“她不会说话。”陈弘终于出声了,“她的声带在一次车祸中被完全焚毁了。”

王崇一愣,赶紧放开手。女孩从他身边走过,王崇有些愧疚地低下头。

该死,怎么不早说。

“你们想办法多交流。”陈弘说,“我待会带你们一起出去。”

他说完,就朝王崇笑笑,然后开门走了。

王崇呆呆看着陈弘出去,呆呆看着门合上,然后呆呆……卧槽,就这么走了?说好的……说好的啥?妈的忘了。

王崇有些胆怯地看向女孩,女孩这个时候已经走到了另一边,抱腿坐在地上。她穿着不合身的长袖,袖子甚至长到在她坐下来后垂到了地上。女孩低头看着地面,王崇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什么也没有看到。

“多交流,多交流……”王崇在心里默念,然后扭扭捏捏地走了过去。

还没靠近,女孩就突然抬头,一双冷冰冰的眼睛看着王崇。

“卧槽,这是要干什么……”尽管心里很慌,王崇还是一步一个脚印,稳稳当当地朝女孩走去。

女孩抬起手臂。长袖落了下来,露出三根黑黝黝的炮管。

第5章 感谢生命

“看起来她似乎很不喜欢你。”陈弘朝坐在不远处的弥赛亚努努嘴。

“岂止是不喜欢,简直是要杀了我。”王崇没好气地说。

“弥赛亚不会轻易动手的。”陈弘说,“她是一个乖孩子。”

“乖孩子?”王崇差点没拍桌子。

“她从小就没有右手。”陈弘说,“我很早就开始设计那条机械手臂了,那是她的成人礼。”

“成人礼?”王崇有些惊讶,“她十八了?”

“不要随意问女孩子的年龄哦。”陈弘笑笑。

“我只是……”王崇说,“觉得她没有那么大。”

“她看起来的确很小。六年前,发生了一场车祸。”

王崇才想起来,之前才说过的,车祸毁了弥赛亚的声带,“你用了死水?”

陈弘点头。

“在她的脖子下方,有一道很深的痕迹。在用死水前,那里已经可以见到骨头。”

“颈动脉……”王崇第一反应是这样竟然也可以活下来。

“及时止住了血。”陈弘说,“弥赛亚小时候跟我学到了不少。她自己救了自己一命。”

“终究还是死水吧。”王崇说,“你不是说死水只可以固定组织吗?难道……”

“她现在每一次呼吸,都像是用刀片划开脖子。”陈弘说。

王崇沉默了。他没想到真的会有这样的情况。

“可是六年前的死水,就已经和现在一样了吗?我是说,功效啊之类的……”

“不一样,六年前固定的速度更慢一些。为了保持形态,弥赛亚一个多月都没有动。”

王崇皱起眉头——当然他也没有眉头——不过王崇坚持要皱起眉头。

“她现在,”王崇犹豫着,“还……能算是人吗?”

“怎么不算?”陈弘语气严肃。

王崇低头。

“也许我该摘掉帽子。”

“不行。”

“比起弥赛亚,我这点样子算什么。”

“比起弥赛亚,你这点样子不算什么。”陈弘说,“但是比起其他人,你的确足够吓人。”

王崇翻白眼——当然他也翻不起来白眼。

“我叫她过来吧。”王崇说。总不能把她就这样晾在一边吧。

“弥赛亚不开心的时候,喜欢一个人呆着。”陈弘说,“别管她。”

王崇哦了一声,默默坐了回来。

他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如果六年前你就制造过死水,为什么救我的时候却不够了?”

这个问题很重要。

“你还是怪我没有救你朋友?”陈弘说,“我本没有必要跟你说这么多。”

“所以你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么多?”

“只是觉得有些事情你可能需要知道。”陈弘说,“也许是我错了。”

王崇站起来就要走。

“你一开始就不该踏进电梯。”陈弘语气变冷。

“我只是问你为什么不救我朋友!”王崇转身大吼道。不过由于发声问题,这句话说出来显得很没有气势。

“我救你,不代表我要救你朋友。”陈弘说。

“所以为什么要救我?”

“当然是因为收了钱。”陈弘哈哈大笑,“就像你一开始猜的那样。”

弥赛亚看了过来,她不明白这边在讨论什么。

“不可能!你不缺钱!”王崇说。他不信一个能够建立起秘密基地的人会在乎他父母所提供的那一点钱。“为什么是我?”

“因为我和你爸爸是好朋友。”陈弘眼底露出一丝笑意,“我很乐意帮帮他的儿子。”

王崇转身就想冲出酒店。他觉得再继续说下去也没有意义。陈弘绝非只是简单的一个教授,他和爸爸之间也绝非普通的朋友,甚至可能根本就不是朋友……妈妈不是说要来接自己吗?

突然一股强烈的冲击从玻璃墙外传过来,玻璃爆裂开。

酒店大厅就餐的客人开始尖叫,男人女人,都顾不上提上包裹,甚至顾不上一同吃饭的朋友,各自跳起来朝门口跑去。

最先跑到旋转门的是一个头发花白、佝偻着腰的老头子。还没跑到门口他就已经仰面倒下,随之是跑在老人身后的人发出的甚于先前的尖叫……王崇看到一个高大的身影出现在旋转门后,是一名中年男子,手中提着一把……机枪。

王崇第一反应就是往桌子下面钻,可是他转身看到陈弘稳稳地坐在椅子上,丝毫不见有任何惊慌。王崇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过于害怕从而出现了幻觉,可他明明看到有一丝诡异的弧度自陈弘的嘴角上扬……耳边是阵阵尖叫声,男人、女人、孩子,各类惊恐的声音混杂在一起。似乎已经死了不止一个人了。

中年男子绕开尸体朝陈弘走来。

王崇躲在桌子后面,心砰砰直跳。他透过桌子拐角看向陈叔叔那边,陈叔叔仍然坐在那里,好像根本就没有动过。

“弥赛亚。”王崇听见陈弘说。

弥赛亚从邻桌走过来,挡在了陈弘与中年男子中间。

中年男子显然没有想到会有人在这个时候站出来挡在他的前面。最重要的是,这还是个看起来很年轻的女孩。

“你,走开。”中年男子说话了,声音粗哑低沉。

弥赛亚没说话。王崇知道她说不了话,但在中年男子看来,这算是一种无声的挑衅。中年男子皱紧眉头,抬手就要开枪,但是他停住了。他盯着弥赛亚看了一会:“走开。”

弥赛亚仍旧没有理会。中年男子将手扣上扳机。

“阿乙。你还是老样子,”陈弘说话了,“见到年轻女孩就不忍下手了。”

中年男子猛地按动扳机,王崇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就在同时,弥赛亚举起手臂,随即而来的是金属撞击的巨大声响。那是子弹打在弥赛亚右臂上的声音,高速旋转的子弹没有将金属手臂穿透,反而弹飞了出去。弥赛亚后退几步,手臂上是灼热火红的弹痕。

“阿乙。”陈弘站了起来,扶住弥赛亚,“你一定要这样吗。”

阿乙看着陈弘,眼神中全是仇恨。

“你就这样对待你的救命恩人吗?”陈弘把弥赛亚拉到一旁。

王崇朝旋转门那边看过去,除了零散在地的几具尸体已经没有人了,或者说,整个酒店大厅,除去他和远处对峙的三个人,已经没有人了。他似乎能模糊听到警车由远及近的警报声。

这个人……既然不忍杀害弥赛亚,为什么要杀害其他人呢?

阿乙冷笑,“她是你的下一个作品?”

“不是,”陈弘直视阿乙,“下一个作品已经死了。”

“哈哈哈哈……”阿乙狂笑。

“只有我还活着,”他说,“所以我今天,就是来找你索命的!”

“索命?”陈弘说,“你的命,还是我给的。你是想把它还回来吗?”

“你给的命!”阿乙大笑。他撕开胸前的衣服,露出里面血红色、仍在蠕动的皮肤,“你给的命!”

王崇惊了。男子的情况跟他差不多,除去脸看上去正常,自胸部以及以下的皮肤,全部像覆盖上了一层丑陋的鳞甲——或者鳄鱼皮更加合适,而让王崇开始有些同情他的是,这些皮肤都在不安分的蠕动着,即使相隔这么远,也能以肉眼看到,在男子的皮肤之下似乎有无数条蛆虫在噬咬,可以想象男子的痛苦程度,绝不在弥赛亚之下。他突然觉得自己无比幸运,无论是相比于胖丁,还是弥赛亚和这个男子。上天对他已经足够宽容了。

“感谢生命。”王崇背靠着桌腿坐在地上,仰头吸了一口气。

第6章 局坐

“副作用?”陈弘说。

“你给的命,”阿乙举起机枪,“让我生不如死。”

弥赛亚拦到陈弘面前。

“弥赛亚,你先到一边。”陈弘将弥赛亚拉开,“所以你不想活了?”

“我这样,与死了又有何区别?”阿乙没有再说下去。他直接开枪了。

陈弘没有躲避,事实上那么近的距离,似乎也根本躲不开。但是王崇看到他直接伸手,用左上臂挡住了子弹。

“弥赛亚,你到后面去。”陈弘说。

弥赛亚点头,然后朝王崇所躲藏的地方走过来。她看了看躲在桌腿旁边目光躲闪的王崇,然后安静地坐到了王崇旁边。王崇害怕地看了看女孩,然而暗自往旁边挪了挪。

阿乙此刻的愤怒情绪已经开始夹杂着不安:“你怎么做到的?”

陈弘笑了。他很缓慢地脱去最外层的西装,然后一颗颗解开衬衣的纽扣。整个过程酒店大厅完全没有人发出任何声音,阿乙站在他对面,竟然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等到陈弘将衬衣扔到一边的椅子上时,王崇才知道他这么做的原因。陈弘的背后有一大块死灰色的腐肉,沿着肩膀一直蔓延到胸前去。虽然颜色不同,但是王崇对腐肉的形状很熟悉,他转过头来摸着自己的手臂。他没有触觉,但是能看到自己随着移动上下起伏的手——那是他身上的血肉被固定下来的痕迹。

“弘哥……”十年以来,阿乙第一次这么称呼陈弘。

“我是试验者,也是第一个试验对象。”陈弘走近阿乙,“你知道吗?只要能活着,变成什么样子我都不在乎。”

阿乙看到自己刚才射出的子弹所打在的陈弘的左臂的位置,就像刚刚那个女孩的机械手臂一样,那里只有微微的、被火灼烧过的痕迹。

“你的确不在乎,现在连枪都杀不死你了。”阿乙冷静下来,“而我,每天要忍受这样的痛苦。”

他后退两步,跌坐在椅子上。机枪从他的手中滑落下来,掉在地上。

陈弘没有继续说下去——他当然承受过痛苦,但是他不想将这些说出来,说出来又有什么用呢?

“所以你要杀了我?”

阿乙抬头,眼睛对上站在他对面的陈弘,他对视着,突然无力地垂下了手:“弘哥……我怎么能杀死你……我杀不死你。”

突然他痛苦地瞪大眼睛——陈弘一枪打中了他的左腿。

“这是替这些,”陈弘不知道从什么时候拿出了手枪,枪口还在冒着细细的烟,“被你杀死的人打的。”

阿乙看向酒店门口,那里零散地躺着几个人。他的额头已经渗出了汗珠,死水的不稳定和中弹的左腿所带来的痛苦同时在侵噬着他。那几个躺在地上的人身上流出的血正逐渐变为深色,大厅里只有他、陈弘和那个女孩,诡异地安静。

陈弘穿上衣服,看向酒店的玻璃墙外,“警察已经过来了。”

警笛声像是这个时候才穿透结界,进入到酒店大厅里。陈弘搬过来一把椅子,坐到阿乙身边。

“无论怎样活着,活着总比死了好。”他拍了拍阿乙的肩膀。

阿乙咬着牙吸气,他已经疼得快要晕过去。他转头看向那张熟悉的脸,那是十二年前救他一命的人,是他最为倚重的大哥,“这些年……”

“不要动!”警察已经到了酒店外。他们通过破碎的玻璃窗用枪瞄准阿乙和陈弘。

陈弘没有听阿乙继续说下去。他扔掉手枪站起来,举起双手朝警察走过去。

“站住!不要动!”警察之中有人喊道。

陈弘停住了。他转身看向阿乙,阿乙近乎是躺在椅子上,已经抵不住疼痛,意识模糊地闭着眼睛。


“你的手枪哪里来的?”

“抢来的。”

“抢来的?”

“抢来的啊。他连机枪都有,我抢他手枪怎么了?”

审讯官沉吟了一会,“这两位是你什么人?”

“我朋友的孩子。”陈弘说,“可以请你们长官过来吗?”

“我们长官很忙,没空搭理你。”审讯官说,“老老实实回答问题!”

“他怎么长这样?”审讯官指指王崇。

王崇砰地一下就站起来。审讯官背后的警察举起了枪。

“没事,没事,我屁股疼,站起来活动活动。”王崇堆着笑又坐了回去。

“他脸上怎么缝着条拉链?”审讯官接着问。

“我去你妈的。”王崇站起来就要打审讯官。

审讯官也站起来走到一边,一个过肩摔就把王崇撂倒在地,然后对两边的警察说,“把他给我按住。”

有两个警察走过来,把王崇按在地上。王崇拼命挣扎,然而十五岁小孩的力气,毕竟比不过大人,他被按在地上按得死死的,动也动不了。

弥赛亚坐在一边,没有什么表情。王崇努力瞥向陈教授,他也没有什么反应。王崇感觉既愤怒又委屈。好想流泪。

“你朋友……的孩子?”审讯官鄙夷地扫了王崇一眼,“他怎么回事?”

“火灾。”陈弘说,“治好了就这样。”

审讯官瞧了瞧被按在地上挣扎的王崇,眼睛顺着王崇从头到脚扫视了一遍。王崇被瞧得很不舒服。

“放他起来吧。”

王崇从地上爬起来,想要坐回座位又感觉屈辱,干脆头也不转地走到墙壁边上——对着墙没有人能够看到他的脸,这让他觉得好受点。

“小孩子都这样,爱面子。”审讯官耸肩。“你制服了歹徒?”

陈弘点头。

“人是谁杀的?”

“我杀的。”陈弘说。

“严肃点!”审讯官拍桌子,“警医已经查验了死者的伤口,是机枪的子弹。而你拿的是手枪,你说是你杀的?”

陈弘耸耸肩。

“你要是不配合,就别想从这里出去。”审讯官冷冷地说。

“我不想出去了。”陈弘说,“你们管饭吧?”

“你!”审讯官站起来,狠狠地拍桌子——王崇都想把自己的手换给他了。

审讯官凑近陈弘,“如果对你私自用刑的话,没有人会知道。”

“你骗小孩呢?”陈弘朝天花板一角的摄像头努努鼻子,“你当我傻?”

“那个早被我关了。”审讯官得意道,“我审讯的时候不喜欢被外人打扰。”

“监督你的人呢?”陈弘问。

“我关了监控,他也乐得清静。”审讯官说,“所以你最好老实点。”

“犯人呢?”陈弘不可置否。

“在医院抢救。”审讯官说,“他杀了好几个人。这种人渣直接让他死了不就行了。”

“我说了,人是我杀的。”陈弘说。

王崇有些不敢相信。他知道那个人和陈叔叔的关系非同一般,可是这可是杀人罪,陈叔叔就这么说扛就扛了?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或者说,他这么做到底有什么目的?王崇想起他用死水救自己,救弥赛亚,想起那个秘密基地,总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有监控吗?没有监控如何证实自己的话?”审讯官说,“警方在现场没有找到任何监控录像,那么大的酒店,为什么监控没有开?”

“可能是因为打斗激烈,断电了吧。”陈弘说。

“打斗激烈?”审讯官被逗笑了,为了作掩饰他继续拍桌子,“陈弘!我们已经查过了!酒店是在你的名下!”

“哦,那是我让他们关的。”

“你为什么要关监控?”

“我为什么要监控自己吃饭?”陈弘说,“我为什么要将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录下来,只为了方便你们这些人破案?”

“你……”审讯官噎住,“这是为你们的安全着想,也是国家的规定。”

“所以监控开了,人就不会死了?”陈弘说,“那好,我关了监控,所以人是我杀的。”

“陈弘!我没心情陪你在这里扯淡!”审讯官又拍桌子,他的手都拍红了。

“老李怎么还不来。”陈弘没有理他,低头看了看表。

老李是谁?王崇对着墙壁想。他偷偷朝审讯桌看过去,陈教授和审讯官对峙着,弥赛亚坐在他们旁边,静静地一句话也没有说。

好像一座冰雕。

第7章 肩上长了根触手

“老李?老李是谁?”审讯官说,“李局长?”

“bingo!”陈弘打了个响指。

“你认识李局长?”审讯官绕着陈弘转了转,“那也没用。作为嫌疑人,你得把东西交代清楚。”

“我倒是想交代啊。”陈弘话说得明白。

“为什么不能交代?”审讯官突然弯下腰来,直视陈弘的眼睛。

“与你无关。”陈弘往后避开一步,站了起来,“所以我很遗憾。”

“陈弘!坐下!你现在是犯人。”审讯官是真的生气了。

审讯室的门被打开,开门的小于朝审讯官示意。站在小于后面的是一个体格健壮的中年男子,左脸上有一道深深的疤痕。

“李局长!”审讯官迎了过去。

“这边我来处理吧。”李局长点头示意。

审讯官犹豫回头看陈弘,陈弘斜靠在座位上,也正朝他这边看过来。审讯官有些不甘,“局长,这位犯人……”

“我知道,交给我来处理吧。”李局长挥手示意。

“是!局长。”审讯官低头应答,然后走出审讯室。

“说吧,整件事情。”局长在陈弘对面坐了下来。

“我多年前的一位朋友……”陈弘说。

“又是你的实验?”李局长面带不满。

陈弘点头。

“出了些事故……”

“死的这些人要怎么办?”李局长说。

“谁也没有想到。”陈弘说,“他还能活下来吗?”

“这得看案子的定性以及社会影响了。”李局长说,“当然还有受害人家属的意愿——有关这一点你不必担心,家属肯定是要他死的。他是谁?”

“十二年前的一次事故,妻子女儿都死了,被我救活,不过后来出现了副作用。”陈弘说。

“副作用是杀人?”

“不是。只是副作用害他生不如死,他对我由感恩到恨……”

“所以是来报仇的?”李局长说,“这样滥杀无辜,恐怕不止对你,是对整个社会都有恨意吧。”

陈弘无奈。对于那几个枉死的人,他是真的觉得很抱歉。可是错误已经犯下,就无法弥补了。

“十二年前……是电厂那次吗?”李局长突然想了起来。

“是的。当时我刚好在附近,他从电厂的一个小门跑出来,浑身都是火。在地上滚了几圈灭了火后,就昏倒在那里。”陈弘说。

“所以你把他带回了家?”李局长说。

“你也知道我是做什么的。”陈弘看着李局长,“我只是想救他。”

李局长皱眉看着陈弘,他本想质疑,但还是没有继续说下去。那次事故他所以还记得,便是因为一个诡异消失的人,那个电厂记录在册的员工,在事故过后现场没有发现匹配的遗体,询问家人,得到的答复也是他在事故发生时段内本应在现场,所有渠道都找不到那名员工的踪迹,仿佛凭空消失了一般。正因为如此,那个人曾被列为电厂事故的主要嫌疑人,十几年来总有前辈会翻起这宗旧案——他们都无法相信一个人会凭空消失在国家重重叠叠设置的档案网络里,也很想弄清楚这个人凭空消失的手段。

“陈三明。”李局长站了起来,“我要先去和他聊一聊。”

“老李。”陈弘也站了起来,“我呢?”

“陈弘。”李局长绕过桌子走近陈弘,“我不知道你在玩什么把戏,你救陈三明有什么目的,你有什么奇怪的打算,我都希望你尽快收手。不要指望我给你擦屁股。”他停顿了一下,“我只是一个小小的警察局长。”

陈弘没想到李局长这么严肃,拍拍他的肩膀,“不要太认真嘛老李,我哪敢有什么打算。我们这些年的朋友,我做过什么事情了?”

他站到一边,“他有希望活下来的话,通知我。”

李局长看了陈弘一会,有些无奈地说,“你干嘛?一起走吧。”

陈弘会意,转身走到李局长旁边。李局长看向座位上的女孩和站在墙边的王崇:“他们?”

“他们也在案发现场,目击者。”陈弘模糊带过。

李局长疑惑地看着陈弘的脸,还有脸上那条很不和谐的拉链。

“一起走吧。”李局长招手。他没有问王崇的情况。

“儿子!”刚从警局门口出来,老妈就从车旁跑了过来抱住王崇,“还好你没事。”

“妈!妈!帽子要掉了!”王崇嘟囔。

“哦对,对。”老妈放开王崇,王崇看到她脸上还残存着泪痕——很明显,她又哭了。

“妈,不会有事的。”王崇安慰道,“再说我只要把口罩摘掉,谁看到我不得吓跑?不会有事的。”

女人摸摸王崇的头——准确来说应该是戴在他头上的帽子。她看到站在一边的陈弘:“谢谢你。我儿子……”

“没什么。突然事件,还好大家都没事。”陈弘摆摆手。

女人笑笑,然后拉着儿子的手转身。她的车停在前面的路口——警察局前面的路上停满了车子,实在没有空隙了。

忽然一声极为痛苦的嚎叫从警察局内部响起。王崇觉得这似乎是那个叫“阿乙”的叔叔的声音,但是声音异常凄惨,已经无法听出本来面目,他也是不是很确定。王崇看向陈弘,果然后者皱紧了眉头。

“什么事?”王崇的妈妈朝警察局的方向看去。警察局什么动静也没有。

“儿子我们快走吧。”妈妈拉着王崇快步朝路口走出。

王崇不停往警察局看过去,陈弘没有像他们一样离开,反而走回警察局的大门。弥赛亚跟在他后面。

“妈妈要不然我们先停一下吧。”王崇站住。他想知道那个叔叔到底怎么了。

“儿子我们先回去,先回去吃饭。”妈妈拉住王崇。

“不会有事的,这里是警察局。”王崇说。

“王崇!”妈妈很罕见地喊了王崇的名字,“跟我回去!”

话音刚落,王崇就听见警察局内部传来爆炸声,有尖叫声,有人从警察局门口慌张冲出来。 “怪物啊!”有人喊。

惊恐很快蔓延到路边的行人。听到叫喊后很多人转身就朝远离警察局的方向跑去,还有几个人竟然站到了警察局门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一副等着看热闹的样子。

王崇也很好奇里面发生的事,特别是知晓这件事和他或者和他所认识的人有关的时候。但是他已经被妈妈拉到车子边上了。

“上车!”妈妈打开车门,把王崇推进车门里。

“哦!”王崇乖乖坐到后座。尽管很想去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妈妈也是为了他的安全着想。

妈妈已经发动了车子,妈妈怪过身体,透过车后斜着的挡风玻璃往后方看过去。警察局前的人已经四散,连刚刚等着看热闹的人也逃走了。有个人影从警察局门口出来。那个人身上没有一丝完好的衣服,全身上下血肉模糊,他的肩膀上有两个奇怪的突起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生长着,等到车子拐过路口时突起已经长出有半个手臂那么长了。

“弥赛亚……”王崇坐在车上,口中轻声喃喃。陈叔叔和弥赛亚走进警局门口后还没有走出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那……是什么……”妈妈用颤抖的声音说。她刚刚也从后视镜中看到了那个奇怪的人。或许不能称之为人,那两只长出来的东西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妈妈,陈叔叔弥赛亚还在警局里面……”王崇说。

“你不准下去!”妈妈斩钉截铁。“他们怎么样,只能听天由命。你去也做不了什么。”

王崇心想也对。自己去又能做什么呢?站到那个怪物面前,把帽子和口罩掀开然后大叫一声“吓死你”吗?倒是他自己有可能会被怪物的两只触手给吓着。

可是他又想起了弥赛亚还有陈叔叔用手臂挡子弹的情境。弥赛亚是机械手臂,可是陈叔叔,肉身挡住子弹,真的是可以做到的吗?陈叔叔和他一样用死水浸泡过身体,难道这就是死水的作用?王崇狠狠地掐了掐自己的手臂,他没有指甲,单凭力气也很难掐得有多痛。没有痛觉,王崇想,仅仅是因为神经系统被破坏,还是说,也有可能是皮肤过于坚硬呢?

王崇突然好想找老妈要一把刀子。当然他也知道,这个时候开口绝对是不合时宜的。

距离那么近的子弹都可以挡得住,不过是个肩上长了两条触手的人,应该不至于有生命威胁吧。王崇想。

第8章 既然没钱,那就肉搏吧

“紧急播报,紧急播报,请市警察局周围居民以及各类人员迅速撤离该区域……”车里的广播突然响起。

车子还驶在距离警局几公里之外的高架桥上,离王崇看到那个人——王崇决定还是称之为人,冷静下来后他甚至想那有可能只是一个能够为现代医学解释的一个未曾被记载过的病变而已,不是也有类似于连体婴儿那种生长畸形吗?肩膀上长两条触手似乎也不算什么——只过去十分钟不到,广播就开始播报这条突然新闻。

真有效率,王崇想。

“现场出现一名长……相怪异的男子,男子的全身都是血,肩膀上有两条不断生长的……的触手。目前男子情绪极不稳定,正蹲坐在警局门口喊叫哭泣。警察已经赶到……警察已在现场控制局面。各位市民不要惊慌,警局附近居民请尽快撤离该区域……”

“可能我们反应过度了。”妈妈说,“你看他蹲在地上哭,说不定自己也很害怕肩膀上长了那两个奇怪的东西。”

“先走是对的。”王崇说。“他蹲在地上,陈叔叔他们一定已经逃出来了。”

“哦对你陈叔叔……”妈妈按动了车上电子屏幕的电话。

“陈弘?你没事吧?”电话接通了。

“我没事,你不要担心。已经安全离开了。”电话那头的声音传来。

“那就好。”妈妈说,“那我挂了!”

“妈等一下!”王崇伸手拦住妈妈要按挂断按钮的手,“弥赛亚怎么样?”

“弥赛亚很安全。”陈弘的声音。

“哦!谢谢陈叔叔!挂了!”王崇不顾妈妈的目光挂断了电话,默默坐了回去。

“弥赛亚是谁?”妈妈问,“听起来像个女孩。”

“……是叔叔收养的孩子啦。”王崇说。不过他也没撒谎。

“我跟陈弘认识这些年,没听说他有孩子啊?”妈妈嘀咕着。

“不过呢,要是有可能,发展发展也是好的。”她笑道。

“没可能的!”王崇说,他觉得那个女孩太冷了,连坐到一边都让他觉得不自在,还发展发展?更何况……

“我现在这个样子,也用不着愁女朋友的事情了。”王崇看着车窗映射出的自己。车窗外是来往的车流和道路、楼房,他的脸陷在其中,模模糊糊看不清楚,只有拉链头格外反光。

“我就陪在妈妈身边,一起变老,多好。”王崇说。

妈妈沉默了一会儿。她透过车前的镜子看向王崇,“总有女孩子会喜欢你的,儿子。”

王崇听出来她语气很小心。

“是啊。”王崇靠在座位上,呼出长长的一口气,“总有女孩子会喜欢我的。”

他露出笑容——当然这笑容没人能够看得见(卧槽你烦不烦)——他在心底露出笑容。

他突然想小欣了。

此刻,警局门口。

“弥赛亚,你看住他,不要有异动。”陈弘低声对弥赛亚。

弥赛亚点点头,举起手臂,衣袖垂下去,露出黑色的机械手臂,小臂处装载了三根炮管。

“放下手臂。”陈弘说,“你会引起警察恐慌。”

弥赛亚放下手来。

陈弘摸摸弥赛亚的头,朝跪坐在警局门口的男子走过去。

男子肩膀上的异物还在不停地生长,形状像是枯树枝裹上一层血色的皮肤。陈弘在接近的时候,异物已经垂到了地上,并且还在继续向外延伸着。不远处包围着一层警察,李局长站在他们前面,他挥手制止了警察继续靠近。他知道那个跪在地上的男人就是陈三明,蒸发了十二年,被陈弘带回去救治,太多疑点了,这个人和他的老朋友陈弘之间,不仅仅是医生与患者的关系。李局长相信陈弘会处理这件事,也应该处理这件事。

尽管他也实在害怕那两条在地上蠕动的血肉模糊的东西。

“阿乙……”陈弘慢慢靠近,轻声地说。

阿乙猛地抬起头,对上陈弘的眼睛。

“小心!”李局长喊道。他看到陈三明的一条触手朝陈弘的背后直刺过去。

巨大的轰鸣声响起。那是弥赛亚,她面无表情,机械手臂在触手异动的一瞬间就抬了起来。 她一炮朝触手哄了过去。

陈弘为弥赛亚手臂上所加装的是小型炮管,尽管如此,炮管的威力也要比普通枪械要强上十倍百倍。触手被截断落到地上,炮弹径直打向警局门口,整个警局大门都被炸开了,地上一处直径两三米的炮坑。

“麻烦了……”陈弘抚头。他后悔让弥赛亚替他盯着了,一旦自己有危险,弥赛亚可不会顾及会不会引起警察恐慌的小问题。

围在外围的警察有好几个被吓得一屁股坐到地上。他们只是普通民警,警校毕业后进入警局,也就干干抓小偷的事情,甚至都没有人摸过炮管,哪知道自己整天上下班的地方就被大炮给炸了。

触手被炸断,阿乙仿佛受到了刺激,从地上站了起来,两根触手再度向陈弘后心刺过去。那只断掉的触手处仿若结了冰一般,没有任何液体的血液流出,只可见断口处殷红的血肉。

“弥赛亚,不要动!”陈弘大喊。弥赛亚要是再一炮过来,他不仅要赔警察局,还得赔上这条路。

没钱啊。

陈弘解开西服的纽扣,然后两手向后,竟然就生生地抓住了飞刺过来的触手。

一群警察看呆了,李局长也看呆了,刚刚一直审讯陈弘的审讯官更是看呆了。

陈弘抓紧触手,用力将两条触手扳到面前。他的双手也经过死水的浸泡,他的手没有受过伤,但是在用死水治疗背后到胸前的伤口时他用死水浸泡了全身。当时的死水溶液还在初步实验阶段,没有人知道会出现什么后果,但是他相信自己——所以他的伤口好了,他可以用两只手对抗……对抗……对抗两只触手。

陈弘以触手为支撑,用力撑起了自己的身体——他想先驯服这两条触手。

“双杠臂屈伸?”李局长在一边观战。他觉得这个动作很熟悉,自己在健身房也常做,特别是在看到陈弘撑起来之后他跃跃欲试——虽然触手本身在动,但是做他十几个应该不成问题吧? 陈弘本想用体重压住触手,一可以制伏对手,二也可以与对手保持安全距离,没想到阿乙竟然控制触手向后反转,如此一来陈弘就被朝阿乙拉过去。似乎陈弘的体重在这对触手看来也就那么回事……

陈弘余光瞥到弥赛亚再度伸手。

“弥赛亚!别开枪!别开枪!我能解决!”陈弘大喊。

一炮开下去就是多少实验经费……陈弘翻身从阿乙上空掠过去,稳稳落在阿乙背后数米处。 既然没钱,那就肉搏吧。

第9章 异种

陈弘刚落地,阿乙肩上的触手就飞速朝他刺射过来。

阿乙转过身来看他。陈弘发现阿乙的瞳孔已经渗入有一种奇异的淡蓝色,阿乙看着他,仿佛根本不认识他一般。

陈弘躲过刺来的触手,疑惑不解。作为死水的配制与试验者,他实在不知道死水还能有这种作用。难道局部对皮肤组织、肌肉器官的固定会引起人体内部的某些反应?可是他实在想不出什么机理变化能使得阿乙的眼睛变蓝,而且看这样子……像是受到控制一般。

弥赛亚一直站在旁边,举起她装有三根炮管的黑色的机械手臂。她的眼睛中没有任何异样情绪,眉毛微皱——她一直这样,那是因为呼吸的痛苦所引起的。陈弘努力躲出一副怡然自得的样子,这样在弥赛亚看来他就是暂时安全的,就不会再继续开炮……

“该死。”陈弘嘀咕。今天这件事后,有关他的报道必然会出现在各大新闻网站上,如果引起轰动,不知道多少人会知道他,如果被那些人看到……这不是他想要的,但是在阿乙出了这种问题的时候,他又不能不管不顾。好在这类事件不是第一次了,陈弘从他的渠道看到很多类似的事件,大多消息是在短暂见光后被抹去痕迹,想必是政府或者一些大的利益集团所做的。只是有关这些异种和超能力的事还需要隐瞒多久呢?从他出生的那个时代开始就已经有无数活跃的异种群体了,甚至可以推测异种自古存在,至今不为普通人类所知,自然有政府维护稳定与和平的目的,但想必那些异种本身,也不愿过多暴露在公众视线之下吧。

对于异种而言,活在黑暗之下或许是一件比较好的事情。没人喜欢过着被人整天关注的生活,那些需要整天被人关注才能达到的目的,比如金钱,异种人自然有自己的解决方式。陈弘所认识的异种之中,有半数在作为杀手为利益集团服务。异种所拥有的超能力是常人难以比拟的,所以可以免于普通的雇佣关系,干一票是一票,拿了钱就逍遥自在,这样的生活倒也不是特别令人不满意。

在成为异种之后,陈弘倒也幻想过这样的生活。只是他不能。肩负着父母的仇恨,陈弘无论如何也不能放任自己就那样干着杀人的勾当,拿着不明来历的钱浑浑噩噩地过完一生。或者说得具体一点,陈弘只想报仇。尽管父母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在他的身上做了实验,他恨父母,但他更恨教唆以及杀害他父母的那个人。再恨父母,又能恨到什么程度呢?父母终究是父母。

而父母所给予他的痛苦,正是他用以复仇最根本的武器。

阿乙的触手动作越来越快,在李局长看来陈弘已经难以抵挡。他已经叫身边的警察都回家去了,那些年轻人一个个定在原地没敢走,是李局长一个个拍他们的头把他们唤回来的。李局长突然想起来一些事情,这些年轻人非走不可,如果事后有人要抹除痕迹的话……至于他自己这把老骨头,妻子早逝,女儿也在国外成了家,他也没什么值得牵挂和被挂念的了。

陈弘再次双手捉住阿乙的触手。阿乙朝他跑过来,淡蓝色的瞳孔没有神情看向前方,陈弘没有觉得他在看自己,反而觉得他透过自己在看很远很远的地方。

“不是死水……”陈弘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大,“阿乙这十年应该遇到了其他人……其他异种。”

有绿色的雾气从他的双手冒出,与阿乙的触角接触,发出呲啦呲啦的腐蚀声。雾气并非新鲜草木的绿色,而是介于绿色与褐色之间的,类似于枯萎的颜色。阿乙停住脚步,跪坐在地,绿气的腐蚀对他来说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触手被炸断时毫无反应,却在受到我的毒气腐蚀后……”陈弘思索着。也许可以解释为,触手本身并不包含神经组织,但是内部有血管以及一些传输组织,能够将毒气传输到阿乙身上。也就是说,触手并非从阿乙的身体内部长出,而是类似于一种寄生物,寄生在宿主身上,通过某种方式控制宿主的行动。这或许也可以解释为何阿乙的瞳孔会泛有淡蓝色。

只是……在对一切毫无头绪的情况下,怎么将阿乙解救出来?即使猜想正确,也很难搞清楚寄生物是什么,如何将寄生物赶出宿主身体,以及背后的控制人……陈弘不想杀死阿乙,毕竟当年救出阿乙后,阿乙还曾为他工作过一段时间。那种感觉就像……陈弘真的很缺朋友。

只是这种情况下,拖延越久于他而言便越是不利。这场异动可能会吓走普通人,但是对于那些做媒体的记者而言,可是拼死也是要赶到现场记录一番……更何况如果出现一些新的异种,场面就更加无法控制了。

“妈的。”陈弘暗骂一句,这事善后不知道要花多少精力和钱,而善后本身就是他最不喜欢的事情,只是有些时候不得不做。陈弘余光瞥到李局长,后者瘫坐在路边的长椅上,看神情还算清醒,盯着他散发着绿气的手大张着嘴巴。

“也许我一开始就不该插手这件事。”陈弘懊悔。如果一开始就和那小子和她妈妈一样直接撤了,就不会有这些麻烦事,他就可以继续以酒店为幌做他的实验准备他的计划……那小子或许是一个可造之才,陈弘之所以和他说那么多,还带他参观地下的基地便是想取得他的信任,至于风险,十五岁的孩子发生了那种事之后,连最好的朋友都不愿意告诉,会把这种事抖出去让公众和政府知道吗?陈弘只记得自己十八岁被父母实验改造后的心情,所以他信任那个叫王崇的孩子。为王崇准备的死水是目前最新的研究成果,在王崇未醒之前陈弘曾用剪刀试验过,用剪刀刺向那孩子的手臂,逐渐增加力量,最后换上机器冲击,剪刀的刀刃都弯曲了,王崇的手臂毫发无损。

王崇的父亲是陈弘来到中国之后第一份工作的同事,王崇还记得男人笑呵呵地永远没有脾气。那时父母刚为人所杀,陈弘制造假死从苏联逃回来,或者说逃到中国——他虽然是中国人,却在苏联出生,从未踏上过中国国土——情绪上每天都处于惊魂未定的状态,正是王崇的父亲的态度慢慢感染他,让他慢慢燃起对生活的希望。后来他从单位辞职,干过一些任务积累钱财,秘密建立基地,表面上到大学找了份教职,开始了复仇的计划。

陈弘很感激王崇的父亲,所以在王崇的生死一线之间,他选择了用上最新的死水。就如他对阿乙所说的那样,“无论怎样活着,活着总比死了好”,即使这会完全改变王崇的生活,陈弘也会认为他应该活着。所有人一开始都会不理解,但是只要活下去,就会慢慢了解这句话背后的意义。

其实被死水改造,谁又能说清楚利弊呢?抛开“活下去”这一点不谈,死水对皮肤以及身体组织的改造也让王崇实实在在地成为了一名“异种”,有了保护自己、保护家人的能力,或者像自己这样……复仇的能力。

一旦成为异种,就再也回不去普通人的生活了。所以陈弘相信王崇会再次来找他,而他将会将王崇打造成自己复仇计划最锋利的武器。

和弥赛亚一样。

第10章 公路追击

阿乙跪倒在地上。毒气顺着触手蔓延进他的血脉。

陈弘放开手,站在原地。他还不知道怎么处理阿乙。李局长就坐在不远处的长椅上看着自己,但是人是绝对不能让他带回去的。阿乙目前的状态很不稳定,单靠警察局的那点儿人马是无法控制的。如果能想办法让阿乙跟自己走,就可以在阿乙稳定之后追查那个将寄生物放在他身上的异种,才有可能有进一步的方向。

可是老李那样子,明显是不会放他的囚犯轻易跟自己离开的。即使这名囚犯肩膀上的两只触手早已突破了他对囚犯或者说对人的认知,但是老李耿直的性子决定了他会跟自己交涉到底。更何况,十二年前自己偷偷将阿乙带回基地治疗,让其在警局的档案人间蒸发,这一次想必老李也不会重蹈覆辙吧。

陈三明跪在地上,双手撑着地面,身体颤抖着。陈弘的毒气进入他的身体,也让他的神智稍微清醒了一些。淡蓝色从他的瞳孔中逐渐褪去,两只触手也软了下来,耷拉落在地上。

“弘哥……”阿乙抬起头。

“阿乙。”陈弘明白他这个时候已经趋于稳定状态了,“找个机会逃走。”

“什么?”阿乙有些惊讶,“不用抓我吗?”

“逃走之后,再去基地。”陈弘低声说,“其他的事我来解决。”

阿乙沉默了一会儿,摇头。

“我不想再去基地了。”

“为什么?”陈弘问。他的余光看向李局长,后者已经走过来了。

“我也不想再……”阿乙没有说完,他看向陈弘,“要么在这里杀了我,要么让我逃跑,但我不会再回来。”

陈弘没有说话。他退后一步。

阿乙闭上眼睛。

李局长走近,“你们这是在干啥?”他对陈弘说,“你还不抓他?”

阿乙睁开眼,看到陈弘看着他。

“哎哟,忘了。”陈弘举起手来,慢吞吞朝阿乙走过去。

阿乙已经明白了,他朝陈弘鞠了一躬,然而朝反方向跑去。

“陈弘你还不追!”李局长急了。

“你怎么不追?”陈弘仍旧慢吞吞。

“我能追吗,我敢追吗!”李局长急得警帽都掉了。

他忽然发现陈三明跑步的时候没用触手,纯用跑的,两条触手耷拉着拖在地下。

“妈的。”李局长猜想陈三明一定是暂时失去特殊能力了,虽然心里很害怕,但是为警的职业素养驱使着他抬腿追了上去,“追就追。陈弘你给我等着。”

李局长常年健身,跑起步来自然是神采飞扬,虎虎生风。相比之下,阿乙虽然以两条触手吓跑了一干小警察,但是触手萎下来之后,他的身体素质却远在李局长之下。自从八年前死水出问题后,他每日承受被反噬的痛苦,身体已经一日不如一日。

李局长越跑越是自信。朋友都说他去健身房用处不大,毕竟警察这种高危职业,指不定哪天就被别人一枪给崩了。你肌肉练得再紧凑,块儿练得再大,能顶得上人家一颗6毫米口径的子弹吗?

李局长自然不把这些话当回事。只有身为警官的他自己知道,警察的日常工作中,最主要用到的还是肉搏——要是枪支这么常见,他娘的还当什么警察!

当然诸如前面这货的两只触手的,更是连听都没有听说过。假如当警察每天要抓这种怪物,那真的是……早死早超生吧。

李局长一边进行着丰富的心理活动,一边进行匀加速运动,很快便追上了阿乙。

“投降吧!你已经被包围了!”李局长大喊。

陈弘在后面呆呆地看着已经跑过了两个路口的两人,有点懵。弥赛亚走到他前面,用手指指前面,意思是问要不要追上去。

“别别别,别轰,那么远你也轰不到……”陈弘赶紧把弥赛亚的手臂按下来。这小丫头怎么尽想着开炮呢?是不是尝到了开炮的甜头了?开炮一定很爽是不是?哪天自己也要开一炮玩玩。陈弘胡思乱想。

阿乙没有理睬跟在后面的李局长,在经过前方路口的时候突然向右拐去。只要甩开这个烦人的警察,他就自由了。

李局长一时没有刹住。等到他转身的时候,看到一丝细小的诡异的蓝色光线从陈三明后颈没入,陈三明一下就倒下了。

“什么?”李局长冲上去,翻转起地上犯人的身体,犯人双眼无神,看起来已经死了。李局长把手放到他的鼻子下,没有呼吸迹象。

“谁!谁敢公然杀人?”李局长又惊又怒,大吼道。那道幽蓝的光丝让他觉得害怕。

陈弘在两个路口外看到阿乙和李局长向右拐去,突然心里不安,和弥赛亚跟上前去。

等到看到阿乙的尸体,他才知道阿乙已经被人暗杀了。李局长喘着气看他,眼睛有些湿润,反射出路灯的光,不只是跑步时被风吹的还是因为受到惊吓。或者说,这是一个尽职尽责的警察看到自己追捕的犯人被非法杀死于自己面前的本能反应吧。

陈弘站在阿乙的尸体旁四处环顾。由于刚才的事件,即使隔了两个路口也没有车,路面空荡荡的,两边的楼房出奇一致地关着灯,想必是住户早早逃离或者是因为害怕而不敢开灯。陈弘四处环视着,迫切想找到一切疑似凶犯的人,然而他一个人都看不到,只有黑压压的路面,和黑压压的房屋。

李局长坐到绿化带边上的防护墩上,哭了。

“为什么杀他?”冰槐准备离开的时候,一个声音响起。

“什么人?”冰槐转身,警觉地看向四周。

“一个目睹你犯罪行迹的人。”一个长发的男人突然出现在墙壁拐角处。

冰槐冷笑。“怎么,想抓我吗?”

“不想。”男子抬头玩弄指甲——当然这是文雅一点的说法,事实上他在抠指甲屎——黄昏的光打在他如玉般光洁的脸上,“我只是好奇。”

“既然是好奇,就别多管闲事。”冰槐转身要走,忽然他停下了,“你男的女的?”

“卧槽,男的看不出来吗?”男子气愤地跳出来,指着冰槐的鼻子说,“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冰槐说,“好奇而已。”

“卧槽,好奇?”男子一脚把脚下的石子踢开,然后又冲上去踢了一脚,“我让你好奇,好奇……” 冰槐脸色阴沉了下来。

“请你自重一点。”他说。

“说话这么绅士,”男子收脚,顺势斜靠在墙壁上,“杀起人来,可是毫不手软哦。”

男子的声音显得温吞而慵懒,这种声音能让任意一个女生心中泛起波澜,然而此刻冰槐只想打人。

“你想打一架?”冰槐皱眉。一丝蓝色从他的瞳孔里划过。

“打架?”男子从墙壁边起来,站直,舒展起手臂,舒展完手臂扭脖子,扭完脖子转腰……一套动作令人眼花缭乱。

冰槐倒是一动不动,很有耐性地看着男子完成了他的表演。

“我也很想试试北冰洋的冰槐,是个什么水平呢。”男子笑道。他的眼神起了变化。

冰槐皱眉,瞳孔开始变蓝,“你是谁?”

第11章 我是操你妈

“我是谁?”男子说。

“我问你是谁?”冰槐忍住脾气。

“你问我是谁?”男子说,“那我是谁?”

“我草泥马。”冰槐眼中蓝光大盛,朝男子冲了过去。

“你是草泥马?”男子微微屈膝,准备迎接对手,嘴上却仍不闲着,“你叫啥?”

“草泥马!”冰槐在接近的男子的前一瞬,左手突然凭空凝结出一支冰矛,冰矛两米多长,通体透明,尖端和他的瞳孔一样呈幽蓝色。

男子闪过冰槐的攻击,转身过来时,手上已经多了两条鞭子。鞭子不过一米长,虎纹的表面毛茸茸的,看起来像是……玩具。

“如今姓操的人不多了。”男子感叹。

冰槐一击不中,反手将矛刺向男子,同时右手有冰雾凝结。

男子面色严肃起来。他用一只鞭子缠住冰槐的长矛,另一只鞭子变得笔直,刺向冰槐。冰槐右手的冰雾想必是某种具威力的法术,他不能给对手以准备法术的时间。

男子没想到被鞭子束缚住的冰矛瞬间破碎,冰槐向后滑行了数十米,几乎与此同时,新的冰矛在他的手中凝结。而他的右手汇集的冰雾更多了。

男子随之冲上前去,他将两条鞭子依次朝冰槐甩了过去。鞭子笔直朝冰槐刺过去,而此刻对方手中只有一只冰矛,如果对手选择用冰矛抵住其中一只鞭子,男子完全可以控制另一只同时靠近的鞭子发动起致命的攻击。

如男子所料,冰槐用冰矛抵住其中一只鞭子,然而另一只鞭子并无法靠近冰槐周身,从原有的冰矛的长杆一侧竟然长出了新的类似于树枝的冰块,沿着另一只鞭子刺过去的轨迹同时将其挡住。

“冰槐!”男子这才大概了解到这个名字是什么意思,他已经冲到冰槐近前,挥拳而上。隔空控制的鞭子毕竟汇集不了太多能量,而这一拳上,可是有他大半力量。不管对手是冰矛还是树枝,他都有把握将其击碎。

冰槐没有做出防御,在拳头即将打到他的胸口时,男子看到一丝笑容从冰槐嘴角浮现。男子突然感觉到双脚被什么东西缠住了……是冰槐右手所聚集的法术,沿着他的双脚,从地面长出了无数通体透明的藤蔓,藤蔓相互缠绕,将他的双脚牢牢束缚住!

不仅仅是双脚,藤蔓以极快的速度蔓延,转瞬间就将男子的双手以及全身固定住。男子用力,试图震碎藤蔓,然而这些完全由冰构成的藤蔓似乎具有极高的韧性,竟然随着他的拉动作出反应,微微反弹即将男子所用出的力量全部卸去。

“你就这点能耐?”冰槐绕着男子走了两圈。

“你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喽,”男子撇嘴,“反正我又动不了,反正我又不敢有意见。”

冰槐冷笑,他与男子拉远了距离,手中冰芒大盛。

“你要干什么?”男子紧张道。

冰槐不回答。他举起右手,手掌边围绕的冰雾朝男子包裹过去,飞到那些藤蔓之间,变成一朵朵小花。

“杰出的艺术品,”冰槐举起双手,仰天感叹,“伟大的艺术家!”

他看着男子,“你知道吗?每次使用这一招,都是我最陶醉的时刻。”

“多么美妙啊,”冰槐眼中止不住的兴奋,“当你的对手成为了你的作品的一部分,你对他将不再由敌意,剩下的只是无尽的欣赏和怜惜……”

“你管这个,”男子打断,“叫做艺术品?”

“是啊。”冰槐不理会男子的挑衅,“而你赋予了它生命。”

“你知道吗?古希腊的亚历山德罗斯在雕刻完维纳斯之后,很多人都交口称赞,特别是左臂,”冰槐左手慢慢以冰形成一把匕首,“亚历山德罗斯便亲手毁了他的作品,砸断了维纳斯的左臂。”

“明明是出土的时候被挖掘机挖断的吧。”男子吐槽。

“住口!”冰槐大声道。他靠近男子的脸,“你很美,像维纳斯一样。”

“我?维纳斯?谁跟谁啊?”男子说。

冰槐用匕首靠近男子的脖子,“等你的血渗透这件作品,他便真正完成了。”

“你变态吗?”男子鄙夷。他的两条鞭子已经积蓄完力量,飞速朝冰槐刺过来。

感受到危险,冰槐闪身而出。鞭子并没有减速,直直刺入藤蔓之中——这正是男子本来的目的。藤蔓碎裂,男子的上半身得以挣脱。没等冰槐反应过来,两条鞭子就转向刺入地下,将束缚男子双脚的藤蔓也一并刺碎。

冰槐看到破碎摔在地上的冰块,眼中蓝芒更甚。

“你这个可恶的蝼蚁。”他冷声道。

“哦?”男子接住飞过来的鞭子,“破坏您的大作了?”

冰槐揭开帽子,男子看到他头上错杂交叉的犄角,犄角的末端泛着蓝色透明的光。

飕飕的冷风自后背吹过,男子才发现空气在朝对手汇集过去。他们所在的是一处地下车库,由于刚才地面上的异动没有居民敢外出,所以此时地下车库只有他们两个人。这也是男子为什么想和对手打一场的原因,监控设备越来越多,为了不暴露,他已经很久没打架了。

汇集到冰槐头顶犄角的空气之中开始出现冰碴,冰碴继续凝结呈小型的冰粒,直到悬浮在对面的数百个细小的冰锥形成,男子才想明白对手这是要做什么。

“你缺德吗?”男子骂道。这些冰锥就算无法对水泥的建筑表面造成伤害,也会在撞击后融化,到时候地上就全是水,好端端地将人家车库弄湿,弄湿了又不负责,不是缺德是什么?

说是这么说,可是人家的冰锥已经飞过来了。

男子可没有精力在这里硬耗,数百枚冰锥同时抵达他所在的平面,如果他要硬打的话,就得挥着两根鞭子把这些冰锥打飞,假设一共有两百枚冰锥,除去重复击打,一鞭子一次的净击打数为十枚,那么两根鞭子同时要打十次。而鞭子的攻击范围是一米,假设冰锥的速度接近于音速……算了不管怎么假设冰锥飞过这一米的速度都不会超过一秒,一秒内要把两条鞭子同时挥舞十次,他又不是麒麟臂……

而另一种方法,躲开的话,情况就乐观很多了。冰锥的覆盖面积不过区区数平方米,只要在一瞬间避开就可以了。

男子跳到一边,朝冰槐比出V字型手势。

然而……冰锥转弯了!

男子傻了眼,千钧一发之际他的身体出现异变,光洁的脸上迅速长出毛发,很快覆盖住整张脸,两只耳朵自头顶突起,身上的肌肉开始膨胀,毛发密集而迅速的生长……最后一步,他的屁股里冒出了九条尾巴,尾巴的样子和他的鞭子一模一样。

“吼……”巨大的冲击波自男子——不是,男兽——的嘴中发出,竟然在一瞬间震碎了所有飞刺过来的冰锥。冰锥几乎在同时掉落在地,划为一滩冰水。冰冷的雾气在冰水上空弥漫着。

男兽慢慢闭上嘴巴,嘴巴边上两颗尖利的牙齿隐入嘴中。他的额头之上,刻着一个大大的“王”字。

“老虎……九只尾巴……”冰槐感觉到不安。

“吼!”男兽说道。

“你是……”冰槐说,“陆吾?”

《山海经·西山经》:“西南四百里,曰昆仑之丘,是实惟帝之下都,神陆吾司之。其神状虎身而九尾,人面而虎爪;是神也,司天之九部及帝之囿时。”

“吼!”男子说道。

虽然和印象中的陆吾有所区别,但是男子的九只尾巴仍然让冰槐无心再打下去。上古之战的时候,他可没少见陆吾杀人——不对,杀神。陆吾算是东方的一方神将,而他只是一个喽啰团的小首领,以实力计算的话,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相提并论的。如果真的是陆吾,他恐怕活不过今晚了。

冰槐迅速消失。

“吼!”男子说道。

第12章 尾巴?屁股!

“吼!”陆吾说道。

没有人回答他。地下室空空荡荡,反射着他的回声。

“吼!”陆吾一屁股坐到地上。然而他的九条尾巴不肯,竟然在一瞬间支撑在地,形成了一把座椅的形状,把陆吾的屁股软软地包裹在其中。

“吼?”陆吾舒服躺在屁股上……不是,尾巴上。他以前变身之后都会经历死战,往往恢复意识之时就会回到人类形态,从没有像这次这般清闲悠然。陆吾左右看看,地下室灯光昏暗,两边豪车一字排开,像是在为皇帝上早朝的一众大臣。

“吼!”陆吾起身,找了一面停车镜,双臂屈伸,欣赏自己的躯体。镜中的他虽然长着虎头,但是仍能看出人脸的眉目和气质,也就是说,还是一如既往地俊美。而爆裂的胸肌已经撑破了衣服,屁股后面的九只尾巴宛若盛开的……某种多年生宿根草本植物一般明丽耀眼。陆吾从被挤扁的口袋里掏出手机,难得变身,他准备拍上几张,虽然不好上传到社交网络,但是偶尔自娱自乐,也是极好的材料。就比如难过的时候如果能够看到曾经英勇的自己,想必会好很多。 “咳咳。”背后有咳嗽声响起。

“吼!”陆吾猛地转身,看到一个个子不高的中年人,戴着副金边眼镜,头顶的头发稀疏不齐。 “吼吼吼?”陆吾说。

中年人刚想开口,对上陆吾的虎头上迷惑的眼神愣住了。

“我还是等你恢复人形吧?”中年人说。他左右环顾了下,“我已经切断了监控。然而这里终究不是说话的地方。”他作出邀请的手势。

陆吾仔细观察中年人,他不是很确信这个家伙到底是做什么的。看样貌倒是个普通人,可是有普通人大半夜地突然跑到车库对一个老虎说话的吗?最重要的是,这只老虎还有九只尾巴,陆吾得意地想。

反正看看又没啥事。要打架的话最好了,刚刚变的身正愁没地方练手。陆吾想。他跟了上去。 等到走到一处房车面前,陆吾才明白这货究竟有多么丧心病狂。难道他预料到普通的车自己进不去,特地准备了一辆房车。中年人作出邀请的手势,但是陆吾停住了脚步。

这场景总让他觉得对方在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我在这边有房产,房车一直放在这儿。”中年人解释。

卧槽,大款。陆吾心想,但也不能全信,得测测这老头。

“吼!”陆吾突然朝中年人张开嘴巴,露出两根尖利的獠牙。

中年人面色镇静,动也没动。他看着陆吾,眼神朝车内示意,仍旧摆着邀请的手势。

陆吾有点不好意思地摸摸虎头,乖乖地爬进到车里面。尽管房车有两米多高,他仍旧得低着头进去。进到车内后,陆吾找了个空的地方,继续用尾巴撑了个座位,把屁股软软地包在里面。 打架又不怕,拒绝又不会,只能进到车里再走一步算一步这样子。

“你这样一直用着尾巴,怕是永远都变不回去了。”中年人提醒道,他指指房车一侧的座位。 陆吾心想也是,便站起来走到座位边上,可是屁股后面挂着一坨尾巴,他也不知道该怎么坐下来。

“要不趴到床上,如果你介意一直站着的话。”中年人指指房车里面的大床。大床上铺着粉红色的床单,上面绣着一朵白色的百合花。陆吾这才发现房车内部以粉色调为主,搭配以马卡龙色系的抹茶、杏仁等颜色,桌子上零散堆着些瓶瓶罐罐和一面镜子,房车最里面的烘干器上,竟然放着一只黑色三角内裤。

陆吾难以相信这竟然是一个老头的房车。

中年人还没注意到情况,对眼前这头人形老虎投射过来的目光颇为不解。

陆吾站在房车内部必须一直低着头,这导致他的脖子很酸。脖子一酸他就忍不住想,为什么自己要进到这辆奇怪的房车里面去呢?想着想着他就趴到床上去了,屁股上九条尾巴软软耷拉着。

中年人在一旁坐下来,盯着陆吾的屁股出神。

“吼!”陆吾善意提醒。

中年人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的失态,涨红了脸解释,“我以前也遇到过一个很多尾巴的女孩……”

“你醒了。”

陆吾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对上中年人的金框眼镜,还有头顶孤单的几根头发。

他看向四周,熟悉的马卡龙色昭示着这里是他之前跟着中年人进入的那辆房车。陆吾微微一动,感觉到屁股十分疼痛。中年人在一旁问道,“你没事吧?”

陆吾摆摆手。每次变完身后最疼的就是屁股了,陆吾真的不明白为什么变身之后要长九只尾巴,是因为那个叫“陆吾”的神话书里的神仙也长着九只尾巴吗?可是正是因为长了九只尾巴,他才给自己取了个代号叫“陆吾”,如果只有一只尾巴,他可能就叫自己“白虎”或者什么虎了,所以说到底,为什么要长九只尾巴呢?目前来看,九只尾巴的唯一作用,可能就是挤公交车的时候没座位的时候不用自带板凳。可是既然都已经变身了,还他妈挤什么公交车?

“你先前说的,很多尾巴的女孩……”陆吾说。

“她吗?几年前有过一面之缘。”中年人说,“她和你很像。”

“和我?”陆吾整理着自己凌乱的长发,“你是说尾巴?”

“尾巴不像。”中年人说,“她的尾巴不像是老虎啊猴子啊这些哺乳动物,倒是有点像孔雀,但也不是很像……”

“孔雀的尾羽……倒确实比我的好看,”陆吾说,“但是不够实用,一坐就断……”

中年人没搞清楚陆吾在说什么,“你说你叫陆吾?”

陆吾拐嘴,没有说话。

“陆吾是山海经所记载的神兽,虽然被认为是拥有九只尾巴的虎神,可是毕竟长着人脸,你是如何变异成兽,又是为什么叫陆吾呢?”中年人问。

“你问题真多。”陆吾说,“天生的不行吗?你又叫什么?”

中年人犹豫了一会儿。“叫我九头蛇吧。”

“九头蛇?你是有九个头吗?那我岂不是九尾虎?”陆吾觉得这个名字很搞笑。

“和你一样,九头蛇是希腊神话中一个拥有九颗头的怪物。”九头蛇说。

“我说九头蛇,你就算给自己取名字也该取个好一点的吧……”陆吾说。

“挺合适的。”九头蛇露出微笑。

“也是。”陆吾心想,你这头发都没几根,九头蛇说不定还不愿意呢。

“和你对打的人是谁?就是他杀死地面上那个人的?”九头蛇说。

果然问到这个了。陆吾心想。除了这件事情刚刚发生,他想不出最近还有什么事会让别人来找他。

“你怎么证明我应该对你说?”

九头蛇想了一会儿,“谁先告诉我,可能我就会帮谁。你知道‘首因效应’吗?”

陆吾说,“你能帮上什么?”

“告诉我你们的目的。”九头蛇说。

“你们?”陆吾大笑,“对不起。我只身一人。”

“只身一人?想必监控室的那家伙不会同意吧?”九头蛇笑了。

“什么?”陆吾惊道。

“我刚刚不是说了,我帮你切断了监控。”九头蛇说。

陆吾冷静下来。“我不是一个人。那又怎样呢?”

“他也不是一个人。”九头蛇站起身来,“我也同样不是一个人。”

他转过身来,“你应该知道赤壁之战吧?”

陆吾看着九头蛇,这个其貌不扬的中年人绝不能轻视。

“你的条件?”他说。

“我的条件……”九头蛇说,“我没什么条件。我想弄清楚,是谁在背后捣鬼。”

双方都很清楚,他说的是地面上那个被暗杀的男人。

“你是政府的人?”陆吾皱眉。

“我不属于任何机构。”九头蛇刚想说“我自己就有机构”,但发现太装逼了,“我也从不以制度作为行为准则。”

陆吾看着九头蛇,他斟酌了一会儿,“我背后的组织,叫做华文会。”

“华文会?”九头蛇也知道这个名字,“那个女孩,也是华文会的。”

“什么?”陆吾惊道,他大概已经猜到是谁了。

“玄鸟。和你一样的称号,”九头蛇说,“你们华文会是不是都喜欢这样取名字?”

“你不也一样?”陆吾翻白眼。

第13章 他们还年轻

“所以你是说,那个猥琐的中年人说他认识玄鸟,而且还把你骗到房车里面去了?”一间酒吧的吧台上,对坐着四个人,其中一个长相凶恶的大汉说道。

“不是骗,不是骗,”长发男子强调,“我是在经过理性的判断与分析之后……”

“得了吧,你是不是喜欢这种,”大汉淫笑道,“头上毛都掉光的中年知性男子……”

“够了,穷奇,”长发男子说,“你太猥琐了。”

“我猥琐?”穷奇愤愤不平,“我猥琐还是那货猥琐?还自称九头蛇,我看叫秃头蛇差不多。”

“九头蛇……”旁边一直没有说话的一位老人低声道。

“九头蛇怎么了?龙哥。”穷奇说。

“说了多少次,要叫烛龙,你龙哥龙哥的,我们怎么知道你叫的是哪个龙。”长发男子说。

“哎哟,陆吾,你倒批评教训起我来了,咱华文会里不就一个龙哥吗?”穷奇笑嘻嘻道,“那就是咱烛龙大哥。”

老人摆摆手,“你还是叫我烛龙好了,大家相互之间称呼也方便一点。”

穷奇摸头讪笑。这时旁边一位一直没有搭话的年轻人说道,“他认识玄鸟?怎么认识的?”年轻人的声音很低哑,和他看起来阳光清爽的外表并不相符。

“不知道。”陆吾耸肩,“他没说太多。主要是提合作的问题。”

“合作?”年轻人说,“他知道我们华文会是干什么的吗?”

“看起来应该是不知道。”陆吾说,“这个人城府很深。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挺相信他说的话。”

“相信?”年轻人嗤笑,“华文会从来就不需要合作伙伴。”

“后土。”老人说,“华文会不是不需要,而是时机未到。”

他看向对面的三个人,穷奇,陆吾和后土,“你们知道为什么华文会成立至今,一直顺风顺水吗?”

“当然是因为我们很强了,”穷奇说,“别说我了,就连陆吾这家伙,虎头一变,谁不得吓跑?” “陆吾只在他有生命危险的时候才会进行被动的变形,”烛龙道,“你见过他变了多少次?”

“少……少说也有数十次吧。”穷奇卡住了。

“也就是说,陆吾至少经历过数十次生命危险。”烛龙说,“现在你还认为我们很强吗?”

“可是……陆吾一个人不行的话,我们总共有八个人,而且玄鸟她……”穷奇说。

“玄鸟一个人,超过我们余下七人的总和。”烛龙说,“而和玄鸟同样强大的很多力量,可能很快就要苏醒了。”

“什么?”穷奇惊掉了下巴。

“你不相信?”烛龙皱眉。他的能力中包含一部分可以进行预测的法术,虽然是非常非常模糊的预测,但是他终究在法阵之中看到过好几个和玄鸟同等亮度的光点在黑暗中渐次点起,甚至还有很多他根本无法接近的几股奇异的能量。难以想象那是怎么样的一种力量——他猜想有两种可能,不是远远强于他甚至是玄鸟,就是一些他还未接触过的奇特法术。

“玄鸟这么能打?看不出来。”穷奇摇头。

敢情这货根本没找到重点。

老人叹了一口气。“能有帮手自然最好。但也得时刻保持谨慎。”他问陆吾,“可以让我和他见一次面吗?”

“啊……”陆吾犹豫着,他倒是不太喜欢那个自称九头蛇的中年人,“好。”

“海德拉,希腊神话中的九头蛇,是西方的神话生物,在古希腊神话中出现最为频繁。传说它拥有九颗头,其中一颗头要是被斩断,立刻又会生出两颗头来。赫拉克勒斯运用他的智慧,成功地击败了巨大水蛇海德拉……”后土说。

穷奇刚想说佩服,忽然发现后土拿着个手机,在对着屏幕念……“知道了知道了,九头蛇,我倒要看看斩断一颗头后还能不能长出来两颗。”

“穷奇,说话少一点戾气。”老人说。

“哦。”穷奇口里应答着,心中却是不满,他的名号都叫成“穷奇”了,怎么少戾气?穷奇可是中国古代的四大凶兽诶。一想到这,穷奇就开始幻想自己凶相毕露、欺负平民的情形,会有豆蔻年华的少女坐在墙角很害怕地哭,求他不要伤害她,这个时候他会假装要吃了少女,让对方害怕,等过了一会儿再放了她。这会让穷奇觉得自己很厉害、很凶残,控制欲望得到极大满足——他从来就是个控制欲望极强的人。恐怕也只有他自己知道,加入华文会除了不让自己犯罪进监狱,最主要的原因便是这种控制欲望吧——维护中国和平,这该是多大的一种控制权啊。

老人叹口气。他能看透人的一部分内心,自然也知道穷奇和会内其他七人都不同,穷奇被一股黑色能量缠绕着,那是他身上源自于上古凶兽的神力自身的属性,但是神力本身也会深深影响、同化使用神力的人。

“玄鸟……”老人想。

玄鸟身上的神力远强于他们,有时烛龙甚至会觉得玄鸟并非和他们一样是作为古神之力的附庸,而是真正的古神再世……可是真正的古神早死了,如果古神不死,又怎么会有人类繁衍生息的空间?上一代烛龙在向他传递神力的时候曾经对他说,神并非如信徒瞻仰的那般神圣无暇,真实的神易怒、好战,伴随着强大能力的往往是杀戮和毁灭。

烛龙不知道他是从哪里得到的想法——这世界上,真的有人见过神吗?或者说,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着神吗?烛龙更愿相信这种想法承袭自烛龙的先祖,由先祖一代一代传递下来。可是被传递神力之后,他拥有了预测未来甚至看透他人灵魂的能力,尽管这种力量本身十分模糊,但仍旧超脱了他的思维极限——说句大白话,书里可不是这么教的。这种力量本身是由何而来呢?如果烛龙的祖先天生就拥有这些力量,是不是可以说,他就是烛龙,就是神话里所说的那个“开目为昼,闭目为夜”的古神本尊呢?

烛龙想不出答案。作为这种力量的继承者,他只能选择相信。同样选择相信的,还有他的伙伴们,玄鸟,陆吾,后土,穷奇,还有刑天,望舒,瑶姬。正是选择相信这种力量的存在,他们才会自诩为古神传人担任起暗中保护国内安全的职责。从接受古神之力传承的那一刻起,他跟随会内成员全国各地执行任务,消灭有危险倾向的异种,眼看着队友们陆续死去,然后换上一批新的面孔。如今他也老了,还是没有找到答案。

继承古神之力,履行华文会的职责,这就是他和这群年轻人共同的宿命吗?烛龙很长时间都想不明白答案。直到他在法阵之中看到了新的光点、新的能量的出现,他才觉得这个世界还有更广阔的地方值得他去探索。甚至有一天……烛龙想,这些特殊的能力将不必躲躲藏藏,不必带来劫难和毁灭,它们将与所有人类和平共处,将出现在有阳光的地方。

一定会的,老人想,这才是华文会的使命。

陆吾几个年轻人在一旁喝酒划拳,烛龙独自要了杯威士忌坐到了一旁。当然他并不需要付钱,这间酒吧是华文会的活动基地,本身就是属于华文会的。调酒的小伙子不久前才跟着望舒出去执行任务——话说望舒倒是越来越喜欢这个小伙子了。烛龙想。他端起酒杯喝了一口,原桶强度已经刺激不了他的胃了。

“老了。”烛龙想。

他看向一旁划拳的几个人,一个个假装喝醉半撒酒疯——烛龙清楚他们,一个个酒量好得像酒桶里泡大的一样。也只有在家里才这样肆无忌惮吧,烛龙想,到外面都一个个人模狗样的,装得比谁都绅士。

是啊,他们还年轻。

第14章 母亲

河南,商丘。

这座河南东部的城市,人口接近千万,自殷商建都以来,已存在有数千年。史载,商族始祖契帮助大禹治水有功,封于商,后迁徙。千年以来,商丘先后以商、亳、宋城等名称存在与发展,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然而沉沉千载,水流花落,时过境迁,旧的事物不断死去,新的事物又不断出现。于商丘而言,曾经的辉煌早已不在。

八月,正是商丘最热以及雨水最多的季节。道北老城区内,残破的建筑物矗立于道路两侧,雨水顺着路面的缝隙缓缓流淌。这条路边是传统的工厂宿舍区,几十年来,这里的居民用他们在工厂里的劳动为整座城市的发展输送血液。然而在有了一定积蓄后,原有的住户陆续搬走,如今尚住在其中的,大多是行动不便的老人以及外来务工人员。

玄鸟撑着一把红色的伞站在路边,雨水顺着伞沿流下,在她的身边形成一道雨幕。路上没有一个人,只有雨点打在路面上细微的响声。老城区的颜色是灰色,灰蒙蒙的天,灰蒙蒙的路,还有灰蒙蒙的房子。玄鸟穿了一件火红色花纹的紧身衣,暗红的头发扎在脑后,从伞沿之下露出的嘴唇也涂着玫瑰色的口红——玄鸟天生就喜欢红色,尽管这让她在这样的背景里显得格格不入。

今天是执行任务的第三天。从广州乘坐私人飞机抵达商丘后,她就一直没有什么大的动作。尽管情报里已经指明能够,目标是一个居住在道北城区老工业宿舍的中年女人,离异,一个十岁的女儿。足够简单,无需太多的调查和准备。

可是玄鸟依旧没有动手。和以前一样,每到一个城市,她总是习惯先独自一人逛遍这个城市的所有角落。穿上黑色的运动服——她只在需要动手的时候才穿红色——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地铁,或者公交,一路沿车看着窗外退去的每一个商铺,每一个街角,乃至每一站的名字。穷奇他们经常嘲笑她有强迫症,可是那又怎样——她觉得这挺有趣,她可以在完全不同的两个城市,发现同样名字的商铺,公交站名,甚至是路名。这会给她一种熟悉的感觉,仿佛无论走到哪里都会一直待在一个地方,这样就永远也不会感到……孤独。

玄鸟害怕孤独,尽管有华文会的伙伴,有男朋友陪着,尽管每天奔波执行任务从不会有会无聊到可以胡思乱想的时间,她还是会觉得孤独。玄鸟是华文会中最强的成员,也是她主动选择远赴各地执行任务。望舒调侃她为了四处游玩报销路费……可是大家都知道那是玩笑话,玄鸟的父亲,是广东省最大的地产集团的董事长。也是在父亲死后,她才选择加入华文会,让男朋友帮忙打理家族的产业。

父亲的死……当然是因为异种。那个令人恶心的蜥蜴人偷进到家里,杀死了父亲,到现在她都不知道原因。等到她接到叔叔的电话,才知道父亲出事了,那一刻,上一代玄鸟传给她的力量才突然爆发,烧毁了她的大学寝室,也结束了她的大学生活。在烛龙找到她之前,她一个人在学校附近的山中躲了两周。

甚至没有警察去找她,还是烛龙带着她去办理了退学还有其他的很多手续——她懒得理会这些事情。烛龙能够监测异常的能量波动,也正是因此发现了她,并邀她加入了华文会。那个时候望舒、穷奇和陆吾都没有加入,后土还不是这个后土,是一个沉默的中年人。玄鸟还记得他经常一个人坐在酒吧的拐角,在暗处喝酒。玄鸟很少和他说话,几年过后,坐在那里的就是另一个人了。

似乎没有人关心上一任后土是谁,为什么消失,大家聊天时似乎刻意地、从不去触碰这个话题。玄鸟也懒得管。她只想杀异种,杀死所有具有特殊能力而心怀不轨的人——正是这些人中的一个,越过了别墅的监控防御系统杀了她父亲,而普通人,绝对没有能力做到这些。即使那些人并非杀死她父亲的人,又有什么区别呢?他们终将会杀人,不是她的父亲,就是某个人的父亲,总会有人受到和她一样的伤害。

既然如此,就先解决这些造成伤害的人吧。玄鸟看向马路一边,那里,有一个中年女人牵着一个背着书包的女孩,正撑伞走过来。

“殷安,D型异种,能力未知。”玄鸟轻声说。烛龙以她的能力为基准,将所有异种的能力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她为A,华文会的其余七人同列为B。尽管之差一级,实力却相差数倍之多。如此而言,D型异种在她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但是她坚持要亲自来到这个城市。

女人越走越近了,她牵着的女孩穿着淡紫色的绣花裙子,脚上穿着长袜还有一双白色的鞋子。玄鸟眯起眼睛,她收起了伞。

微凉的雨打在头发以及肩膀上,并未能在这个闷热的夏天带给她多少冷意。女人显然也注意到了面前这个穿着怪异的人——如果穿着红色紧身衣,身处大雨之中却不撑伞仍然算不上怪异的话。她停住了脚步。

顺着伞沿玄鸟看到了女人的眼睛,没有惊慌,有的却是担忧与害怕。小女孩将头下歪,顺着伞沿下面看向玄鸟,面带好奇。

女人看了玄鸟一会,在确信对方是来找她的时候拉起了女儿的小手,“阿宁,你先回家好不好?妈妈有朋友过来了。”

“朋友?”女孩说,“是前面那位姐姐吗?我也想和姐姐说话。”

“阿宁,快回家,今天作业还没做完吧?”女人说。

“妈妈的朋友也是我的朋友!老师说交朋友比做作业重要!”女孩不肯。

“快回家!外面容易着凉,妈妈一会就回去,”女人语气严肃了起来,她看了玄鸟一眼,“这位姐姐也一起。”

“那太好啦!”女孩说,她放开妈妈的手,“那我在家里等你哦!”

女人紧紧盯着女孩,她对女孩笑,“快回去吧!如果妈妈回来晚了,就去隔壁陈阿姨家吃饭哦!”

“嗯!”女孩高兴地应答着。朝妈妈挥手告别后,举着伞蹦蹦跳跳地走了。在经过玄鸟身边的时候,玄鸟看见她朝自己咧嘴笑开了,一时间竟然愣住,不知该作何反应。

“姐姐好漂亮!”玄鸟看着女孩,她觉得女孩的眼睛里好似有星星——玄鸟努力朝女孩挤出一个笑容,她实在不怎么会笑。

“谢谢你放过我女儿。”

女孩走远后,玄鸟听见女人这样说。

第15章 雨

“放过你女儿?”玄鸟说,“你知道我的目的?”

“如果不是那件事的话,还有谁会找我呢?”女人说。

“哪件事?”玄鸟皱眉。

“你真的不知道?”女人说,“如果你不知道,为什么要过来找我?”

“你是指你是异种这件事?”玄鸟说。

“异种?”女人疑惑。

玄鸟说:“就是……特殊能力。你的能力是什么?”

“这样……”女人眼中的光芒熄灭了,她低起头,用手指着地面。玄鸟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只见到地上的雨水止住了向低处的流势,逐渐开始汇聚,然后水流无视牛顿定律地——话说这个形容好没有美感——话说我这句插的是不是也很突兀,别砸别砸等着我把这段删掉哎哟卧槽即时上传的删不掉了——然后水流翩然而上,朝女人的手指汇聚过去。

“控制水。”玄鸟说,“你的丈夫呢?十二年前神秘消失,警方没有查到任何消息。”

“我也不知道……”女人说。

“你不知道?”玄鸟说,“你觉得什么样的人,能够让一个人神秘消失,而没有留下任何线索?” 女人沉默了一会,说,“你是说,是我杀死了我老公吗?”她凄然一笑,“大家都是这么想的。” “所以事实呢?”玄鸟说。

“我说不是,你会信吗?”女人说。

“当然不会。”玄鸟冷笑,“警方苦于没有证据无法抓你,而我可以?”

女人苦笑。

“你又是什么人?”她说。

“我?”玄鸟说,“大概和你的女儿一样吧。”

“一个失去父亲的人。”

“阿远……我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突然之间,什么都不说就消失了,”女人没有理会玄鸟,自顾喃喃,“可能他也讨厌我吧。”

水流大盛,开始围绕女人周身盘旋起来。

“这是罪人,”玄鸟的身边也同样燃起烈火,“所应得的报应。”

女人笑了起来,眼泪从她的双眼涌出开始流淌。

“罪人……”她低声,突然所有盘旋的水流仿佛失去控制一般,应声而下。女人突然像全身失去力气一般,跪倒在玄鸟面前。

玄鸟不解地看着她。

女人抬头看向她,“你可以放过我的女儿吗?”

玄鸟皱眉,她还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此前执行任务她也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她从来不去考虑任务之外的问题,即使这个问题本身似乎就存在于任务之中。即使思考又有什么用?该要去消灭的、不该存在的这些罪恶,终究要被消灭,想太多的事情只会招致犹豫不决。

“如果你的女儿不是异种的话。”玄鸟说。

女人沉默。这个答案不是所期望的,但也不是她所害怕的那个。说到底,在这种境遇下她自己也知道会得到什么样的答案。可是为什么要消灭异种?仅仅是因为他们拥有特殊能力,有可能对普通人造成伤害?可是如果要对普通人造成伤害,根本不需要特殊能力,一辆车,甚至一把刀子就可以。这个女人,这些人,他们所做的这些,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你做好准备了吗?”玄鸟有些不耐。她不想在这件事情上浪费太多时间。

“如果因为我有能力而杀我,那你呢?”女人说。她知道自己不该说出这句话,如果对方生气,女儿就有可能会有生命危险。可是她看着眼前这个女孩,虽然摆出满脸杀气的样子,实际上却也只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不知道为什么,她莫名相信女孩不会做出太过残忍的举动,比如杀死她的女儿这一类事。

玄鸟愣住了。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一直以来她解决任务目标的理由只是因为这些异种会对其他人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就像她的父亲所遭受的一样。所以即使不忍心,她也从不会下不去手,在她心中,这些人和杀害她父亲的那个蜥蜴人一样罪不可赦,所以她只是在帮助正义执行审判而已。可是眼前这个女人,和她的女儿,她们有什么罪呢?

有那么一瞬间,玄鸟差一点就要说服自己放过这个女孩,然而下一刻,“这个女人杀了她丈夫”的想法又再度袭来。即使没有明确的证据,但是女人丈夫的神秘消失本身以及其他疑点已经足以让人作出这个推断。如果留下她,谁知道她会不会在以后再杀死别人呢?特殊能力终究不属于人类,是不稳定、无法控制的。异种也根本不该和人类一同生活,就像……她和她男朋友那样。她已经尽力在疏远他了,有的时候只有呆在华文会的伙伴身边才会让她觉得安心。 “我也一样。”玄鸟喃喃,“终有一天,我也会被杀。”

她走近女人,直视她的眼睛,“你知道吗。异种本就不该存在于这个世界上。”

女人一声叹息。

“动手吧。”玄鸟说,“尽你的全力。”

女人摇头。她站了起来,将双手反置于背后,闭上了眼睛。“动手吧。”

玄鸟皱眉,“你什么意思?”

“像你所说的,我终究要死的。”女人紧闭眼睛,“放过我女儿。”

玄鸟沉默。

“你有机会逃走的。”

“如果我逃走,你会放过我女儿吗?”女人说。

这本就和你的女儿没有关系,玄鸟本想这么说。但是她觉得这句话很扯淡,没有一位母亲会相信敌人这么说。

“如果你不动手,我就会放过你女儿吗?”玄鸟说。

女人盯着玄鸟的眼睛。她轻声道:“我相信你。”

玄鸟有些难以置信。她不知道女人的这种相信来自于哪里,或者说她不相信这种相信本身会来自于哪里。她们素未相识,第一次见面她就要杀死对方,哪里来的相信呢?

“你放心。”玄鸟说。

玄鸟想起了母亲。她自小父母离异,几乎没有见过母亲,只有印象中一个模糊的女人抱着自己,唱摇篮曲。那是在一扇巨大的落地扇旁,窗外是各种颜色混杂在一起的光芒。那一切那么朦胧,仿若是在一场梦境之中。她从未真实地见过母亲,不知道母亲的样貌、身材、声音……只有在偶尔想起母亲的时候,会有摇篮曲的旋律仿佛从天边传来……

然而父亲也在四年前死了。自那以后,她就只有一个人了。

“谢谢你。”女人说。

玄鸟看着女人,终于狠下心来,眼中红芒泛起,身边烈焰一下子猛烈燃烧起来。突然她放开了紧攥的拳头,掏出一把二十厘米左右的匕首,刀刃细长,泛着红光,刀尖上雕刻着一只展翅的烈鸟。

玄鸟把刀扔给女人。

“你自己动手吧。”

女人睁眼,看到自己面前那把精致的匕首,朝玄鸟看了一眼。她也清楚,被火烧死的感觉绝对不好过。她捡起刀,送到玄鸟面前,朝她摇了摇头。

玄鸟收起刀,看到女人紧咬着嘴唇。女人转身朝路的一边走去,路的尽头是主干道,那里车流密集,来来回回的车辆在马路上化为一道道曲线闪现然后消失。玄鸟能够看到女人身体的颤抖。

“这么做,真的正确吗。”玄鸟第一次开始怀疑自己。她坐到地上。身体早已被雨打湿,脸上也满是雨水的痕迹。玄鸟想,干脆哭一场好了。

女人的身影走到主干道的中间,没有回头,一辆急速而过的货车驶过去。

玄鸟闭上眼睛。

第16章 姐妹

“妈妈!”听到门铃声,殷宁高兴地跑过去。她已经在桌子上摊开了作业本,可是心里想着妈妈正和一位漂亮的姐姐在说话就怎么也无法专心。哪位姐姐到底是谁呢?平常无法发生什么事情,妈妈都从来不把自己支开的。这次却……难道那位姐姐也是妈妈的女儿,也就是自己的亲生姐姐吗!

殷宁越想越觉得很有道理,姐姐和妈妈都很漂亮,而且姐姐好温柔,还对自己笑!如果有这么一位漂亮的姐姐,以后一定要带到学校让大家都看看,这样的话就不会有同学说自己是个没爸的孩子了!谁说自己没爸爸的!老师都说了,每个人都有爸爸妈妈,只是有的爸爸妈妈要去拯救世界,所以就先走一步了,等到他们在那些秘密的地方把船建好,大家都得坐船漂流,到时候就都能见到了!

而且就算爸爸不在身边,妈妈也对自己超好的。才不在乎有没有爸爸呢。殷宁想。

殷宁搬起小板凳放在门后,然后透过猫眼看向外面。外面是一个女人,眼睛红红的,咬着嘴唇,湿透的头发粘在脸上。

殷宁赶紧打开门,“姐姐!”她朝女人身后看去,“我妈妈呢?”

玄鸟摸摸殷宁的头,不知道该怎么对她说。

殷宁看着玄鸟额头湿透的头发,一瞬间她有了某种不好的预感。

“姐姐我妈妈呢?”

玄鸟蹲下来,捧着殷宁发白的小脸。殷宁满脸焦急地看着她,她意识到自己必须要给出一个说法。她不想伤害殷宁,可是逼死殷宁的母亲,已经是最大的伤害了,而且这种伤害无法挽回。她不知道如果将真相告诉这个小女孩,会对小女孩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妈妈去找爸爸了,”玄鸟下意识地撒谎,“等到找到爸爸,他们就一起回来接你。”

殷宁安静下来。她低垂着眼睛,走到墙边上坐了下来,长长的睫毛抖动着。

“爸爸……”殷宁念叨着,她紧撅着小嘴,不停摆弄自己的手指。玄鸟撩开湿漉漉的头发,坐到小姑娘一旁。

殷宁转头看玄鸟,大眼睛里满是委屈,玄鸟忍不住就将女孩抱到怀里。女孩终于忍不住,哇地一声哭了。

“妈妈不要我了……”

“妈妈没有不要你,妈妈只是离开一会儿,”玄鸟轻轻抚摸着女孩的头,安慰道。

“可是妈妈都没有跟我说……”女孩一直哭。

玄鸟看着怀中的殷宁,突然想到小时候,自己依偎在爸爸怀里,也是这样哭,要去找妈妈,爸爸一直在安慰她,说妈妈一定会回来见她,说妈妈不在的日子里爸爸会一直陪着她……

玄鸟暗自做了一个决定。

“妈妈不在的日子,让姐姐陪你玩好不好?”玄鸟说。

殷宁抬起头,哭红的眼睛看着玄鸟,满脸都是泪痕。玄鸟看到她仍然撅着小嘴,便摸摸她的头,“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姐姐了。”

“嗯。”殷宁哭着答应,将头埋在玄鸟胸口,两只小手紧紧抱着她。

玄鸟把头靠在墙壁上,脑袋里仍旧是殷宁的母亲一步步走进马路中间的背影。淅淅沥沥的雨声,远处汽车的鸣笛,那一霎世界突然变得无比安静,玄鸟仿佛只能听见女人的脚步声和自己的心跳。那个背影一直在抖动,却坚定地、没有回头地朝生命的尽头走去,随后她闭上眼睛……

玄鸟知道,就在明天,女人车祸的消息就会被这个城市的报纸所报道,然后飞速传到附近居民的耳朵里,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警方会调取事发当时的监控录像——她已经让组织里的人切断了计划地点的监控连接,却没有切断那条马路的录像——他们会发现女人是自杀的。他们会到邻里间去调查,调查自杀原因,调查女人生前所接触的人。她当然不在此列,没有人认识她,但是如果女孩今晚不离开,可能会有很多麻烦的事情。

女孩从她的怀中出来,哭泣渐渐停止。

“阿宁,姐姐带你去回家吧?”玄鸟说。

“可是妈妈……”女孩说。

“跟妈妈说过了,等她找到你爸爸,我们再去找他们。”

“姐姐……”女孩小声说,“我想给妈妈打电话。”

玄鸟倒是没有料到这个,她犹豫着不知该如何回答。

“可是我又想,既然妈妈都没有跟我说,肯定也不会希望我打电话给她的,”女孩的语气中满是失落,“妈妈一定是下了很大决心才打算去找爸爸的。”

玄鸟没有说话。她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

“找到爸爸对妈妈来说,一定很重要。”女孩说,“对我也一样。我也想有爸爸。”

玄鸟红了眼眶。四年前父亲遇害的事仍旧仿佛发生在昨日,在葬礼上她没有勇气去见父亲最后一面,眼睁睁看到父亲的棺材被放进土坑之中,最终长埋于地下……她是父亲养大的,从小到大不管什么事情都有父亲陪在身边,可是父亲走了之后,她要一个人面对所有的事情了。很多时候她会幻想父亲还在身边,可是父亲死了,事实就是父亲已经死了。

我也想有爸爸。

这就是她和这个小女孩之间的相似之处吧。女孩让她想起了小时候的自己,不同的是,那个时候的自己还有父亲陪伴着,而女孩,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那就让自己做她的亲人吧。

女孩母亲的死让玄鸟想了很多,这些年她所杀的异种之中,也不全是犯下罪行得不到惩罚的人,但凡只要稍微有一点危险倾向的异种,烛龙都会交由她去解决。而她,籍由父亲的死带来的仇恨撑到了现在,一直没有去想自己这么做的原因与意义。

而现在,她想做一点改变。不再猎杀异种,不再执行任务,她想代女孩的父母陪伴着女孩长大,同时,也是女孩在陪伴着她一起长大。玄鸟突然有那么一点理解命运的神奇了——在此之前,她们只是两个毫不相识的人,年龄相差十几岁,距离也相隔千里,可是突然她就决定要守护这个女孩,将她当作自己的妹妹。终有一天,女孩会知道真相,会知道是她杀了自己的母亲,终有一天,女孩会与她反目成仇,向她举起复仇的利剑……

可是即使走到那一步,她也知道那是自己应得的。

“殷安,D型异种,能力未知。”

玄鸟一直会记住这个女人,不管她是异种还是普通人,她始终只是一个平凡的母亲。作为一名母亲,她愿意为自己的女儿付出一切,就像当初玄鸟的父亲为她所做的那样。她们不应该承负偏见,更不应该为这种偏见所带来的罪恶而负责。如果有一天殷宁将刀尖指向她,她绝不会动手反抗。杀或者不杀,决定权永远都在殷宁,她的妹妹的手中。

玄鸟露出解脱的笑容。她好久没有这么笑过了。女孩已经走进房间,她手中紧攥着一条镀银的项链,上面挂着一只银色的小鸟——那是妈妈送给她的,希望她像小鸟一样,能够永远无忧无虑地飞翔。

玄鸟站了起来,手摸到腰间的凤羽刀。这把匕首是进入华文会后烛龙送给她的,传说是从凤凰身上掉落的羽毛。玄鸟不信这些东西,但是她知道凤凰的羽毛的含义。

涅槃重生。

她将这把匕首扔给女孩的妈妈,而女人没有使用,又将刀扔还给了她。女人一定也是个胆小的人,即使身怀特殊能力,仍旧和普通人一样,会怕很多东西,不敢用刀划破自己的脖子,最后选择以车祸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在面对要去杀她的自己,她一定很害怕吧?

玄鸟听到女孩的声音说,“姐姐,我收拾好了。”

玄鸟点头,她牵着女孩的手走下楼梯去。她已经和组织联系,派动了一架直升机,一些善后的事宜也拜托组织处理了。执行了这么多任务,组织恐怕也是轻车熟路了吧。

玄鸟和殷宁走出楼房。小路上没有路灯,只有月光照在地面上。刚下的雨还湿润着,反射出银白色的光。玄鸟看到地上有两个倾斜的影子,一大一小,紧紧相连着。

她好像没那么孤独了。

第17章 唇振

王崇忐忑不安地走进酒店。

距离上次的事故发生已一周有余,这些天王崇呆在家里,妈妈死活不让他出去。电视里在大肆报道神秘人大战触手怪的新闻,主持人声情并茂、道貌岸然地念着稿子,把场面描述地惊天地泣鬼神,如同史诗般可歌可泣。为了突出触手怪的出现对于重大灾难到来的象征意义,报道将阿乙刻画成一个邪恶的变异人的形象,而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神秘人英勇现身与之搏斗,最终在当地警官的协助下将暴徒击毙。

“这么煽动人心,官方也不管管。”妈妈坐在电视机前,一边敷着面膜一边说道。

“那个神秘人不是陈叔叔吗。”王崇说,“为什么要打马赛克。”

“可能是你陈叔叔不想出名吧。”妈妈说,“连我都不知道他胆子这么大,直接跟那个怪物打斗。”

王崇心想,你怕是不知道人家在酒店下面建了个秘密基地吧。连你儿子烧成那样都能救活,还有什么不可能的。

只是……弥赛亚呢?王崇没在电视里面看到她的身影,不过他也没有多想,可能是陈叔叔不想让弥赛亚曝光,花钱打点了吧。

有钱真好。王崇又禁不住想了一遍。

不过地上那么大坑是怎么回事?王崇莫名联想到弥赛亚机械手臂上的炮管……该不会是弥赛亚轰出来的吧?那种柏油路面,挥手就是个那么大的坑,这女孩……王崇打了个哆嗦。

“儿子,我看这个怪物也不是很可怕啊,”妈妈在一旁说,“你看你陈叔叔双手就把那个东西给按住了,跟电影里面完全不一样啊。”

当然不一样,王崇想,电影里面事先就会告诉你那个姓陈的不是普通人啊。这样一想,王崇不禁又开始好奇起陈叔叔的目的——谁会没事干挖那么大一个地窖建基地呢?如果死水这种溶液研制成功,将会有巨量的商业价值,可是这需要躲在地下研制吗?而且真的只是为了钱?

不太可能。王崇想不出来陈叔叔想要靠这个赚大钱的理由。当然他更不明白的是,对方为何就将这么大的一个秘密告诉了自己。是因为秘密无足轻重?当然不是了。是因为知道自己不会泄密?可是为什么呢?假如他想,现在就可以跟妈妈说,然后将消息公布出去,不就全都完蛋了?

王崇看向妈妈。妈妈还是和他印象中的一样,扶着面膜靠倒在沙滩上,一只手拿着手机,对着屏幕眨巴着眼睛。

如果告诉妈妈,会发生什么事呢?妈妈从来不拿注意,所以肯定会让爸爸也知道,然后就得看爸爸的决定。爸爸和陈叔叔是好朋友,所以可能把消息又传了回去,最后的结果就是多了他们一家三个人知道,好像也没什么区别。可如果爸爸和陈叔叔的关系没有好到那种程度呢?可能出于安全、责任或者其他的考虑将这件事捅出来,那样的话,陈叔叔如何应对?

所以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陈叔叔和爸爸的关系非比寻常,要么就是他对自己足够信任。然而上次与陈叔叔在酒店,爸爸甚至都不愿意上楼与他见面,即使关系非比寻常,似乎也不会是什么好的关系。而陈叔叔对自己是否足够信任……他不知道,反而他对陈叔叔倒是绝对不信任的。

其实无论如何,王崇都不想自己的家人卷入这些多出来的事情。在他看来,爸爸开着公司,妈妈管着家务,偶尔有时间就一起出去吃吃饭、跳跳舞、旅旅游,这已经是很理想的生活了。王崇看得出来爸爸妈妈都很喜欢这种生活,他们过得很幸福,王崇不想有任何事打扰到这种正常的生活。

当然,他遭遇到火灾变成……变成没绷带的木乃伊这件事,本身就已经破坏原本的生活了。出事之后,爸爸推掉了很多会议,妈妈也经常整周不出门在家陪他。如果这个时候再说陈叔叔的事情,那就乱套了。

王崇决定还是找陈叔叔谈一谈。他对陈叔叔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从直觉上来看,又总觉得他不是个坏人。总之变成了这样他也没法继续正常的生活了,就算陈叔叔有什么说不得的计划,只要不是殃国殃民的那种,他或许都可以参与进去。

总比没事干躺沙发好吧。声带烧毁了不能唱歌,游戏打得菜,又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只能没事找事做了。王崇现在特后悔小时候妈妈让学钢琴没有学,否则烧成这样弹着钢琴举办个人音乐会,身残志坚,将感动多少人啊。就算钢琴弹得再烂,只要基本旋律弹对了,大家都会为他鼓掌,重要的不是技术,还是噱头,难道不是吗?

如果不是脸烧没了,王崇还是很想去学校继续上课的。毕竟虽然学习成绩不好,老师也凶,但好歹有天使一样的小欣坐在他前面。每节课只要欣赏小欣的背影,欣赏她回头从书包里取书的样子,欣赏她辫子上随着窗外吹进来的风摇摆……王崇就能呆呆看上一整天。四十分钟哪里够,王崇恨不得开个补习班,每天晚上强制上课,从九点上到第二天早晨六点半。半小时洗漱,然后接着上课。这样连梦里就都是小欣了。连老师都跟王崇他妈说,王崇这孩子比较乖,上课从来不说话——谁愿意说话啊,说话多累啊。

可是现在,总归不能去学校吓人咯。吓着别人不说,要是吓着小欣他可不愿意了,到时小欣从书包里拿书都不敢回头,光把手别到背后,等到拿到书了,又咔嚓一声把手别回去,想想就有点诡异。而且老师也不会说他乖了,只会说王崇,你把帽子跟口罩给我戴上,你光着脸我连勾股定理都用错了。

那就开启一段新生活吧。王崇深吸一口气,朝前台化着淡妆、长发上挑染着淡紫的小姐姐说,“你们老板呢?”

小姐姐警惕地看着他,王崇看到她本在玩手机的手缓缓爬向电话。

“你干嘛呢,”王崇说,“我不是抢劫。我脸上麻子多,怕吓人。”

小姐姐讪讪一笑,把手收了回去,说,“老板不常在的。”

“那给我九楼的客房吧。”王崇说。

小姐姐有些害怕地看了他一眼,王崇知道那是因为自己毫无起伏的声音听起来像个生了锈的机器人,“九楼的客房比较特殊,老板说了,九楼主要用于礼仪接待,不接受单客预定的。”

果然。王崇还记得上次进去的那间“907”的客房,正是从那个房间的暗门里他下到了秘密基地。所以陈叔叔不让客人预定九楼的客房。尽管暗门在客房里面,但想必整个九楼都会有一些机关之类的东西,就算没有,封锁整个九楼总归是个谨慎的做法。

可是,从九楼下到地下,总得经过八楼、七楼一直到一楼吧?也就是说,电梯会经过“807”、“707”……陈叔叔为什么不把暗门建到一楼?这样进出也方便啊。难道这栋酒店,在建筑之初,就在设计图纸上下过功夫?王崇拿起台上的签名笔,开始比划起来。

“小陈,让他进来。”签名笔里传来陈叔叔的声音。

“吓!”王崇吓得把笔扔了出去。笔上的弹簧被拉直然后收缩,弹回来的笔尖在王崇手上狠狠地划了一道线。

柜台前的小姐姐忍不住笑了起来,朝王崇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这边来。”

王崇摸摸头,跟了上去。陈叔叔叫他小陈,难道是他女儿?工作上不好以父女相称,就用小陈称呼……王崇又开始瞎想起来。

小陈带着他走进大堂后面的一间客房,准确来说只是一道门,因为在这道门后面,是一个宽敞的空间,里面又有无数道门……

又是这一套。王崇撇撇嘴。弄得这么复杂,搞不好哪天你自己也忘了该走哪道门。

小陈走到其中一扇,门上的小孔隐隐透着绿光——应该说房间里的所有门上都有一个小孔,孔上都透着绿光,所以整个房间都绿莹莹的……王崇突然觉得不对——你搞这些,鬼都知道房间里有鬼吧?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王崇现在开始怀疑自己之前的想法,陈叔叔哪里是因为什么特殊目的而把基地等秘密告诉自己,明明就是一时没注意就说了出来也就是蠢好吗……

“绿光表示检测安全。”王崇抢在小姐姐之前把话说了出来。他想借此控诉基地设计者的不长脑子。

小孔突然暗了下来,随即从中冒出来一束橙光,直直打在王崇脸上。

王崇知道橙光什么意思,即纳米级非完全电磁波的灵长目具象化引起的唇方肌振动,也就是俗称打脸。

“这系统人工操纵的?”王崇只能怀疑门后面藏了个人。

“人工智能没听说过吗?”小姐姐走进电梯。

第18章 叔叔,有绷带吗

王崇很不情愿地在秘密基地门口再次做了两次左右选择——这次他故意选了右边,结果还是同样进到了密室里面——所以这个选左边选右边的设计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了表达出“条条大路通罗马”的深刻道理?王崇看向小陈,小陈在一旁面带微笑,感觉就像是在说,这孩子真傻……

“哟。”陈教授穿着工作服,头上戴着个形状奇怪的眼镜朝王崇打招呼——王崇觉得那可能是做实验用的,褐色的镜片一方面可以让试验者保持冷静,因为即使着火了也看不出来,另一方面又可以保护眼睛不受强光刺激——王崇总觉得这些家伙隔几分钟就要弄个炸弹出来。

“陈叔叔好!”王崇假装天真——不过以他的语气也装不出来。

弥赛亚站在陈弘身后,目光冷冷地扫过来。她这算是打过招呼了。

王崇摘下帽子和口罩,朝弥赛亚瞪着洞里的两只眼,他坚信这种不同寻常的关注方式会获得弥赛亚的回应。

当然,他失败了。

“过来干嘛?”陈弘笑道。

王崇心想,你不是知道吗,你要是不知道,会告诉我那么多事情?这么一想他就觉得陈弘看向他的笑容里满是戏谑,当然现在除了爸爸妈妈和……弥赛亚,谁看他他都觉得很爽,总觉得受到了嘲笑。

全身上下没一块好肉,会这么想也很正常。

“当然是……”王崇斟酌词句,“问问你在干啥。”

“我在干啥?”陈弘展开双手,示意王崇看向四周,“做实验,你觉得是什么?”

“哪有在地下做实验的?”

“地下租金便宜。”

“……”

“你这么有钱,还会在意租金?”王崇说。

“我有钱?”陈弘笑道,“我要是有钱,早就搬到某个岛国上面去了。”

“日本?”王崇说,“日本人那么多。”

“……”陈弘无语,“你的地理没及格过吧。”

王崇红了脸——不过他的脸本来就是红的——“总之不管你在做什么,我也想做。”

他指指自己的脸,“反正我现在这个样子,也没什么正常的生活可过了。”

“不要放弃嘛,用绷带裹一裹还是可以继续上学的。”旁边一个女声说。

“哇咧,”王崇下了一大跳,那个声音正是带他下来、被陈叔叔称作“小陈”的前台小姐姐,“你怎么还在这?”

“我怎么不能在这?”小陈说。

“介绍一下,”陈弘说,“这是我秘书,陈妍,也是我表妹。”

“你表妹?”王崇不信,“你表妹这么年轻,你怎么……”他没有继续说下去,虽然彼此间熟络了不少,但对方毕竟还是叔叔辈,要是被妈妈知道又得挨骂了。

“谁跟你说表妹就一定要和表哥一样大?”陈弘道,“你这孩子,怎么什么也不懂。”

王崇用手拉上了嘴上的拉链,表示自己不再说话。他才十五岁,要懂那么多做什么。

沉默了一会儿,陈弘问他,“你真的想知道我们在做什么?”

王崇点头。

“一旦知道,就意味着加入,你想好了吗?”陈弘说。

“嗯。”王崇说,“不过你们干的不是坏事吧?”

“坏事……”陈弘饶有趣味道,“什么是坏事?”

王崇一时噎住了。

“坏事就是……坏的事,”他才发现自己根本找不到词来描述,干脆举起了例子,“比如随意杀人、偷盗抢劫这些,都是坏事。”

“如果偷盗的目的是为了救别人呢?如果抢劫的目的是劫富济贫呢?”陈弘说。

王崇想了好一会,“应该是目的是坏的就是坏事。”

“如果目的是报仇呢?”陈弘说。“杀死父母的仇。”

“我觉得应该不算是坏事。”王崇说。武侠小说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而且从道德层面上,大家都认同的杀人偿命,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即使因此会牵连到很多人。”陈弘轻声说。

王崇不知道该说些什么。陈弘探讨的问题已经超出了他的思考范围,于是他呈现出一种“你说什么都对”的状态。

陈弘看了他一眼。

“只是举一些例子罢了。”他说,“这个基地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铲除邪恶组织。”

“啥?”王崇以为自己在拍电影。

“铲除邪恶组织,”陈妍懒懒靠在一旁,“小弟弟你怎么这么多事。”

王崇在心里呸了一声,明明刚才还装出一副单纯害怕的样子,还让自己以为他以为自己要抢劫,没想到竟然是个老油条。虽然长得漂亮,可是这两副面孔的能力让王崇害怕,王崇只喜欢像小欣那样单纯的女孩子。小欣就从来不会假装害怕然后在心里窃笑——小欣根本就懒得理他。 这么一想好悲哀啊。还被烧成了木乃伊。

王崇进入了暂时性抑郁状态。

木乃伊……木乃伊?王崇眼前一亮。裹成木乃伊那样再出门是不是好点?如果选择好一点的绷带,设计一下裹绷带的方式,想几句引人眼球的宣传语,再来几场行为艺术,这可不就是时尚吗?

王崇兴奋起来。仿佛看到了自己由一名火灾受害人向时尚艺人转型,凭借平和的个性和犀利的谈吐逐渐积累人气,然后一炮而红,被狂热的女粉丝接机……

“你没事吧?”陈弘拍拍王崇的脑袋,他刚才看到王崇的眼睛里放光——他倒是的确没想到“铲除邪恶组织”能让王崇这么兴奋。果然年轻人都是满脑子热血吗。

“我没事,我没事。”王崇说,“叔叔你再给我介绍下这里吧。我想加入进来。”

陈弘看了他一眼,“目前基地里大多数都是科研人员,都是我从那些不是很出名的学校招收过来的博士生。这些人对生活怀有不满,通常会有很多自己的想法,但凡有价值的,我都批准让他们做了。”

“对生活不满……怎么有一种邪恶科学家的感觉。”王崇说,“什么想法?毁灭地球吗?”

“自然是类似于死水这一类的想法。”陈弘说,“你和弥赛亚就是因为死水而留了一命。”他戏谑道,“被邪恶科学家救回来的感觉怎么样?”

“很不爽。”王崇说,“特别是嘴上这个拉链。”

“哈哈。”陈弘笑道,“你比你爸有意思。”

“你们进行这些研究,又不公布研究成果,有什么意思呢?”王崇说。

“想象你被救后的感受。”陈弘说,“就算公布了研究成果,又有多少人会用呢?而且社会舆论一定会坚定地站在反对一方。”

“但是活着好歹比死了好啊。”王崇现在才体会到陈弘这句话的意思。

“很多人都不这样想的。”陈弘说。

王崇沉默。像那个叫阿乙的叔叔,对他而言,多活一天只是多一天承受痛苦吧。还有弥赛亚,王崇都不敢转头看她,尽管他知道弥赛亚此刻一定是面无表情地站在旁边。每呼吸一次就疼一次,这样的生活,痛苦已经是生命的常态了吧。

“还有其他的成果吗?”王崇说。他想到的是弥赛亚的机械手臂,但是他没有说出来。

“一些武器。”陈弘没有细说。

“那天警局的事你还记得吗?”他说,“很多事情你还不知道,也暂时没有必要知道。你只需要记住,事实与真相远不如表面这般风平浪静。明白吗?”

“明白了。”王崇应道,“陈叔叔你说话真有文化。”

“哦?是吗?”

“是你太没文化了。”陈妍在一旁插话道,“不过也难怪,年纪轻轻就成了木乃伊,还辍学了……” “姐姐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伤我自尊心?”王崇真诚恳求。

“别叫我姐姐,”陈妍说,“我有那么老吗?”

“我十五岁,您几岁?”王崇成心要气陈妍。

“十五岁?小娃娃,太嫩了。”陈妍没有选择回答,反将了王崇一把。

王崇没话说了。他是94年12月份出生的,说年龄时从来不直接用年份减生日,因为那样总感觉自己莫名大了一岁——就好比去年的12月份,也就是他昏迷的那段时间,他满了15岁,现在就仍然是15岁,即使已经是2010年了。

“叔叔,有绷带吗?”王崇突然说。

第19章 成为木乃伊的第一步

“你觉得如何?”陈妍满意地欣赏自己的杰作。

王崇看向镜子,那里面站着一只木乃伊,这回是真木乃伊,全身被绷带裹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两个洞,那是他的眼睛。具体的样子——反正木乃伊什么样他就什么样,除了嘴巴处为了突出个性,让拉链露了出来——这样看起来倒是更滑稽了。

“这什么鬼?”王崇嚷嚷,“我要退货!”

“裹都裹上了,你不要也得要,”陈妍撇嘴,“我时间都花了,你就给我说这个?”

“那谢谢阿姨。”王崇说。

“阿姨说谁呢?”陈妍反问。

“阿姨说,”王崇一顿,“说你呢阿姨。”

“好啊你。”陈妍抽紧了手上的绷带。王崇没想到这跟绷带竟然不知道以什么方式连上他全身,陈妍这一抽,他感觉包裹自己整个身体的绷带都紧了紧,虽然皮肤没有知觉,但是总感觉受到了束缚。王崇瞅准陈妍手上的绷带,蹦过去就要抢。

“还敢袭击我?”陈妍闪开,伸脚一绊,王崇一个没注意,顿时摔了个四脚朝天。

“你不是要训练吗?”陈妍说,“我给你上第一课。”

王崇想爬起来,却发现整个手臂关节和膝盖由于绷带的束缚根本无法屈伸,他四肢着地找不到着力点,扑腾扑腾着愣是没爬起来。

王崇把头别过去不看陈妍,他觉得很丢脸。

陈妍绕到了他面前,“你羞什么,反正脸也被包住了,看不见。”她蹲下来,看着王崇说,“裹上绷带后,就可以完全不必在意别人的想法了。”

王崇愣了一下。他突然觉得陈妍是有意说出这句话来。很明显,一旦裹上绷带,别人根本无法看到绷带后他的真实面目,而绷带包裹下的他,完全可以将自己最真实的情绪表现出来,反正除了绷带没有人会知道。这么想来,绷带就如同隔开两个世界的薄膜,一边是他所生活、所存在的那个世界,一边是他自己,他的想象、他的内心,一切和他有关的东西都可以在这边。

很酷诶。王崇想。

“087号,关节处弯曲设计存在问题。”旁边传来工作人员的声音。

“什么?”王崇一懵,然后不干了,“合着绷带的主意早就想好了?都测试到87号了?”

“凡事预先准备,真正需要的时候就可以从容不迫。”陈弘从门外走进来。

王崇赖在地上,“你怎么知道我真正需要?我现在怀疑火灾也是你设计的。”

“可不要随意诬陷人哦。”陈弘说,“实验从你被送到我的手术台后才开始筹备。”

王崇可不买帐,“你做这些绷带有什么目的?我要是不戴怎么办?”

“本身也只是在另一个服装材料实验的基础上进行的,”陈弘说,“所以,也没有什么损失。”

“……”王崇在陈弘没什么所谓的态度下屈服了。

“你让她先放我起来。”王崇说。

陈妍掩嘴一笑,“为什么要起来?我觉得这样直挺挺地挺可爱啊。”虽然嘴上这么说,她还是控制着手上的绷带将王崇放松了。

王崇赶紧爬起来,挣扎着就要把身上的绷带给撕扯下来。身上裹着这么个定时收缩器,他怕陈妍一个不开心就挤自己玩。然而不知是他力气不足还是绷带缠得太好了,他扯来扯去,愣是没扯开,也没找到绷带头在哪。

“扯不开的。”陈弘说,“绷带的材料是最新的复合钛纤维,柔韧度可比……”

“可比什么?”王崇问。

“找不到词了。”陈弘说,“反正你扯不开就行了。”

王崇撇嘴,“听起来好厉害的样子。”

“小陈,拿把刀来。”陈弘说。

“卧槽?”王崇惊了,“陈叔叔,我错了,我不该表达出不满……”

陈弘把刀放在灯光下,那是一把四公分左右长的军刀,刃部很短,手柄镶木,看样子一刀就可以扎死一个木乃伊。陈弘拿着刀朝王崇比划了下,笑着说:“怕了吗?”

“怕了……”虽然不相信陈弘的举动,但是王崇的腿是真的打起了哆嗦。

陈弘用手指挑起王崇身上的一根绷带,将刀子刀刃朝下放在了绷带上。绷带竟然没有被刺破,只是因为刀子的重量而向下陷去,而且只下陷了两厘米左右就停住不动了。

“复合钛纤维……”王崇瞪大眼睛重复着这种材料的名称。

陈弘看起来却是心情并不怎么好,仿佛材料的韧性还未达到他的满意程度。但陈妍知道事实并非如此,上次实验的时候,肉眼可见刀子使得材料下陷的高度要远高于这一次。陈妍只是依稀听说表哥的父母在前苏联,从事的就是材料相关的研究。

可能是想起爸妈了吧。陈妍想。虽然表哥已经四十多岁了,但是有时他给人感觉完全就是个离乡在外想念父母的孩子。

“穿上这种材料,即使是被子弹打在身上,”陈弘说,“感受到的也只是被石头砸了下而已。”

“就是被石头砸了下?”王崇说,“这么神奇?那岂不是无敌了。”

“大概两三吨重吧。”陈弘说。

“……”王崇无语,“这还能活吗?”

“王崇你有点常识好不好?”陈妍说,“动量定理不知道?大概算一算不就知道了?大惊小怪。”

“动量定理?那是什么东西?我学过吗?”王崇回忆,自己初三,已经上了三年的物理课,既然如此,很有可能学过。可是学不学过跟他知道不知道有什么联系吗?反正一节课都没听过,全看小欣后脑勺去了。

王崇摆弄着自己身上的绷带,他突然想到,如果绷带可以承受成吨的重力,那么他仅仅六十多千克的体重相对而言是绝对不成问题。他跑到门边的挂衣钩旁,将绷带钩在上面,然后脚步离地,整个身体被吊离地面。王崇高兴坏了,他一想到自己以后如果熟练运用绷带,甚至都可以飞檐走壁,就忍不住咧嘴笑起来。

然后挂衣钩从门上脱落下来,王崇连鼻子不对没鼻子,连脸带屁股摔倒了地上。

陈妍捂脸。她觉得表哥给这家伙装备复合钛简直是暴殄天物。看着就一副傻缺的模样,培养这家伙,能行吗?

“这些天过来配合下实验,再接受一些训练吧。”陈弘走出门。他的声音传过来:

“既然选择加入我们,那就没有退路了。”

第20章 反正附和就对了

“等一下!”在对面的两个女生都已经准备好了的时候,王崇突然大喊了一声。

王崇之所以大喊一声,不是因为没有准备好,也不是因为面对两名美女他突然紧张或者不行了之类的,事实上王崇从开始一直到刚才表现一直很好,他用上了从出生以来全部的敏捷度、耐力和爆发力,却仍然做不到让对方满意。

是他不行吗?还是对方要求太高?

“能不能轻点?”王崇乞求道,他露出自认最为天真善良的笑容。

话音未落,一发子弹就带着啸音打在了他的肚子上。

“啊——”王崇惨叫一声,被子弹带着往后倒退了几步。子弹的力道卸去了之后,叮地一声掉在了地上,而王崇身上的绷带只显出一道浅浅的痕迹。这枚子弹是弥赛亚发射的。

王崇摸着肚子,抬头刚准备声讨一番弥赛亚的无情——当然他会控制音量以不让弥赛亚听到——另一颗子弹就扑哧扑哧地飞过来了。

王崇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把子弹破空的声音听成扑哧扑哧,这种感觉就像他面前不是空气而是果冻,然后一个叫子弹的毛毛虫在里面扑哧扑哧地拱。可能人在面临生命危险都会有一种回光返照的感觉,那一瞬间王崇真的感觉自己要死了。因为那枚子弹是冲着自己的鼻子来的。

被子弹带飞撞到墙上时,王崇的心中有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且不说自己有没有鼻子,就算有鼻子,也不能直接冲着脸来啊。打人别打脸,打脸伤自尊没听说过吗?而且这是枪,枪里面射出的子弹,子弹是可以杀人的啊!这已经不是自尊的问题了,一旦绷带出现问题,就不是自尊或者尊谁的问题了,那就是尊尸体了。

王崇从地上蹦起来,指着陈妍的鼻子就要开骂。结果话出口变成:“你枪法这么好的吗?”

陈妍得意地朝他挥挥手。

王崇欲哭无泪。在答应进行训练后,陈叔叔安排陈妍和弥赛亚每天辅助他进行训练。所谓辅助的意思就是,把王崇当成活靶子练习枪法。几天训练下来,王崇没觉得自己学到了什么,倒是这两小妞的枪法越来越准了。这让王崇一度怀疑到底是谁辅助谁训练,他感觉这几天的训练对自己唯一的帮助就是不怕死了。

反正老子外面裹着绷带,你能怎么着?你能打得过我,你能打死我吗?

想明了这一点,便已经在任何对决之中立于不败之地了。

“王崇!”陈妍喊道,“过来休息。”

王崇屁颠屁颠地跑过去,接过陈妍递来的午餐盒。他一想到以后谁也打不死自己就开心地笑了。

“傻笑什么呢?”陈妍说,“被打得很爽?”

王崇一时没想出来该说什么,就听到陈妍继续说,“你有受虐倾向?”

王崇赶紧摇头,但是仔细一想,刚才自己的想法不就是受虐倾向吗?为什么不去想怎么解决对手,反而要想对方打不死自己……莫非真的是受虐性人格?这想法惊得他餐盒都没拿住,两颗圆滚滚的肉圆子落到了地上。

“不对啊,我又吃不了饭?”王崇突然反应过来。

“哎呀,拿错了,”陈妍把另一个盒子递了过来,“你这个是弥赛亚的。”

王崇看向手中的餐盒,菜已经洒掉了大半,又掉了两颗肉圆子,看情况似乎只能干吃白米饭了。

王崇朝弥赛亚不好意思地笑笑。

弥赛亚朝他点头示意,淡蓝色的瞳孔依旧毫无波动。这么些天来,王崇总算感到了弥赛亚对他的接受,在他同弥赛亚说话的时候,对方偶尔会点头——弥赛亚不能说话,所以只是点头就已经让王崇很是满意了,这意味着他在弥赛亚眼中终于不是那种“什么都不是”的状态。虽然目前来看,他和旁边的工作人员甲或者实验人员乙似乎还没有任何区别。

王崇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在意弥赛亚对他的看法。这个女孩明明那么冷漠,还那么凶。相比之下,陈妍虽然经常不给他好看,但好歹给人的感觉是好的,是能够成为朋友的那种。然而弥赛亚……王崇猜不透她心里的想法,如果说某一天弥赛亚突然抬起她的机械手臂,一炮把王崇给崩了他觉得都不无可能。

但是在听陈叔叔说到她的一些经历后,王崇对弥赛亚产生了一些莫名的情感。可能有一些同情,也可能有敬佩——因为他实在无法想象弥赛亚每时每刻都在承受的痛楚是什么样子的。他突然很想和弥赛亚成为朋友,想能够在她身边成为那种痛楚的一份支撑,这样子。

可能因为他也曾遭受过苦难吧。火灾毁了他的人生,也改变了他的人生。这些天的日子他慢慢体会到了活下来的意义——不是为了做什么,也不是要变成什么样子,活着本身就是活着,就是很值得体验的一件事情。他开始慢慢对所有遭遇不幸的人产生了深深的同理心——突遭车祸,罹患绝症……这样的人实在太多了。人生满是意外,谁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成为下一个,既然如此,他王崇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有些事既然已经发生,就没有再去选择的权利,但是能做的还有很多:学会乐观,学会珍惜……王崇真的觉得在学校多少个老师都讲不明白的道理,一场火灾就全让他给烧明白了。既然火灾如此有效,不如建议所有在校学生都体验一次……完了,再想下去反社会人格就要蹦出来了…… “弥赛亚可以用你的啊。”陈妍说,“其实她脖子的伤,吃起东西来也不是很舒服。”

“什么?”王崇终究还是不敢提出反对意见,“那就用我的吧。”

陈妍把王崇的盒子打开,拿出里面的一个橡胶的软瓶,和一根吸管。由于部分器官毁坏,王崇每天是要靠这个东西续命的,类似于流食,不过可以直接用吸管当饮料喝,毕竟这些东西只要顺利到达胃部就可以为机体活动提供养分了。瓶子里面是陈叔叔研发的一些营养品,虽然量很少,但已经包含了成人一天所必需的营养及能量。王崇还挺喜欢喝这东西的,味道像他小时候喝过的胡辣汤。不过陈叔叔说这种食物以后会继续改良,最终是直接做成药丸状的固体,因为固体更方便携带。

弥赛亚没有接瓶子,她看向王崇。虽然仍旧是冷冰冰的没有任何表情,但王崇想他应该知道弥赛亚的意思。弥赛亚应该是让他吃,就是说午餐掉地上了不怪王崇。

这怎么行?王崇心里一激动,从陈妍手中夺过瓶子和吸管,把吸管插进瓶子里就送到了弥赛亚嘴边。王崇感觉弥赛亚差一点就举手轰自己了。

弥赛亚淡蓝色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王崇。由于一时激动,王崇和弥赛亚凑地很近,他能从弥赛亚身上闻到传说中的少女的香气,那是一种极为特别的味道,王崇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他盯着小欣的脖子看了九年,从小学一年级看到初中三年级,都没有闻到过这种味道。这不是小欣的问题,主要是他那个时候找不到像现在这样激动的理由,毕竟小欣又不会和他一起吃饭,一起吃饭餐盒也不会被他打翻,餐盒被打翻了也不会吃他的,就算一起吃饭了餐盒被打翻了然后要吃他的饭也不能让人吃流食啊。这瓶子配个根吸管,像模像样的,以为是奶茶,结果喝到嘴是胡辣汤,一点浪漫气氛都没有好么。

但是此时,王崇看着弥赛亚,突然发现自己动不了了。弥赛亚的瞳孔像是有魔力似的,发着淡蓝淡蓝的光把王崇一点一点吸进去,就像是茫茫夜空里突然亮起了萤火虫的光芒……这个时候是绝对不能想小欣的,小欣对他来说应该突然变成一个陌生的名字,他从小学一年级盯着看直到初中三年级的,不是小欣的脖子,是教室窗外被剥了皮的柳树干……王崇看着弥赛亚胡思乱想,他突然觉得这会的时间过得比刚才子弹打鼻子那会还要漫长,就好比他已经想了这么多可是世界还是静止的,弥赛亚呆呆的没有动,陈妍也站在一边张大着嘴巴,王崇知道她之所以要张大着嘴巴是因为自己刚才从她手里抢了东西。按照惯例,他觉得此时旁边应该摆着台摄像机,摄像机旁站着个导演,导演戴着墨镜,一下巴大胡子,指挥着摄像机绕着他和弥赛亚旋转…… 弥赛亚突然张嘴,咬紧了吸管。王崇舒了一口气。他已经满头大汗了。

“哟……”陈妍在一旁附和着。她也不知道她在附和个啥。

反正附和就对了。

第21章 风雨欲来

王崇感觉好像过了一个世纪。

他把胡辣汤,不是,午餐,从陈妍手中抢过来递到弥赛亚面前,然后弥赛亚张开嘴咬住吸管。事情看似并不复杂,然而过程却无比漫长,以致于在这个过程中他已经把过程本身完完全全地回忆了好几遍。抢胡辣汤,咬吸管,抢胡辣汤,咬吸管,抢胡辣汤,咬吸管……

不是啊,弥赛亚你这个冷冰冰的……女孩,你怎么就赖在吸管上不动了呢?

王崇用眼神向弥赛亚示意,示意她可以接过胡辣汤自己咬吸管了。这不是因为他不喜欢弥赛亚或者是不想和弥赛亚靠这么近,实在是胡辣汤举得有点久,手有点……酸。按照常理来说,这么点重量就算举一天一夜也不应该有所感觉,这就好比人的头上每天顶着几十亿根头发也从来不会觉得受不了了头要掉了。无论如何,这种微微的肌肉酸痛感让王崇觉得很没面子,他把这归咎于被火烧掉了肌肉,尽管如此,他还是很不愿意当场说出来,只能坚持举着等待弥赛亚的反应。

弥赛亚仍旧咕嘟咕嘟地咬着吸管。她的脖子受过伤,所以喝得很慢,王崇甚至感觉那些流体不是被吸进去的,而是因为压差自动流进了弥赛亚的嘴里面。陈妍在一旁呆着不知道干嘛,尽管在和王崇的一番较量中她看起来似乎颇占上风,但是她本身其实也没有经历过这样一种场景。至于起哄附和,她刚才已经附和过了。

于是现在就很尴尬。王崇很尴尬,陈妍也有些尴尬,唯有弥赛亚浑然不觉,自顾自地咬着吸管。

“你们在干嘛?”陈弘的声音传来。

王崇松了一口气。既然陈弘来了,弥赛亚应该会接过这份……胡辣汤吧。

“刚训练完,在吃午餐。”陈妍说。

陈弘看向一旁姿势怪异的王崇和弥赛亚,皱起了眉头。

弥赛亚终于把嘴从紧咬着的吸管口上放开,朝陈弘走过去,在这之前她看了王崇一眼。

王崇老脸一红,收回手中的瓶子,差点就要对着吸管吸起来。

陈弘的目光在他和弥赛亚之间来回转了几圈,最后还是没有说什么。

“训练得怎么样?”他说。

“不是太好,”陈妍说,“这家伙简直就是个木头人,体质又不是太好,没有一次能够避开子弹。”

“哦?”陈弘走近王崇。

王崇有些害怕地朝后退了退。

“有受伤吗?”陈弘问。

王崇摇头。

“还好皮厚。”陈妍在一旁补充道。

陈弘点点头。

“刚才的消息,在东站附近出现了一些可疑迹象。我需要你们过去看一下,王崇也去。”

“我?”尽管经历了一些简单的训练以及获得了“怎么都打不死我”的心理暗示,王崇还是不敢真正出去去做什么所谓“执行任务”的事情。毕竟外面的人可不像陈妍这样说用枪打就用枪打的,要是先把他打昏,把他身上的绷带剥掉再动手怎么办?又或者遇到那种恐怖分子,玩自杀式袭击的,绑个炸弹就把他给抱住又该怎么办?绷带就算再耐抗,总不会还能抗住炸弹吧?而且炸弹的冲击波可都是直接震内脏的,光绑个绷带似乎不见得能起到什么作用吧?

王崇越想越离谱,他把能想到的著名或者不著名的电影里看到过的反派都想了一遍,无间道的倪永孝,《老无所依》的杀手安东,吃人的汉尼拔,甚至阿斯加德的洛基,吸血鬼汤姆克鲁斯和布拉德皮特,最后当然是小丑先生。王崇甚至想到小丑对他说,干掉陈妍,多份一分钱或者把弥赛亚和陈妍关起来他只能救一个他选择了弥赛亚结果掀开帘子一看竟然是陈妍……不对啊,怎么老想着弥赛亚?

王崇偷偷朝弥赛亚看了一眼。

“你有不同意见吗?”陈弘说。

“没有,没有。”王崇摆手。既然有意见,肯定只能是不同的,既然把“不同”重点强调了一下,自然就不敢有什么意见了。

“是什么可疑迹象?”陈妍问。

“我们边走边说。”陈弘转身朝电梯走去,“王崇,你把绷带裹好,我再让小陈给你准备一套风衣。”

“风衣?”王崇心想,执行任务要穿得这么帅的吗?

“还记得那天酒店的事情吗?当事人后来死了。他其实是被暗杀的,暗杀他的,不是普通人。”陈弘说。他没有用“阿乙”这个称呼。

王崇当然记得酒店的事情。那个端着机枪从酒店门口扫射进来的男人,后来他的肩上长出了两根触手。经由媒体报道之后引爆了网络,却又在政府以及多方神秘力量的控制之下渐渐消失于舆论之中。

大众的兴趣总是很容易就能够转移开的。他们根本不关心事物本身,不关心答案,他们只想在将事物高高挂在刑场之上,用尽刑罚以满足短暂的感官欢愉,在兴致消退之后便弃之不顾。大众不追求真相,大众从来只在世界的最表面随波逐流。

“是谁?“陈妍问。表哥总是不把事情一句话说完,经常让她觉得着急——能够暗杀人的,当然不是普通人好吗。

“一个头上长着角,会使用魔法的家伙。”陈弘说。

王崇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可能需要找机会重塑一下。

头上长着角,还会用魔法?这是什么?鹿妖吗?鹿妖暗杀人?这是要造反吗?自然向人类高举战斗的大旗?人类要被驱逐出地球了?

陈弘是从那个长头发的年轻人处得到信息的,年轻人在房车里向他绘声绘色地描述了自己与那名暗杀者的英姿,以及将其吓得灰溜溜逃走的气魄,他总共说了两个小时,留在陈弘脑子里的只有两句话。

“他可能正在进行某个邪恶的计划。”这是第二句。

事实上陆吾的原话并非这么说的,陆吾认为冰槐很有可能在进行人体实验,一旦实验成功就可能散播病毒,大量制造类似于阿乙那样的生命体。这些生命体受到冰槐的控制,会组成一支规模庞大的军队。至于军队的目的为何,陆吾说他也不清楚,也指明了这应当是需要他们联手调查的地方。

然而陈弘只说出来这么两句,第一句像说给小娃娃听的睡前故事,第二句说了等于没说。

总之王崇现在获知的信息是:有情况,要出动,绑绷带,穿风衣,帅翻全场。

他们已经由电梯上到了酒店大厅,上次就是在这里,阿乙端着机枪走近陈弘,然后双方深入交流一番,一起被抓。那个时候王崇躲在一把椅子后面,旁边是弥赛亚……旁边是弥赛亚?早知道当时带瓶胡辣汤了。

新换上的旋转门慢吞吞地转着,陈妍从一楼的一间储衣间内拿出一套衣服甩给王崇。

“换上吧。”

王崇高兴地接过衣服,然而衣服却并非如他想象的那样——

“这是风衣?这个不是雨衣吗?”

“风和雨不都是一块来的?”陈妍说。

王崇一时无言以对。

第22章 别掏枪,我投降

王崇跟着陈妍沿着二环路行走,沿路林立的高楼和寸土寸金的商务区以及来来回回身着职业装的美女看得他心旷神怡。以前上学的时候每天两点一线穿梭于学校与家之间,熟悉的环境因过于熟悉而变得压抑,而现在他走在这片活跃的土地上,只能感觉到每分每秒都有繁忙的空气打他的身边穿梭而过。王崇甚至有些开始感谢这场火灾,虽然变不回普通人了,但却也因此过上了普通人过不了的生活,不是吗?如果出来的时候穿的不是雨衣而是风衣就更棒了……

“为什么要穿雨衣?”王崇瞅瞅头顶的万里晴空,“这么好的天气。”他隐藏在雨衣帽和口罩之间的眼睛看向迎面而来的女生,“而且她们都在看我诶。该不会以为我是变态吧?”

“穿成这样,你不是变态谁是变态。”陈妍没好气地说。这次行动,表哥竟然破例……不让他们用车。这本来不是什么大事,毕竟坐地铁也挺方便。但是一想到旁边这个全身包裹在绷带里、外面还罩一件雨衣的家伙很可能会被堵在地铁口盘查她就放弃了。她最终选择买了两辆自行车和王崇骑了过来,等快接近目的地的时候,由于过于拥堵,就把自行车扔到半路换步行了。她甚至在想,如果有一种随时随地能够借来骑,骑完再归还的自行车就好了。

“你以为我想穿成这样?”王崇反驳,“我不是怕吓着大家?而且明明说好的风衣,如果是风衣,再戴上一顶绅士帽和口罩,那可就是时尚和拉风的典范了。”王崇幻想着。

“绅士帽?”陈妍说,“说得好像你带上就能绅士了一样。小娃娃。”

王崇不理睬。虽然他不想被叫成“小娃娃”,可是面对着这么一个女孩他也没辙,陈妍可比他大上六岁呢。

“陈叔叔为什么不让我们开车来?”王崇说。他以前出门,只要不是去学校,稍远一点的地方都是妈妈开车载自己去的。既然是执行任务,好歹得配备一些任务道具吧。比如像007电影里面,邦德就总能靠一些人物道具出其不意地取得胜利。

“不知道。”陈妍说。她也觉得表哥这次的做法很奇怪。

“我问你,陈叔叔是不是很有钱?”王崇说,“该不会是没钱配车了吧?”

“哈哈哈,”陈妍笑了,“小娃娃想法就是幼稚。”

王崇不悦。他干脆不说话了,自顾自往前走。

“嗨,转弯,”等到走出了一大截,才听到陈妍在背后朝他打招呼,“这边,我们到了。”

于是王崇又很憋屈地倒了回去。

眼前是一条小路,小路一侧有一处很显眼、外墙被刷成黄色的平房,上面用鎏金大字立着“北京东站”四个大字。

“这是东站?”王崇惊了。

“你没来过?”陈妍又是一副小娃娃真幼稚的表情,“北京东站始建于民国二十七年,是北京铁路物资出口的重要关口,曾被誉为北京铁路枢纽的‘东大门’。”

“这个?东大门?”王崇看着墙上深浅不一的黄色外漆,以及墙角沿线的污渍质疑。

“你不带人家曾经辉煌过?”陈妍翻了个白眼,走了过去。

“嗯,比起西站南站,的确显得古朴一些。”王崇赶紧摆谱。

陈妍在售票台随意买了两张票,售票员狐疑的眼神盯向王崇,陈妍赶紧解释,“我弟弟,全身都犯了皮肤病,”她看了一眼手上车票的目的地,“回老家看看医生。”

“老家?医生?”售票员疑问。这难道不是坐反了方向?

“大医院都试过了,没什么成效,就想找找中医的路子,”陈妍朝售票员挤挤眼,“报纸上不是经常会有一些神医治愈绝症的案例嘛。”

“原来是这样,”售票员点头,“有些乡下的老医生真的是神医在世,人家用的都是咱老祖宗自古流传下来的方子。我听我老乡说过……”

“那咱先去站台了!”陈妍赶紧拉起王崇的手朝里走,“车马上就要开了!”

“祝你弟弟早日康复呀!”售票员在后面挥手,“挺帅的一小伙子。”

陈妍拉着王崇进了站台,四处张望。她在寻找曾在录像中看过的地方——表哥在北京的所有出入口,火车站,机场,公路收费站等都秘密安装了摄像头。陈妍不知道他是以什么方式安装的,但安装方式一定极为隐秘,以至于政府自身竟然都没有发现。

“她说我帅?”王崇却在关心另一个问题,“那个售票员阿姨说我帅?”

“别烦我。”陈妍正专注于找到录像上的位置,自然懒得理会王崇——她根本不知道表哥把王崇安排过来干嘛,这家伙不仅啥也不会,还穿成那样引入注目,明显是为了提高任务失败概率而生的好吗……

“她都没看到我的脸,怎么知道我很帅?”王崇继续说。

陈妍连说“别烦我”都不想说了,就在此时她找到了录像中的地方。那是在一根柱子旁的一个铁架子,录像中的可疑人物曾往架子上放了一个形状像盒子的东西。想到这里陈妍就猜测王崇似乎连录像都没有仔细看,否则怎么不会猜测到东站比南站等要残破很多?南站里有柱子吗?就算有,会允许站内的柱子旁出现一个奇怪的铁架子吗?

陈妍朝架子走过去,王崇只好跟在她后面。他觉得陈妍执行起任务又变了一个模样了,哪里是有两副面孔,明明是一天换一副面孔好吗。

陈妍接近了架子,看到了架子上果然放了一个和录像中所看到相似的盒子。突然柱子后面转出来一个高高瘦瘦的男生,蓝色牛仔,黑色短发,戴着副墨镜:“嗨,你们好啊。”

陈妍被吓了一跳,身子后仰差一点就倒在王崇身上。王崇虽然没怎么被吓到,但也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只要陈妍往她身上倒过来,他就毅然决然地朝一边闪过去,让陈妍摔到屁股开花。此时此刻,没有什么事情能比这个更让他开心的了。

“你是谁?”陈妍警戒道。她的手已经伸向屁股后面——当然不是摸屁股,她的屁股口袋里有一把小型的化学激光枪。那是表哥特地为她制作的,可以通过化学反应释放的能量来实现粒子数反转,进而形成高密度的激光束。这种高密度激光所照射到的物体会很快被加热至汽化,形成空洞,随着光束的移动达到对物体切割的效果。激光切割的技术并不复杂,很早便被应用到工业之中,表哥只是在原有的激光技术上作了改进,他本身研究生理学,精通化学,便将触发粒子反转的化学反应换为了更为可控的类型。

当然这样一把武器是很危险的,一旦被查出就等于是要把牢底坐穿的节奏。所以陈妍基本没有用到过,这次带上它,只是因为拖着王崇这个累赘既不能开车又坐不了地铁,气愤而已。 “别掏枪,别掏枪,”男生高举双手过头,“我投降,投降。”

第23章 叫我法老王

“说!你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有什么目的,”陈妍让男生背过身去,用手指着他的后脑勺,假装有枪,“还有你的牛仔裤哪里买的?”

“美女冷静,美女冷静,”男生说,“我叫文森特,我在这里搭车,目的是,目的是回老家,我的牛仔裤,牛仔裤偷的。”

“老实一点!”陈妍语气加重,“一条牛仔裤也要偷?”

“这条牛仔裤十几万呢,”男生嘀咕,“不偷我还买?”

“十几万?你坑谁呢?”王崇在旁边说,“我要是有十几万,为什么会去买牛仔裤?”

“你不买和别人会买有什么联系?”男生反问。

王崇仔细想了一下,对方说得没错,便退到一旁不说话了。

陈妍翻白眼,明明是他们抓住了对方好吗,这个时候不是应该气高趾昂地质问甚至是羞辱对方吗?怎么反倒像个小学生似的,被人两句话就给顶了回来?

“十几万的牛仔裤,”陈妍戏谑,“说得我都想把它脱下来看看了。”

“不行!”男生捂脸,“不可以做那么害羞的事情!”

“……”

“说真的哦,”男生接着说,“你们没听说过Vin's吗?”

“文斯?”王崇说,“那是啥?和奈斯是一起的吗?”

男生迷惑地看着王崇,这货把他装逼的思路都打乱了。

“都安静!”陈妍说。她觉得场面有些乱。场面继续乱下去,可就要失去控制了。话说刚才为什么要问他牛仔裤的事情?

“你,”陈妍指着男生的鼻子,“你说你要回老家?”

“是啊,这是我的车票。”男生把票递过来,陈妍接过票,看到乘车人上面写着“文森特”三个字。

“文森特?你是哪国人?”

“中国人啊。”

“那你起这个奇怪的名字做什么?”

“这个名字很奇怪吗?”

“……”陈妍突然发现自己把任务时间都浪费在了这个家伙身上了。

“文姓源远流长,承自周朝祖先姬昌,也就是大名鼎鼎的周文王,周文王的八代孙中有人改以周文王的谥号为姓,文姓便是从那个时候流传下来……”文森特滔滔不绝,“南宋著名的文学家,文天祥……”

“不奇怪了,你快回家吧……”陈妍无力。

“回家?有你们这样的人在车站,我感到了不安!”文森特道,“说!你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有什么目的,还有你的枪在哪里买的?”

陈妍差一点就掏出激光枪把他给大卸八块了。

她从铁架上拿起盒子,转身就走。王崇朝文森特笑笑,讪讪地跟了上去。

“别走啊!”文森特跟了上来,“这个盒子是什么?里面装了什么?你拿它做什么?”

陈妍再也忍不住了,她将盒子放到一旁,朝文森特礼貌一笑,然后一脚踢向男生的膝盖。这一脚可以说是毫无情面的,因为如果只是大腿或者小腿受伤,完全可以强忍着痛苦继续走路,而膝盖受伤,就完全不是忍不忍得了痛,而是能不能走的问题了。陈妍是想一脚就把男生甩脱掉。

她当然想得太天真了,如文森特这般嘴上功夫流氓的人,脚上的功夫又怎么会绅士呢?男生闪开陈妍的脚,反而弯腿勾住了陈妍的小腿,陈妍挣脱不开,摇摇晃晃才站稳。

“你……你干什么?”陈妍着急道,“王崇你快来帮忙啊!”

“哦!”王崇赶紧冲过来,一只手抓住文森特的腿另一只手抓住陈妍的腿……妄图把两条腿分开。 文森特皱眉,这货怕不是个傻子吧?

“踢他,踢他啊!”陈妍给王崇笨哭了。

“哦!”王崇赶紧放手,飞腿踢向文森特。文森特的右脚勾住陈妍,身子无法立即躲开,只得用手接住王崇的脚。

王崇愣住了,他没想到还可以用手的。

文森特顺势发力,将王崇脚上的劲向一旁卸开。王崇一个没站稳,扑通一声倒在地上。

“王崇你个废物!”陈妍毫不客气地喊道。她没想到男生都不能动了,王崇这一脚竟然还能被挡住,最后还被对面撂倒在地上。表哥到底要这家伙进来干嘛?

“对不起了,这位姑娘。”文森特放开陈妍,朝其礼貌地鞠了一躬。陈妍没好气地拍拍腿,刚想说话,突然看到文森特身子一歪就摔到了地上。

王崇从地上爬起来,脱掉身上的雨衣,摘掉口罩,露出浑身灰白色的绷带。

“我不是废物。”虽然对着文森特,但是陈妍感觉这话是王崇对她说的。她一时有些愧疚,刚才那句话,说得似乎有些重了。

文森特爬起来,整理了衬衣和牛仔裤上的灰尘,嘀咕道,“我这裤子十几万呢。”

“还不是偷来的。”王崇说。

文森特没有说话,他盯着王崇看了一会儿,突然哈哈大笑起来。

“你笑什么?”王崇下意识地说,然后他意识到对方在嘲笑他的绷带,“没见过木乃伊?”

心灵鸡汤说得好:学会自嘲,永远不要给别人嘲笑你的机会。

“见过木乃伊,没见过这么蠢的。”文森特仍旧大笑不止,“你都裹上一层绷带了,外面还裹雨衣口罩这些,你不热吗?你是我见过最hot的木乃伊。”

“hot”虽然表示热,但是陈妍知道用在这里是“性感”的意思,也就是在讥讽王崇。她不知道王崇能否听出来这层意思,假如……

“浩克?你是说我裹上绷带像浩克?”王崇一头雾水,他怎么看也不觉得像啊。

“……”

“总之,请你不要骚扰我们。”王崇说。他看向陈妍,“我……姐姐,不喜欢被骚扰。”

“这不公平,她问我,我都答了。”文森特说。

“我又没让你回答,”陈妍说,“你这个人,真的很烦。”

“那我问这个木乃伊行了吧?”文森特指着王崇,“第一次碰到搞行为艺术的,有点小紧张。”

行为艺术?王崇一愣,旋即明白过来。他突然觉得“行为艺术”是一个不错的由头,即使直接包着绷带出门,或许也没有人会大惊小怪,因为大部分人可能都会把他看成是行为艺术家?这个想法使得他深受鼓舞,暗地做好了只绑绷带出门的打算。

“木乃伊你怎么不说话?”文森特说。

“别叫我木乃伊,”王崇已经给自己的行为艺术找到名字了,“叫我,法老王。”

“噗~”这回不止文森特,陈妍也跟着笑起来。十五岁的王崇当然不知道自己想出的外号在这个大他六岁的女孩眼中看来是多么中二。

“法老王。”文森特念。然而他露出笑容,“还不知道这位小姐的名字?”

“我把名字给你干嘛?”陈妍没好气地反问。

“哈哈哈,”文森特笑着朝一旁让了过去,“我们以后还会再见的。”

第24章 一杯内格萝莉

“少爷,男孩的身份已经确定了,”看着陈妍和王崇的背影走远,售票员低声道,“是GW医疗董事长的独子,因为一场火灾而面目全非,和这个女生所在的神秘组织走到了一起。”

“GW医疗么……”文森特低笑,“所以他的绷带下面其实还藏着一些类似于杀手锏的东西?”

他自言自语,“法老王……蠢,但是有点意思。上次出手剿灭陈三明的那个大学教授,应该和他们有所联系。”

“少爷是说,他们的目的是剿灭异种?”售票员在一旁说道。

“有一定可能。毕竟这次送来奔马之石的,也是和陈三明一样的异种。”文森特道,“他们可能在北京城内,包括东站的很多地方都建立了严密的监控系统。换句话说,你我现在的对话可能也正在被盯着呢。”

“啊……”售票员有些惊慌。

“不必惊慌,如果他们的目的真的只是为了歼灭异种,你大可不必担心自己的生命安危。”文森特说,“我听说华文会有一个人物,可以感知到普通异种的能量波动,他是整个组织的大脑和司南。然而对于像陈三明这样的人造异种,即使是那位也束手无策。我想这也是他们要在城中留下这么多监控的原因。”

售票员松了一口气。

“但是在没有找到目标的情况下,直接拿走盒子,这不太像华文会的作风,”文森特接着说,“华文会从不关心歼灭异种之外的事情。”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的眼底掠过一道阴霾。

“萤石已经安全交给阿狸了。”售票员道。

文森特点头。“这里的其他事情,你不要担心。”他朝门外走,“这两天找时间把能找到的摄像头都拆了吧。为了剿灭异种,真的是费心费力啊……”

“是。”被唤作李阿姨的售票员低头道。 文森特点头。他朝门口走去,笑着低语,“她也是华文会的成员吗……”


什刹海。

入夜,酒吧街的灯光陆续亮起,同宫墙灯塔一同投射到湖面之上。夜色斑斓,灯火点点,风吹过垂柳,点起阵阵涟漪,偶有画舫扁舟翩然而过。沿岸的一家露天酒吧之中,有人伴着吉他轻声哼唱,远处船头琵琶古朴、提琴悠扬。

晚九点开始,街上穿梭的男男女女渐次多了起来。湖边星罗棋布的酒吧各具特色,通透、禅意、暧昧、性感……就像隔离在外的一个个小世界,顾客从中能够体会到任意一种能够想象的情绪。从2000年的第一家酒吧开始,这里的酒吧数量以令人难以理解的速度飙升,如今已是一家连着一家,成为了古典与时尚并存的夜生活腹地。

“后山”酒吧却独静静开在酒吧群落之外,与流光溢彩的暮色相隔一个路口。这家酒吧之所以叫做“后山”,便是因为开在后海旁,而出资人叫做后土。同为“后”辈,后土很自然地决定了酒吧的名字,完全不顾陆吾等人的意见。身为寰宇集团的公子,他一人包揽了酒吧的出资、设计、建造等所有工作——当然他并非身体力行,只是把这些工作都一个个地给承包了出去。

华文会八个固定成员中,不乏家境优渥之士。比如玄鸟的父亲,便是广东省最大地产集团恒科的老板。又如瑶姬,在大家的半开玩笑地逼问下才说出自己家里的政府背景,即使如此,依然神秘到无法猜测是什么样的级别。既然瑶姬能够加入华文会,也就是说政府掌握的有关异种的情报并不比他们知道的要少。最后便是烛龙,作为组织内资历最老的前辈,后土相信他们七个人对烛龙的了解加在一起甚至不比一个刚踏进酒吧见上烛龙一眼的陌生人高出多少……

但是出资建酒吧这件事,他可不会拱手让给别人。从小生长在商人家庭的他,深知何时该花钱何时不该,而一旦该花钱的地方,就完全不必在意钱的多少。出资建造组织平时的活动基地,是帮助刚进入组织的他迅速获得大家认可的一条捷径。

有人踏进了酒吧。

来者穿着蓝色的牛仔裤,一头黑色的短发,刚一进酒吧就把墨镜摘了下来。后土和他对视了一眼。

很明显,这个人有问题。天都已经黑了,却仍然戴着墨镜,有很明显的装逼嫌疑。而且在这个时间段,没有人会离开后海而选择相距不远的其他酒吧,否则来后海干嘛呢?由于和后海之间的特殊位置,酒吧自开业以来就一直门可罗雀,这也正是他们当初选址于此的原因。后土对这个人产生了一种自然而然的直觉:他是一名异种。

后土想起烛龙曾对他们说过,想要找华文会复仇的异种遍布大江南北。华文会所做的事若是站在传统伦理的角度,将会受到大众的猛烈谴责,甚至是法律的制裁——如果有关异种的法律得到制定的话。问题的核心在于异种能否定义为人,若是可以,异种自然应当享有一切人所可以享有的权利。然而异种所拥有的特殊能力已经让其拥有了随意处置他人生命的能力,甚至更强的破坏力,对整个社会经济都有可能产生毁灭性的影响。从这个角度来说,异种的存在本身便是与社会经济的运行秩序所相悖的。任何威胁到社会安全的生命体都应该被清除,这便是华文会一贯以来所秉持的信念。在华文会成立之初,这一点就已经得到明确:宁愿牺牲个体生命,也不应让全体人类付出更高的代价。

然而正是这种不近人情的坚持,使得华文会树敌无数。自成立之初所清除的异种,大多是单独的个体,虽然对于每一起任务,华文会都会暗中跟进,做好后续工作,但仍不免有少数异种通过追查将矛头指向华文会。事实上,在华文会成立之前,国内的异种一直活动于黑暗之中,偶有作恶者,如若罪不可赦,便会受到全体异种的共同诛杀。但这种自发性的方式并不能遏制部分异种的恶行。因为惩罚只是一个概率事件,并且程度较轻的恶行会被忽略——若是动辄就要对任意的恶行实施惩罚,完全自发的组织是无法拥有这样的执行力的。

华文会的出现,将对异种作恶的惩罚变成了一种“法之执行”,有自己的规则和运行模式,并且从不僭越,自始至终恪守执行。这本是一个很好的趋势,然而近几十年来,对异种的清除开始变得频繁和严苛,即使是没有过恶行的异种,一旦被判定为具有作恶倾向便会遭到清除。这种作恶倾向的判断由于主观性过重,难以是人信服,自然招致大多数异种的反对。情势愈演愈烈,华文会由执法者的角色逐渐开始向预防者转变,异种被杀害的数量与日俱增,不满情绪日益积压。然而玄鸟的出现,却又完完全全压制了不满情绪的爆发,没有人知道那个火红色衣衫的少女到底拥有何等可怖的能力。曾有数名强大的异种前去华文会复仇,那些异种曾经受过特种兵的训练,在特殊能力之外精通搏斗、枪械、侦察等,最后却被玄鸟轻易焚灭于烈火之中。

除非有新的足够强大的异种出现,否则只要玄鸟在华文会一天,就没有任何异种敢轻举妄动。

后土将店里的音乐切换成 Sarah Brightman 的《Time To Say Goodbye》,意思是让眼前这家伙赶紧走。他怀疑这家伙是个异种,可是他没有证据。即使有证据,他也不相信会有异种能够找进这个极为隐蔽的酒吧里。

——后土所指的隐蔽并非酒吧藏在别人找不到的地方,而是指酒吧周围的环境一直受到酒吧内主控制台的密切监控,任何接近的人一旦存在异常,就会通知仍在酒吧的会内成员迅速隐蔽起来,前台与调酒师也会默不作声地进行更换。除此之外,酒吧内部材料及酒品均由他亲自挑选,身为国内顶尖地材料加工企业的老板……的儿子,他有足够底气保证……好像也不能保证什么,反正有监控大概就差不多了吧?

其实会内除了陆吾,穷奇和望舒,以及玄鸟,剩余四个人都没有露面执行过任务。陆吾行事极为谨慎,望舒乍一看就是普通女孩,玄鸟甚至压根就没来过酒吧,唯有穷奇这种傻大个才有可能会泄露行踪。但穷奇一般执行完任务回北京都直接用飞的,普通异种就算想跟踪,那也得会飞啊。即便是卫星,从太空俯视拍出来的影像看起来也只会像秃鹫,没有人知道他变身后其实是只长着翅膀的老虎。

(《山海经·海内北经》中记载:“穷奇状如虎,有翼,食人从头始,所食被发,在犬北。一日从足。“)

当然来者并没有理会到后土切歌的含义。他伴随着婉转缠绵的意大利语演唱走向后土,甚至每一脚都精准地踩在了节拍上。后土看着他梳得油光发亮的头发,行走时性感的身躯,以及挂满自信微笑的脸不禁咽了口口水。

靠,真绅士。

“你是调酒师?”男子开口说到,声音低沉而富磁性,“一杯 Negroni 。”

后土一脸懵。他毕竟是个假调酒师,酒吧去得多了想自己体验一把又不好意思开口只好在自己的店里为所欲为,结果现在让他调什么内格萝莉,到底是哪个萝莉啊?

后土从托架上稀里糊涂拿了几瓶酒就要开兑,被男子伸手制止了。看来已经发现他不会调酒了。后土心里有些紧张,按照电影情节发展的套路,一旦有一方的伪装被撕破,下一秒双方就会互施夺命技巧,大打出手。他已经做好准备,抬头却见男子笑道:“1盎司金酒,1盎司金巴利,1盎司桃红苦艾,摇和就可以了。”

后土仍旧一脸懵逼。

“我来这里找一个女孩,”男子走到后土身边,自己调起酒来,一边动作一边将女孩的样貌描绘出来,“大眼睛,淡紫色长发……也不能算,长发上染着一点紫色,脾气有些火暴……”

后土更懵了。

男子微笑地看着后土。

“找人你到这里来干嘛?”后土终于搭话,“没有。”

他完全忘记自己调酒师的伪装了,语气显得有些无礼。

男子倒没有在意这些,仍旧微笑着。他将调好的酒推向后土,“如果那位小姐来了,请将这杯酒赠予她,就说是一个中国人请的。”

说完这句话男子就转身离开了。只留下一脸懵逼的后土和桌子上不知道什么时候放上的几张纸币。

第25章 喷出来的都是灵感

“你们回来了?”陈弘摘下脸上的实验用防毒面具,问道,“怎么样?盒子拿到了吗?”

陈妍没有回答,她甩了甩手上的盒子。

陈弘笑道,“这么轻松?有没有遇到什么人?”他看向王崇,“小崇,你感觉怎么样?”

“我……”王崇刚准备开口就被陈妍抢过话去,“哥,人家现在不叫王崇了,叫法老王。”

“法老王……”陈弘上下看着王崇,“挺合适的啊。”

王崇朝陈妍翻白眼。他感觉这个以后要成梗了——若干年后,他王崇已是基地内部的骨干,英姿飒爽、雷厉风行,在执行任务归来之时旁边会有几个后辈议论:“听说法老王的代号是他自己起的诶。”“zzzzauu(第三声),不要脸……”

王崇当场就想把绷带脱下来扔他们脸上,说,等一下脱绷带需要时间——好了脱完了,脱完就扔他们脸上,说:“你看看老子有脸吗?”然后后辈一看,卧槽真的没脸,天呐,实在是太可怕了,最后就很好奇:“请问前辈您为什么不要脸呢?”

“盒子里是空的。”王崇还在筹划着该怎么回答不要脸的问题,就听到陈弘严肃的声音。

“该死。”陈妍低声骂了一句。她当然能想到,是那个臭不要脸的牛仔裤做了手脚,将她和王崇耍了一道。

“是那个男生?”陈弘问。他在基地之中仍然密切监控着东站站台。然而令他生疑的是,他并没有看到男生在盒子上做手脚,难道说,那个和阿乙一样肩上长有触手的人放在铁架子之上的,原本就是空的盒子?

陈妍点头,“早知道他耍我们,我就一枪……”她没有继续说下去了。

陈弘皱眉。他不知道那个人为什么要将盒子放在铁架子上,之前他的解释是那个人会和另一个人进行交易,而将交易地点选择了人烟稀少的东站,地点则是站台上一个不起眼的铁架子——没有人会注意一个不起眼的铁架子上一个不起眼的铁盒子。但是如果盒子是空的,进行秘密交易的双方没有必要多此一举,所以那个人必定已经知道东站受到了监视,甚至知道实际的监视人的身份。如果是后面这种情况,现状可能就比较严重了。

更让他觉得不安的是,如果对方已经掌控了他的相关信息,却迟迟没有向基地动手,反而挑衅似的玩了这么一招,只能说明对方似乎不把他放在眼里。这名和阿乙一样背上长有触手的人是什么来头?在此之前他甚至一度以为胡狼之水是导致阿乙变异的部分原因,尽管根据当时的情况判断,更有可能是某个异种将某种寄生物种植在了阿乙身上。然而他不愿意冒险,他因此中断了胡狼之水的研究,将所有在制品封存起来准备销毁——他的研究只针对仇人,他不想让任何普通人卷入。已经死去了一个阿乙了。

然而现在看来,似乎寄生物的猜想才更为准确。将寄生物种植在阿乙身上的人,不仅仅只找了阿乙,还有录像中那个人,甚至可以肯定的是,被寄生的普通人绝不止他们两个。无论那个人密谋着什么,将普通人牵扯进来,说明其是无视政府的强大力量的——即使是他陈弘,也只是暗中建设基地,以教授的名义掩盖研究事实,招收博士生。每一名将要成为基地研究人员的博士他都要亲自面试,确保对方拥有足够的保密自觉。直到现在没有任何一名研究人员外泄基地的消息,陈弘不知该归功于自己识人的能力还是运气。或者换句话来说,这些人本身就完全能够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他们只是单纯地献身于此而已。

所以如果那个人胆敢无视政府的能量,就一定拥有更庞大更危险的势力。要么便是类似于自杀式袭击的恐怖分子一般,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会是那个男生吗?陈弘不这么觉得。没有任何幕后操纵者会将自己主动暴露在台前,而且这名男生,与陈妍及王崇之间的动作他在基地里看得一清二楚——表演欲望如此之强烈,怕也是个涉世未深的孩子。

但不管男生是谁,当务之急都是弄清楚他的身份。

“小陈,你想办法弄清楚他的身份。”陈弘转向王崇,“小……法老王,你就不必去了。”

“不一定要叫法老王的,我就随便说说!”王崇抗议,他听着这名字有点别扭,“而且为什么我不能去?”

陈妍插嘴道,“因为你太菜了。菜懂吗?就是踢人还把自己给踢倒了,真丢人。”

王崇老脸一红。这样一想好像确实挺丢人的。

“法老王,你这几天就继续训练吧,”陈弘说。他也在录像中被王崇给震惊了,表妹的话虽然伤人但毕竟是事实,“我让弥赛亚教你格斗。”

“弥赛亚?”王崇一惊。弥赛亚?格斗?先不说下手狠不狠的问题,光是她那条机械手臂,他也吃不消啊。而且万一一拳打在王崇身上没忍住,直接把炮管里面的炮给崩出来了怎么办?这堆破绷带能挡住吗?就算能挡住,一颗子弹是两吨石头砸身上,一颗炮弹是多少?二十吨还是两百吨……“好的!”

“好的”这两个字中蕴含兴奋与快乐的情绪让王崇自己都震惊了。

陈妍撇撇嘴,她能看出来王崇这小子开始对弥赛亚有点意思了,可是弥赛亚那样的性格,能有结果吗?从表哥将她捡回来,直到弥赛亚车祸前,她从未见到过弥赛亚哭闹过,尽管一起长大,她也从来没见过弥赛亚玩表哥买给她的玩具。从小时候起,弥赛亚就只有一个表情,那就是没有表情。在陈妍看来,车祸对弥赛亚的唯一改变似乎只是换了条手臂,她的表情仍旧没有变过。陈妍无法想象每一次呼吸都伴随的彻骨之痛是什么样子,她也完全无法了解这样的痛苦会对弥赛亚带来什么样的改变。弥赛亚从来就不会主动诉说自己的情绪,车祸前是这样,车祸后更没有机会了。

“法老王要准备伤心咯。”从王崇身边走过的时候,陈妍低声轻笑道。


“公安部那边的警告,”戴着眼镜的青年从传真机中拾起一封邮件,大致浏览了上面的内容,“广东和福建陆续有异种被杀了。”

“咱们的人做的?”后土将眼睛从手机屏幕上移开。

“不是。广东和福建两省的公安厅没有接到任何事前联系,而且部分尸体暴毙于家中,完全没有事后现场的处理。”

“有没有可能只是普通的命案?”后土问。

“应该不是,”青年将一堆材料放在后土案前。在收到传真短短三分多钟,他已经码了近百行代码爬取了相关的资料。“这个名叫‘胡希’的男子,曾被记录进我们的资料库,能力是空气场隔绝,被列为C型异种。”

“C型?”后土皱眉。他作为华文会八个主要成员之一,能力也不过是B型,据烛龙所言这还是看在他作为华文会成员的面子上,也就是说,他比这个名叫胡希的男子也强不了多少。 后土看向资料上男子的照片,很细心地做了去色的处理。男子的额骨和鹳骨很高,黑白色照片看起来阴影分明,显得眼窝深陷下去。

“你说他的能力是空气场隔绝?”后土问,“那是什么?”

“简而言之,就是在机体感受到危险的时候,会在身体周围聚集空气形成一个对流的场,从而阻挡危险。”

“就是说,如果只是普通作案者,这个叫胡希的男人是不可能就这么死掉的。”

“是的。而且他的能力被烛龙前辈列为防御型,也是因此不在咱们的目标之列。一个被动防御型的异种被列为C型,我认为凶手至少为B型及以上。”

“什么?”后土倒吸一口凉气。凶手至少为B型及以上的意思是,如果他与凶手单独对战,也同样会惨死在其手下。

“这种事,唯有玄鸟出马不可了。”后土说。他没有察觉到自己的声音有一点发抖。

“玄鸟指望不上了。”一个男人的声音自门边传来。男人约莫三十多岁,留着长至脖颈的头发,身上穿着宽松的衬衫,左手臂上有一条龙的刺身。

“刑天?”后土说,“你的画画完了?”

刑天摊手,“突发事件,顾不得画画。”

作为华文会八人之一,刑天酷爱画画,除去作为组织防御者的职责,将所有时间都用到了画画上。大家都调侃刑天是异种中的艺术家,说砍了一个头喷出来的都是灵感。(《山海经·海外西经》记载:“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于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当然刑天和陆吾以及穷奇不一样,他并不具备变身的能力,作为一名继承了刑天古神之力的异种,他的异能着实有些鸡肋:放大神识。按照佛教的说法,神识就是指众生的心和八识,八识是指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赖耶,反正意思就是感官体验被放大数倍。普通人目力所及不过公里,而刑天能看到十几公里之外的事物。耳、鼻等也是同样的道理。后土甚至时常会想,刑天所画的那些看不懂的画作,是否就是这种超常神识所带来的感官体验。

刑天并非战斗型的异种,因此和后土负责驻守华文会的总部。但没有人敢因此小觑刑天的战斗能力,在继承刑天的古神之力前,刑天在国安部承担任务执行工作。国安部名义上为负责国家安全的部门,实际上却是国家调查部(Investigation Agency of China,简称IAC)台面上的分支。IAC与美国中央情报局、英国军情六处、俄罗斯克格勃、以色列摩萨德并称为世界五大情报机构,IAC也是其中最为神秘与令人生畏的组织。在刑天加入华文会后,每个人都怀疑他是国安部派入的卧底,但刑天每日除了工作就是画画,根本看不出任何“曾经是一名特工”的样子。

当然,如果国安部真的要控制华文会,根本不需派什么卧底。华文会的任务行动本身就依托于公安部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公安部无法认定异种对社会的危害,却又不能违背法律,只能默许华文会的处理方式——如果一旦有异种进入不稳定状态,最终受到伤害的会是更多无辜的群众。当然这种默许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近年来华文会的任务密度日益增加,已经有不少任务遭到了公安部的警告。

但这一次的事情,连他们自己也蒙在鼓里。

第26章 金牌辅助

“玄鸟在执行商丘那一次任务的时候似乎经历了什么,”刑天说,“回到广州后就不再执行组织的任务了。现在的任务都是陆吾与穷奇在做。”

“他俩?”后土说,“他俩能对付得了B型异种吗?”

“所有B型及以上目标均被列入暂缓清单,”刑天说,“没有玄鸟,我们不能冒生命危险去执行这种任务。”

“这倒也是。”后土将资料递给刑天,“这次的事情你怎么看?”

“你是说这些惨遭杀害的异种?”

“当然。”

“你有没有想过,或许出现了和我们一样的人?”刑天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白色的粉笔大小的棒子叼在嘴里。自在老婆的督促下戒烟以来,他已经半年没有碰过真正的香烟了。他在口袋里备了一枝合成硬橡胶,一旦烟瘾犯了就拿出来咬在嘴里。有好几次他把硬橡胶拿去画画,一愣神就已经塞嘴里面了,弄得满嘴都是颜料。

“一样?和我们?”后土说,“我们所清除的任何一名异种,都是经过鉴定有危险倾向的,我们可不会随意杀人!”

“危险倾向要如何鉴定呢?”刑天只是笑笑,“我想也不会是。那么,有可能是凶手在嫁祸我们吗?”

“嫁祸?”后土思索,“的确,我们现在其实已经树敌不少了,虽然都是些不痛不痒的家伙。”他有些轻蔑地笑道,“没有人愿意自己的亲人被认定为坏人吧?除非他不得不接受。他们只是需要时间而已。”

刑天不可置否。“按照你的说法,凶手是想要加速这一进程?”

后土点头。

“到底会是什么人?”刑天说,“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是想要激起那些异种对华文……对我们的仇恨,进而更快地复仇吗?”后土旁边那位戴着眼镜的青年说,“他可能本身也对我们抱有恨意,但是觉得直接复仇很难,所以想通过这样一种方式挑动那些异种。”

“介绍一下,清华大学信息技术的博士,放弃了美好前程和丰厚薪资来到我们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后土补充道,“而且还是望舒小姐的钦定男友哦。”

“李……”刑天听说过望舒的绯闻男朋友。

“李鹿奎。”青年赶紧说。“后土弟说笑了,现在一个不入流的博士,哪有什么美好前程和丰厚薪资。”他朝刑天伸出手来,加入华文会半年,这是他第一次见到刑天。

刑天伸手。他并没有像后土那样很信任眼前这个青年,一个普通人加入异种团体,要说没有什么目的不是很能令人信服。当然,如果后土和望舒都很信任这个叫李鹿奎的青年,他刑天也不能抱有偏见,毕竟也才是第一次见别人。防备之心可以有,但也不能总以恶意揣度别人。

“那我就叫你小李吧。”他笑道。“你提出的想法可能性很大。我们一直将异种当作简单的目标来清除,但其实他们本身既有感情,又有脑子。这不是我们该小看甚至说蔑视的地方。”

李鹿奎看向刑天,从“蔑视”这个词他能够体会到,刑天对华文会漠视异种生命的处理方式似乎有些不满。

后土却并没有听出来刑天话中所带有的情绪,他笑着说,“如果是这样,似乎也不必担心太多。进程可能会加快,但是结果是不会变的。即使玄鸟不出手,我们这么多人,难道还会怕那些乌合之众吗?”

刑天没有接话。他不是这么想的。在他看来,华文会说到底也不过是异种组成的团体,这样一个团体要去剿杀异种,其实也就是自相残杀,他并不觉得这种行为本身是正义的,而且他们也不一定具有多大的胜算。所谓华文会,不过是茫茫人海中的茫茫异种中的仅仅八个,没有任何人站在正义的一方,他们都不过是维持这个巨大社会天平的牺牲品而已。

看到后土脸上自信的笑容他忽然觉得有些残忍。似乎人一旦自以为站在了正确的一方,就可以漠视生命,漠视最基本的准则,去做一些错误的、他本身却根本意识不到的事情。然而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呢?正确和错误也不过是他自己安上去的两个词罢了。他认为华文会是错误的,不代表华文会就是错误的,如果他认为的即是事实,他又和那些自以为站在正确一方的人有何不同呢?或许他并不认为华文会是错误的,否则他还呆在这里做什么呢?

对于有些事情,要做的不是分辨对错,也不是逃避,而是去改变它。刑天只想在以后能存在一个异种和普通人共处的社会,而不是现在这样,异种永远活在黑暗之中,他们却要永远担心异种的不稳定对普通人造成伤害。

“我去一趟吧。”刑天说。

“什么?”后土惊讶道,“你不能去,你不是战斗型的异能,如果你去,会遇到危险的。还是我去吧。”

“你的异能是战斗型吗?”刑天笑道。

后土沉默。他的异能是吸收与传输耗散在外的古神之力,如果有拥有古神之力的异种相配合,定然十分强大,然而异能本身是毫无攻击力的。所以他和刑天,还有烛龙和瑶姬才会留在基地里,他们的异能都并非战斗型的。就算他和刑天一起,也只能帮助刑天再度扩大本来范围就很大的神识,没有攻击型的异能还是没有什么用。每次一想到这个他就觉得很沮丧。

“还是我去吧。”刑天拍拍后土的肩膀,“我好歹曾经是个特工。异能耍不起来,枪械我可是行家。”

后土只好点头。他知道刑天的能力,刑天超常的神识辅以特工级别的作战能力,恐怕连陆吾都不是其对手。刚才那样一个本能的反应,只是不希望同为非战斗型异能,刑天出去执行任务了,而他却在基地里干巴巴地等着。那样只会显得他很没用,不是吗?

“后土哥,你的能力本身就是为团战而生的,金牌辅助,团队核心啊!”李鹿奎在一旁安慰道。

后土能够理解他的意思,但是“金牌辅助”这个词还是让他很不开心。他想要金牌,但是不想一直当个辅助啊,谁又不想成为舞台上那个闪闪发光的中心,众人瞩目的焦点呢?

就像玄鸟那样。后土想。从来不需要多说话,甚至连维系组织成员间友谊的酒吧也从未去过。基地在北京,玄鸟却偏偏只远程接受任务,每次执行完任务都会回到自己广州的家里。可即便如此,组织需要她,不是吗?既然组织需要她,那么她做什么都是自然而然的,完全无须考虑应不应该或者需不需要的问题。即便现在玄鸟罢工了,大家对她也没有怨言,大概只会继续等下去,等到玄鸟心情好转,再继续执行任务,清除异种。可如果一直不好转呢?陆吾、穷奇和望舒,甚至刑天,都会代她的份,而她仍然是华文会八个主要成员之一。那些因为她罢工而逃过一劫的B型异种,本身就较为危险,一旦造成什么后果,难道要让整个华文会来背锅吗?

尽管如此,后土仍旧抑制不住对玄鸟的倾慕。他只见过玄鸟数十次,其中大部分甚至还是在视频通话上,却被玄鸟姣好的面容以及如冰一般冷淡的表情给迷住了,孤独而高傲,那是他对玄鸟的第一印象。作为寰宇集团的公子,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他,长相清秀,成绩顶尖,从小到大受到过无数女生的追求,可他从来没有动过心。

直到见到玄鸟的再次悸动,后土才发现自己喜欢冷漠、寡言的女孩子。他不知道这是因为接受过太多女孩热情的追求而产生的逆反作用,还是因为其实他本身也是这么一种人。尽管话不算少,但后土在内心深处认为自己是孤独的,可能和成长环境有一定关系吧。从小父母忙着做生意,没人陪他玩,他便只能一个人坐在书桌前,在纸上画哆啦A梦,哆啦A梦自己跟自己对话,然后跟另一个没有口袋的哆啦A梦打架,打输的一方就面临着被从纸上擦去的命运。

是的,他一直都是这么和自己玩的。即便是到了华文会,努力让自己成为他们的伙伴,可仍然没有人一起玩对吧?本来打定主意要追玄鸟,最后却发现人家已经有了男朋友。就算现在坐在他旁边的小李,也是人家望舒的……说到底他一直就是一个人,一个人长大,一个人生活。其实一个人也挺好,每个人不都是孤零零地从肚子里滑出来,又孤零零地滑到棺材里面去吗?但是等他把老天给到手的古神之力拿出来一看,竟然又是个团队辅助技能。

这是要过着怎样矛盾凄苦的人生……

第27章 出差

何染将刚煎好的鸡蛋端到餐桌前,鲜黄的蛋液上撒着嫩绿的葱花,散发出一股扑鼻的香气。这是她最拿手的菜肴,尽管只是一道简单的鸡蛋,经过她对油温以及火候的精妙把握,却成为最令老公和女儿赞不绝口的作品。

“妮妮,吃饭啦!”何染喊道。今天是星期六,她和老公约好要带女儿去公园边野餐,还没有跟妮妮说,想给她一个惊喜。

一双手从背后抱住她,男人口中的热气喷在她的脖颈:“老婆我爱你。”

“知道啦知道啦,快去刷牙,臭死了。”何染说。

“可是我已经刷过了,”男人的声音听起来竟然有一些委屈,“我的嘴就像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老婆你要不要尝一尝?”

“不要!”何染嗔怪道,“妮妮马上就要来了,你快把手拿开。”

听到女儿的脚步声,男人才笑嘻嘻地放开手,朝女儿走去。何染知道他又要搞事情了。

“妮妮我爱你!”男人把女孩抱起来,用手轻轻点了点女孩的鼻子,“妮妮昨晚睡得怎么样啊?”

女孩穿着素黄色的睡裙,长长的头发有些凌乱,迷糊着眼睛喊:“爸爸你放我下来!”

男人哈哈大笑,把女孩放下来,然后蹲下来凑到女孩脸前,朝女孩做鬼脸。

女孩还是没忍住笑了起来,何染在一旁笑着说:“快去洗洗,来吃早餐。”

男人目送女孩去洗漱,然后转身朝妻子低声说:“老婆,我可能需要出差一趟。”

“出差?”何染知道这个词什么意思,“你不是一直守在北京吗?”

“情况有了变化,”男人说,“我觉得我可能需要走一趟。”

“是你主动要求的吗?”何染叹了口气,“当初在安全部的时候你也是这样,总是……”她没有说完,女孩已经走出洗漱间了。他们前后不过说了几句话,所以女孩肯定又没有好好刷牙洗脸了。

男人拍拍女孩的头,“妮妮不好好刷牙,以后牙齿会一颗颗掉光掉。”

女孩昂起头说,“我不怕,我有爸爸在,爸爸会替我想办法。”

女孩看着爸爸,眼神里满是得意。看着古灵精怪的女孩,男人也没有办法,只好坐到一边,拿起筷子,“妮妮的牙齿要是比爸爸先掉光,爸爸就把自己的牙齿送给妮妮。”

“我不信,”女孩咬了一口煎蛋,“我要是牙齿掉光了,怎么吃妈妈做的煎蛋?”

何染抑制不住嘴角的笑意,妮妮真是既聪明又调皮,从来就是她的开心果。

“妈妈的煎蛋明明是做给爸爸吃的,”男人说,“只是每次都会剩一点,只好让你这个小不点吃喽。”

“那是妈妈故意剩下来的,”女孩假装委屈的语气,然后狡猾地看向男人,“剩下来给爸爸吃,不然爸爸就会抢走妮妮的。”

“爸爸是个大坏蛋。”

当妮妮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男人就知道战争已经终结了,他又一次惨败在自己的女儿手下。每次想逗妮妮玩,最后都会被妮妮反过来“逗”上一番。但每次听到女儿略带撒娇语气的这句“爸爸是个大坏蛋”,他都会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男人。

女孩把吃得干净的碗拿去厨房,然后一蹦一跳地跑出来:“爸爸,今天是不是要带我出去玩?”

男人有些惊讶,本来的确是说好今天带女儿去公园玩,但是之前突发的那件事比较紧急,所以他刚才不得不跟妻子说要去出差。然而对上妮妮满是期待的眼神他又不忍心拒绝,只能不知所措地看向何染。何染明白他的意思,蹲下来对女儿说:“爸爸今天要去很远的地方工作,等到爸爸回家给妮妮带礼物好不好?”

“好!”妮妮答应地很干脆,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她也很懂事,“很远的地方是哪里呀?”

何染用眼神示意男人,男人赶紧答话,“爸爸要一直往南到去广东省。”

“广东省!”妮妮拍手道,“老师叫我们唱过《落雨大》这首歌。”

她说着就用并不熟练的粤语拍手唱起来,“哗啦啦啦落雨大,哗啦啦啦水浸街……”

男人安静地等女孩唱完,朝女孩额头亲了一口,“妮妮要乖,爸爸很快就回来啦。”他站起身,抱住何染,“老婆我走咯,明天看来得电话说早安了。”

何染闭上眼睛,不知为什么她的心跳得很快,“注意安全。”

男人点头,朝女孩挥手,女孩也挥手道:“爸爸早点回来呀!”

何染看着男人关上家门,突然心里一空。妮妮在旁边蹦蹦跳跳唱起了歌,稚嫩的声音好似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一般。


刑天招手拦下出租车,“去机场。”

司机听口音是个地地道道的北京老头,“您这去机场都不带行李?”

刑天想随口搪塞个什么理由,但他突然觉得胸口有些闷,于是朝司机摆摆手。司机透过后视镜看到他的脸色,自然也识趣,没有再多说什么。车窗外天空慢慢阴沉下来,刑天脑海里浮现出后土丢给他的那叠受害者的资料。说实话他有些讨厌甚至是畏惧黑白色的照片,那种明摆着告诉看照片的人“照片里的人已经死了”的方式让他觉得很不舒服。他的前辈的最后一面,也是用黑白色的照片送到他面前的。黑白色,总有一种生命被剥夺的感觉。

车子已经驶上了机场高速,车窗外雨也开始滴滴答答下了起来。这是一场来势汹涌的雨,不一会儿车窗已经被流淌的雨水所模糊,整个世界都像被雨水洗涤过一般色彩黯淡下来。

刑天听着车外哗啦啦的雨声。雨点打在车身梆梆作响,却和雨声一样被隔绝在车外,仿若来自于另一个很远的地方。不久前妮妮唱歌的面孔又清晰地浮现起来,“哗啦啦啦落雨大,哗啦啦啦水浸街……”

刑天想起他出门前后土说,有人去到组织所开的酒吧,要来找一个女孩。按照后土的话来说,那是一个奇怪且值得警惕的人。刑天丝毫不怀疑那个人来找华文会复仇的可能性。华文会树敌实在太多了。

可是当初他为什么毅然决然地从安全部离职,加入到华文会呢?那个时候女儿刚出生,即使不想在安全部任职,也不应该来到华文会这种明显更加危险的地方吧?而且为什么古神之力传承这种普通人想都没想过的事情,会落到他头上呢?在安全部执行任务的那些年,他可是深知掌握力量有时并非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而且他掌握的所谓“力量”,说到底不过是扩大神识罢了,加入华文会以后,在档案库中见到的那些被列为目标的异种,几乎个个都拥有不凡的远超于他的能力,而他却成了异种社会的执法者之一。即便是见惯了世间人事,他还是觉得荒唐和有趣。

刑天尝试在高速行驶的汽车中将神识扩散开来,一瞬间他感觉有无数雨点重重敲击进他的身体里,雨水中所溢散的凉气仿若有了形体一般在空中开始凝结,耳畔是整个世界的回音。

“少见的雨哦。”开车的老头在前座感叹。

第28章 奔马之石

“那……我要开打了哦?”王崇小心翼翼看向对面面无表情的少女,作出挥拳的姿势,“我可能会不小心打到你哦,你一定得小心哦,以我拳中的力量,打在脸上可能会很疼的哦……”

他话还没说完,弥赛亚就一拳挥过来,打在他的右脸上,而且用的是右手……那条机械手臂。

好在王崇一身的死皮,倒也感觉不到疼痛,只是被拳中的力量给击得后退了去。王崇没想到弥赛亚看起来那么柔弱,拳中的力量竟然如此之大,假如不是包裹在脸上的绷带和他的那层死皮,他的右脸恐怕会肿成气球……不对,直接颅骨破裂吧,还肿个什么球。

王崇委屈地想哭。他没想到练习格斗是这个样子的。所谓的老师陪练,难道不是一位眼波如流水胸大腿长,玲珑剔透紧身衣的干练女子,一边悉心教导动作一边身体力行陪同练习的嘛?等到你被揍之后温柔地走到你身边说对不起你有没有被打疼还可以继续吗,帮助按摩缓解疼痛,然后莞尔一笑说我们休息一会待会继续,等到课程结束后在夕阳之下相互拥抱告别最后说老师等你明天再来哦加油!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一定鼓足干劲力争上游拼了命地学好格斗,可是眼前这个面无表情的女孩,出拳快准狠眼神那么冷,而且还不会说话,这哪里是练习这分明就是沉默地挨揍嘛!

王崇朝弥赛亚挤眼神,示意自己已经很累了想休息一下。但是他没有直接将想法说出来,似乎练习格斗的时候是不允许说话的,至少在和弥赛亚练习的时候是如此,他刚刚才因为说了一句“哇弥赛亚你好厉害哦”而被后者一拳把嘴都砸扁了。好在他一身死皮,倒也什么都不怕。

“还是陈叔叔想得周到。”王崇这才开始感激起来陈弘。什么胡狼之水什么死人皮的简直是天才创作好么,如此以来跟任何人打架都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假如再练好格斗,那……

王崇突然来了斗志,他很想看到自己格斗技术大成然后与城市里逍遥法外的罪犯斗智斗勇的模样,就像蝙蝠侠那样……而且全身绷带和“法老王”的炫酷名号,岂不是眼看着自己就要成为下一个超级英雄的节奏?

王崇开始感觉到自己的眼神里充斥起一股凶狠,那是热血青年所独有的无惧于任何人、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大无畏的战斗精神。一想到一个冉冉升起的超级新星“法老王”即将诞生,他就觉得自己全身上下的骨骼嘭嘭作响,就连毫无生机的死皮似乎都在这斗志之下开始流动起来……

王崇朝弥赛亚勾勾手指,那是极具挑衅性质的“baby come on”的手势。他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只待弥赛亚出招,他便可以以极快而优雅的姿势闪过攻击,并且在同时反手攻向弥赛亚。他手中蓄势待发的力量将倾泻而出,在那一瞬间他将掌控局面,而弥赛亚,这个面无表情的女孩,将毫无还手之力,被他华丽的招数所击倒。

然而弥赛亚并没有如王崇所预想的那样挥拳冲上来。事实上,她站在数步之隔的位置,连动也没有动,脸上仍旧没有任何表情,王崇甚至能从那面无表情中读出些许慵懒和困意。仿佛下一刻这个女孩就会倒在地上沉沉睡去一样。而且即使在睡梦中,她也能够轻松化解王崇的招式。

“喝!”王崇模仿武侠剧中人物发功大喝一声,吸一口气朝弥赛亚冲了过去。他已经在脑海里演示过自己即将使用的招数了,所以即使弥赛亚没有主动攻过来,他也能够通过主动出击来把握局面。无论如何,他的气势和这场对战的局面是无法改变的。

弥赛亚向左跨出一步,轻轻伸出右脚,王崇绊了个狗吃屎。

“果然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废柴啊,”由于没有鼻子,王崇的整张脸贴在地板上,“精神激励法什么的,根本不管用呜呜呜。”


文氏科技的研发大楼设立在北京市通州区的一个小镇,远离主城区的浮华与喧嚣,安静的小镇倒的确是一个适合做科研的地方。其实父亲一直想将研发大楼设在集团的总部吉林,那里是国家一五计划的实施地,拥有国内第一批重工业基地,是进行工业研发的理想地点。

然而文森特并不这么认为。距一五计划已经过去五十多年,重工业的发展已经为国家经济提供了足够多的动力,相对于新兴的互联网以及附加值更高的高科技产业,重工业本身已垂垂老矣。而在几十年的发展中,重工业本身已逐渐掌握在国家手中,文氏科技作为民企,显然是不适合和国家抢这么一块涉及国民经济基础命脉的蛋糕的。而将研发总部设立在拥有众多高校的北京,无疑可以利用新一代科技人才的力量来发展文氏科技,通州相对廉价的租金对于那些刚毕业的学生来说更是一件好事。

文森特开给毕业生的工资很高,就是希望能够招揽真正的人才。他心里很清楚,即使给出高出行业平均的工资,相比于这些毕业生所发挥的价值而言,仍旧是不值一提的。世界必将由新生的力量主宰,文森特自认自己没有足够的智商,但是他可以让一批智商足够高的人为他干活……新兴产业的竞争是争分夺秒的,经济学中有一个名词叫做“winner-take-all”,意思就是率先占领优势的企业很可能最终占领整个市场。

作为一家传统的材料企业,文氏从成立至今一直在为国家的基础设施和房产建设提供建筑材料,直到四年前文森特大学毕业时,父亲才在他的强烈建议之下改了名字,将“文氏材料”改为了“文氏科技”。文森特提出了新的企业战略,即通过对新材料的研发占据工业以及建筑业的上游而攫取利润。一开始这遭到了父亲的反对,但是他最终用能力取得了父亲的信任,最终父亲也逐渐放手将企业交由他打理。

此刻,在文氏的研发大楼的十五层,文森特正将一个盒子交予研究人员。盒子里是他从东站处所取得的,和冰槐所交易的萤石。在传统的材料学课本中,将萤石称作氟石,因为其主要成分为氟化钙。氟石的结晶一般为八面体或者立方体,呈玻璃光泽,颜色多样。据说这种石头来自于火山岩浆,是岩浆冷却过程中氟离子与钙离子结合后结晶所形成的产物。而文森特所关心的是,萤石在受到外力比如摩擦、加热、照射等时可以发光。书上没有做过多解释,但是这在他看来是很神奇的事情。

这也是他为什么将盒子中的石头叫做萤石的原因。那颗石头被冰槐叫做奔马之石,据说其中含有的能量可以提升持有者的行动速度。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但对于正在和冰槐合作,并且还在暗中调查华文会的他来说,并没有什么是不可相信的。在第一眼看到这颗石头的时候,文森特就觉得它和书本中的萤石简直一模一样:深蓝色的八面体,经过紫外线照射后会发出莹莹的光芒。所以尽管冰槐已经告诉了他石头的名字,他仍旧自顾自地叫这颗石头为萤石。

而且奔马之石……那个头上长着鹿角的怪物竟然会看三岛由纪夫的书吗?文森特不喜欢三岛由纪夫,丰饶之海看得他很虚无,他实在难以想象那个满眼透着阴鸷、不知目的为何的冰槐会捧着一本书坐在某个地方,然后眯起冰蓝色的眼镜细细鉴赏。这种感觉就好比三岛由纪夫拿着全彩打印的简历在他办公室门口面色紧张,说我是来面试的这是简历请您过目一样荒诞不可信。不过如果按照这样的命名方式,莫非还存在有春雪之石,晓寺之石之类的东西吗?

这些完全无法用科学理解的东西,华文会那些无法用科学解释的人,包括发生在他自己身上的事情,到底是由于一种什么样的力量?他不知道。但是他相信科学可以解释一切。将萤石拿来集团,正是让自己最信任的研究员对其进行研究,以找出其中的原理所在。

研究员接过盒子,打开看到其中的萤石。他自然知道盒子里的东西看上去很像氟石,但既然文森特将石头拿给他研究,就说明其中一定存在着一些特殊的地方。

“鹿原,你分析一下这颗石头。”文森特说,“秘密进行。结果直接交给我。”

被称为鹿原的研究员点点头,转身走向自己的研究室。十五层是研发大楼中最重要的一层,是三年前文森特暗中设立的,专门研究超自然现象的研究室,整层楼不在电梯上显示,自十五层以上的所有楼层数均减一,例如16层在电梯上显示的是十五层。

这多出来的一层之中,只有三名研究员,李鹿原是其中之一。

第29章 贪欲

陈妍抬眼看看眼前专卖店上花体的“Vin's”招牌,推门走了进去。

“您好,请问您需要款什么样的裤子呢?”导购小姐热情地迎上来。

“你们这有没有黑色短发,蓝色……”陈妍迷糊道。琳琅满目的牛仔裤错落有致地铺满了几十平米的店面,她有点晕。

导购小姐没忍住噗的一声笑了出来:“小姐咱们这只卖裤子,不卖小哥哥的哦。”

陈妍这才反应过来,红着脸道:“我查过了,你们在北京只有一家专卖店。可以给我看一下顾客记录吗?我想找一个人。”

导购一副我懂了的样子朝陈妍调皮地眨了眨眼镜,然后说:“对不起,按照规定来说我没有这个权限,如果您执意要求的话,可以为您联系一下店长。”

陈妍点头。其实她也知道这样做希望渺茫,即使找到了店长,也很难说服对方向她泄露顾客的隐私信息。

就在这时,从店门后拐出两名男子,其中一个扎着头发,手中拿着纸笔,一边点头一边在记录,另一个则两手空空叉在腰间,脚蹬帅气的男士皮靴,明明是在走路,可愣是叫他给走出了节拍感。陈妍光是看着这节拍感就气得一跺脚,想一高跟鞋蹬在他脸上。

“店长,这位女士……”导购小姐迎了上去。

“不用了,我已经找到了。”陈妍两步并三步踏到两人面前,仿佛在一瞬间她娇小的身躯就能撑起面前的整个空间。

“哇……有气势。”文森特配合性地赞扬道。

“你!”陈妍手指文森特的鼻子,“你!”

“小姐,公共场合请您注意……”店长将手中的纸笔收回胸前的口袋,正欲开口阻拦。文森特朝他一摆手,示意他不用管。店长只好朝文森特鞠了一躬,然后转身走到了一旁。他顺便将聚在一旁围观的导购小姐都驱散了。

“我?我什么我。”文森特说,“结巴小姐,你怎么又来找我?”

“什么叫又?哪里又了?谁是结巴?你才是结巴!”

“结……结巴……巴小姐姐姐……姐说……说得对……对。”文森特好不容易把这句话憋出来。

“你!”陈妍气道,“说正事!那个盒子为什么是空的?”

“空的?什么空的?哪个盒子?韭菜盒子?”文森特假装啥也不知道。

“你不要装了!你是不是把盒子掉包了?”

“盒子掉包了?我出门从不带包的。”

“我是说你把盒子换掉了!”

“换啥?换钱嘛。”文森特摊手,“假如是要换钱,那还不如扔掉呢。如你所见,我并不缺钱。”

“你把盒子里的东西放哪儿了!”

“放这儿了。”文森特看着陈妍的眼睛,然后缓缓举起右手……陈妍眨着眼睛,她突然感觉店里安静地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文森特的手最终落在自己的胸口上。

“你要来我的心里取吗?”

“臭流氓!”陈妍一边骂一边觉得委屈。她本以为自己看起来足够强大,足够不容易被欺负,特别是调侃王崇对方一脸怂相无从反驳的时候……还真的挺开心的。现在碰到眼前这个男人,她当真什么办法也没有,就连被动防御都狼狈万分。可又能怎么办呢?动手打又打不过,动嘴说又说不过,只能骂骂臭流氓,然后哭一哭这样子。

文森特看着眼前满脸委屈的女孩,莫名的神色一闪而过,随即他严肃道:“盒子本就是我的,你们要盒子有何目的?”

“盒子是你的?”陈妍说,“那你怎么解释那个触手怪?”

“触手怪?”文森特说,“你是说槐树人?没错,就是他把盒子交给我的。”

“你!”陈妍没来由地生出一丝气愤,“你为什么要和他们同流合污?”

“同流合污?”文森特不由得冷笑一声,“请你解释一下同流合污是什么意思?”

“就是……狼狈为奸!”

“……”文森特心想我怎么被你越描越黑,赶紧止住,“我是同流合污,那么贵组织的行为算得上高贵了?”

“我虽然不知道表……虽然不能说高贵,但好歹没有同流合污!”

文森特冷笑,“当然算不上同流合污,因为会这么做的,仅仅只有你们而已!”他的语气严厉而凶狠,仿若内心积蓄了潮水般汹涌的情绪。

“我们?”陈妍有点懵,“表哥从来不做缺德的事情!你不要血口喷人!”她一顺口就直接把表哥给说出来了。

“表哥?竟然还是家族组织。”文森特眼睛里掠过厌恶的神色,“果然罪孽都是流淌在血脉之中的啊。”

“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陈妍狠狠朝文森特瞪了一眼,然后转身朝店外跑去。她怕自己再呆一会可能会哭,怎么可以在别人面前哭。

文森特冷笑着看着陈妍的背影。就在几天前,他还前去华文会的酒吧去找这个女孩,因为女孩让他想起了从前的女友,然而他无法接受女孩和华文会有任何瓜葛。他所做的一切,他至今所承受的所有痛苦,都是拜华文会所赐。所以无论是谁,只要和华文会扯上关系,那便是他的仇人。无论是谁。

他深呼吸几口,表情逐渐平静,片刻后,竟然重重地叹了口气。他朝站在前台边上的店长比了比再见的手势,然而推开门走出店去。

手机震动,有电话打了进来。

“老板,李鹿原他消失了!”

“什么?”一股不好的预感在心头划过。

“从前天下午开始一直没有见到他,办公室的灯没有开过,也听不到任何做实验的声音。他以前从来没有缺勤这么久……”

“如果是缺勤,他会跟我说的。”文森特说。可如果不是缺勤,鹿原为什么会消失这么久?难道奔马之石的消息遭到泄露,鹿原连同那颗萤石一起被挟持了?可是究竟什么人能够越过大楼严密的安检和警卫?研究室所在的十五层普通电梯根本无法到达,只有通过两部隐藏的电梯才行,一部是九层通十五层,另一部则是三十三层通十五层。知晓秘密电梯的人不过数人,莫非是鹿原他自己?

不,他不相信。鹿原绝对不是那种人,另外两名研究人员王珂和冯源也绝对不是那种人,刚才的电话正是王珂打来的。早在建立研究室前,他便已经深刻考虑过研究人员的选择的重要性。他不在乎为了招揽人才需要花费多少钱,而为他所招揽来的那些人才也绝对不该在乎能得到多少钱。他们必须拥有一颗对科学敬畏与热爱的心。因敬畏而不敢侵犯,因热爱而奉献一切。只有这样的人,才能让人安心地将超自然物质交给他们研究,只有这样的人,才能从超自然的力量中看出真理,而非权利金钱或者其他一切涉及欲望的东西。

有的时候,欲望才是真理的对立面,而非谬误。

文森特这才想起当初给出设计图纸设计这层研究室的那家建筑公司,毫无疑问,他们必定掌握了关于这个隐匿的十五层一切的秘密。由于所有的建筑及施工人员都已经在当初的合同中记录在案,所以文森特不觉得他们会冒着法律风险来偷一些奇奇怪怪的研究成果。而且那些人不可能知道他将这一层用于超自然力量研究,而这可能是除却金钱之外唯一可能对他们有点吸引力的东西了。

但是不排除有一点可能。这些建筑工人中的某一些,将消息泄露出去,这个秘密修建的十五层必然会引起一些有心人士的怀疑,而那些人中,则必然会有人会冒险前来一探究竟。文森特唯一不解的是,他为什么要连鹿原也一起掳走呢?多一个人,不仅仅是多一份累赘,更是多一份危险在身边啊。

其实说到底,有一种最为简单也最为合理的推测:那便是李鹿原带着奔马之石私逃了。他可能见识到了奔马之石的力量,对这种力量产生了贪欲。其实谁又不会对力量产生贪欲呢?只是文森特特别不希望这种贪欲滋生于自己身边的人身上罢了。

第30章 都来了

陆吾疑惑地看向陈弘身后:“跟在你后面的这家伙是谁?”

站在他对面的,是一个头发稀疏的中年男子,正是号称为“九头蛇”的陈弘,陈弘后面站着王崇和弥赛亚。弥赛亚仍旧穿着宽松的长袖,唯有长袖才能掩盖住她的机械手臂,让她看起来像一个普通的漂亮小姑娘。她脖子上经由死水固定的伤口和陈弘以及王崇的均不同,没有出现大面积的腐肉,仍旧保持着皮肤原本的细腻光滑。

有关这一点曾让陈弘觉得很不可思议,但是胡狼之水本身就已经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了,作为生理学教授以及胡狼之水的发明者,陈弘自己都无法描述出胡狼之水发挥效用的具体过程。至于和王崇所作的“在有机结构的分子链之间打结以固定组织”的解释,那是胡说八道的,也就骗骗初中生而已。事实上,胡狼之水本就和异种一样,是现有的科学技术无法解释的。在前苏联学习的时候,那些科学家来家里作客,谈起异种每每会用起“变异”“诱导”“辐射”之类的词汇,但是这些都只是猜想,那些著名的物理学家化学家生理学家没有人能够具体地解释异种的形成机理。换个角度而言,如果异种的形成机理可以被科学所解释,那他们也不会像现在这样一直生活在暗处了。

人类所害怕的,其实一直都是他们所无法解释和掌握的东西。

所以对于弥赛亚的伤口没有出现腐肉,陈弘只能简单地将其归结为体质特殊,并没有多想——这是件好事,不是吗?好好的一个小姑娘,如果像他一样满背嶙峋丑陋的腐肉,那该是多么不美好的一件事啊。即使是有,那也是只能是男生来扛嘛,男生可以不英俊不潇洒,他只要勇敢地扛起那些倾覆的倒塌的东西,就仍然是个顶天立的男子汉。可女孩子不一样,女孩子都爱美不是嘛,女孩子就该一直美下去,不管命运对她而言是多么不幸。

从这个角度来看,王崇和弥赛亚都是好样的。虽然目前看来,王崇似乎是个废柴……练习了一个星期的格斗没有见到一点成效,刚才自己去练习室的时候王崇刚被弥赛亚一拳打倒在地上。他站在那里饶有兴趣地看了一会,没想到王崇向他现身说法了如何挨揍以及挨揍的一百种方法……他觉得有些于心不忍,才打断他们带他俩来参加谈判的。其实带他俩来也没什么用,弥赛亚不会说话,王崇……大概是带来吓人的?虽然对面的陆吾可以变成老虎,可是老虎也只不过是国家保护动物,见到木乃伊大概也会怕的吧?

“法老王。”陈弘笑道,“是我的学生。”

王崇透过两个小洞仔细观察面前这个长相阴柔的长发男子,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打扮的男性。以前在学校的时候,同学不是剃个光葫芦头,就是留着一大坨厚厚的刘海,总之大概是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是初中生的那种发型和长相。原来初中毕业或者高中毕业后就可以留这样的发型,让人看一眼就会过目难忘……可能是整天接触陈叔叔贫瘠的头顶,让他忽视了很多残酷的事实,比如其实没有鼻子和拉链嘴吧真的是一件很令人觉得耻辱的事情,无论你怎么想都不可能摆脱这样的事实。

王崇又开始痛恨起那场火灾了,他低下包裹着绷带的头颅。现在的他已然不能以真实面目面对世界了,他所努力的,仅仅不过是包裹上绷带后的自己,冠之以行为艺术的名号,就像一副面具,绝不允许有人看到面具背后的丑陋和悲剧。

所以人的脸到底有多重要?这个问题只有让没有脸的人回答才有意义。

“法老王?”陆吾倒也见怪不怪。看来对方喜欢取外号,什么九头蛇什么法老王的想必边上这位少女就是生命女神吧。他倒也不是随口胡说,面无表情的弥赛亚在他看来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就像……生命一样。

“啊?”王崇以为在喊他。

陆吾也没想到自己的语气偏向疑问以至于对方以为他在喊他而接了话这导致他现在只好往下接但是又不知道接什么为了避免尴尬只好努力地想啊想到了“很酷的名字!”

王崇本以为对方会对他调侃甚至是嘲笑一番,没想到就听到了对方的夸赞,突然就有点热泪盈眶,“谢谢,谢谢。”

陆吾朝他微微一笑。他没有去多想有关的事比如为什么要把自己裹在绷带里为什么嘴巴上要缝上一条拉链之类的,反正他已经见识过太多奇怪的东西了,这本来就是一个奇怪的世界,不是吗?

“只来了你一个人?”陈弘有些不安。如果只来一个人,那往往就已经意味着对方拒绝合作了。

陆吾笑了。他用手叩击桌子,背后的墙面突然慢慢消散,里面竟然还坐着五个人。

那面墙壁竟然只是幻术!

陈弘快速扫过那五个人。居中的是一位老者,老人的头发灰白,但脸上少见皱纹,一对眼睛里竟然充具着青年人的活力。老人左手边是一个容貌妩媚的少女,少女鼻如璞玉,唇如朱砂,柳叶般细嫩的眉毛之下眼波流转,竟让人觉得如同神女一般。少女左边则是一个长相凶狠的大汉,大汉比少女整整高了一个半身,虎背熊腰,肌肉仿佛要在背心中炸裂一般。老人右手边则站着一位看起来很文静的姑娘,银灰色的头发扎成了辫子,很随意地搭在肩上。姑娘右边则是一名长相清秀的少年,蓬松的头发上反戴着一只白色的棒球帽。

“除去外出的两名成员,所有在北京的都来了。”陆吾微笑,“我们可是给足了诚意。”

“万分感谢。”陈弘笑道,“其实要谈合作,可以不用全部都……”

“我们很重视这次合作。”老人开口。

“为什么?”陈弘疑惑。

“我可以看到一些事情。”老人说,“与你合作会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这句话并非虚言。刚才老人在墙后观察陈弘三人能量属性,惊讶地发现陈弘后面站着的少女所对应的能量竟然是完全透明的,即便如此,那团能量仍然发出无比耀眼的光芒,仿若水晶制成的太阳。至于坐着的中年男人,也就是陈弘,相比之下则要逊色许多,让老人吃惊的是,陈弘的能量之中隐隐有蓝色在流动,那种蓝色是大海的蓝,深邃、广阔。倒是站在女孩旁边的那个全身裹着绷带的人,似乎没什么特别的,完全观测不到能量波动,就像是一个普通人。

尽管如此,女孩甚至是中年人本身,已经足够他们继续合作下去了。况且对方的目的是要寻找槐树人背后的操纵者,本身就是他们花纹会维护社会安定清除异种的宗旨的一部分。所以他才给陆吾发出信号,同意合作。墙的幻术是瑶姬所控制的,如果他觉得不值得合作,瑶姬就不必打开幻术墙,对方也就根本不知道他们就在现场。

陈弘没有起疑,尽管他很想知道老人所谓的“看到一些事情”是指什么,但这种时候显然不好再继续问下去。从上次和陆吾见过面后,他暗中调查过华文会,知道那是一个打着维护社会稳定的旗号清除异种的组织。陈弘不知道华文会的目的为何,是否真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而清除具有危险倾向的异种,但单就清除异种而言,他们之间还是具有一些共同利益的。因为他也在怀疑暗杀阿乙的那个叫做冰槐的人就是异种。还有陆吾所告诉他的,背后的那个叫做北冰洋的组织……

至于陆吾如何得知北冰洋以及冰槐的信息,陈弘没有去关系。他只知道冰槐控制并且暗杀了阿乙,那个他十二年前用胡狼之水救活的年轻人,成为他逃到中国后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对于陈弘而言,仅仅这一个理由已经足够让他选择相信并且合作下去了,因为这是唯一的线索。

陆吾也没有告诉他,有关北冰洋以及冰槐,是刑天在一次酒醉后告诉他的。陆吾不相信刑天会喝醉酒,他只是假装喝醉将这个机密说出来而已,在刑天加入华文会之前,他们俩就已经认识了,所以对于那次泄密,陆吾心照不宣。他不知道刑天为什么要将这条机密告诉自己,但是如刑天所言,北冰洋是日本的组织,安全部将其列为S级机密,理由为“可能影响到中日关系”,所以刑天一定是有什么迫不得已的理由——他一直是一个过分称职的男人,绝不会轻易就违背自己身为特工的原则。

就像此时的他们坐在谈判桌上谈合作,而刑天已经孤身一人前往南方调查异种被杀的事件了。

第31章 合作达成

“那么合作达成了?”陈弘摊手,“你们没有什么要求吗?”

陆吾看向烛龙。老人静静地笑着,他指向弥赛亚,“这个女孩需要加入到任务之中。”

陈弘不明白为什么老人独独指向弥赛亚,从气势上来看似乎还是王崇更胜一筹,毕竟是全身绑满绷带的男人,会给人一种久经沙场全身都是往昔与荣耀的痕迹的错觉。莫非对方已经看出来王崇是个废柴?可是王崇仅仅是表现出了一点……不自信而已,难不成这个老人是仅凭借细微动作就能把握对方性格的那种谈判桌老变态?

陈弘当然见过这种人。他还在圣彼得堡读书的时候,曾经跟随院长前去莫斯科谈一个项目,对方想在学院内找一些老师进行合作,报酬丰厚,但是研究成果归对方。领头人是一个头发梳得整齐、戴着镀银镜框感光镜片的老人。

陈弘知道他为什么要戴有感光镜片的眼镜。感光镜片也就是俗称的变色镜片,基本的变色镜片是在玻璃镜片中加入卤化银,卤化银在强光照射下分解为银和卤素,进而阻挡光线;而膜片变色镜片则是利用特殊化合物结构自身的反转开合实现通过或阻挡光线的效果。当时感光镜片还没有量产,但是对于圣彼得学院的学生而言,这种东西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老人之所以戴上这种镜片,便是不想让自己的眼神被人观察到,对于谈判桌上的人而言,一个细微表情被对手捕捉都有可能意味着巨额的利益损失。陈弘甚至怀疑在进入谈判室前,老人专门用紫外线对着眼镜照过。

然而老变态指的并不是他,而是陈弘这边的留着寸头的中年男人,圣彼得学院医学院的院长。

陈弘至今都没能弄明白院长到底是如何在谈判桌上侃侃而谈了两个小时,最终驳回了对方所有不合适条款并且加价百分之四十那群人竟然还满脸欣喜地抢着签下了合同一副天上掉馅饼的表情。这正如他现在看不懂老人为何要选择弥赛亚一样。他自认自己是一头猛兽,如同九头蛇一般阴狠狡诈,却始终会在谈判桌上发蔫。

“这位呢?”陈弘指向王崇,“他俩感情很好,总是一起的。”

王崇心想怎么就感情很好了,刚刚来的时候你不是也看到了吗,她揍我揍地多开心啊。虽然脸上没有表情,但是她揍我揍地多开心啊。他下意识地摸摸屁股,就属这里被揍地最多。

“无妨,那就一起吧。”老人笑道,“我们的人会保护好他俩的,你放心。”

眼看拿王崇做借口没有用,老人又已经把话说到这份上了,陈弘自知也没有拒绝的门路了。他寻求合作的本意是自己和对方一起追查冰槐,毕竟他除去胡狼之水改造过的身体,还有释放毒气的异能,搏斗作战的经验,以及最终的杀手锏——那枚戴在他手上的戒指。那是在长白山猎杀野狼,从尸体中发现的一颗奇异的石头,内里流动着灰色的光芒……他将石头当作宝石镶嵌在戒指上,发现石头竟然可以为他的异能提供能量。他不知道这颗石头提供能量的机理是什么,但是他本能地觉得很邪乎,于是便没有用它,一直戴在手上。他甚至在戒指上嵌入了一枚微型芯片,用于控制基地的大门。

所以陈弘相信那个叫冰槐的无法威胁到自己的生命,但如果换成弥赛亚和王崇……他不知道。从将弥赛亚带离俄国起,她就一直没有离开过自己的身边,陈弘不知道让弥赛亚跟随这帮人调查冰槐会发生什么事情。至于王崇,虽然废柴,但是他所受到的胡狼之水的改造与弥赛亚不同,是全身性的,再加上复合钛纤维的绷带,对于一般的枪械的防护应该没有太大的问题,所以他倒不是太担心。

也许该让他们真正接触这个世界了。总有一天,在复仇之日来临的时候,陈弘会离开弥赛亚,孤身一人奔赴向自己的命运。也总有一天,王崇会找到自己活着的意义,而不仅仅是成为自己复仇的武器……他已经不把王崇当成武器,当成复仇计划的一部分了,这两个孩子让他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苦难摧残了他们,但是没有将他们击垮。他们应该拥有自己应该过的人生,那应该是苦难对他们的恩赐,而不是跟在他一个注定在复仇的火焰中焚烧、不知生死的人身后做武器。武器的命运永远只有一个,那便是被折断,被死去的主人所遗弃。

其实说到底大概还是王崇太废柴了。连基本的格斗学习都毫无进展,即使被胡狼之水改造,全身裹复合钛纤维的绷带作为护甲,最终也仍然只有挨打的份。这样的人作武器,岂不是自废武功吗?这就好比剑士之间相互切磋剑术,一阵寒风掠过,其中一个的剑竟然被风给吹断了,那还比个毛啊空手接白刃吗?

既然如此废柴,那就丢他到真实的世界里面磨练一下吧。如果相信眼前这些人所说的话,会保护王崇和弥赛亚,那么这次合作将是磨练他的最好机会;即使得不到保护,以王崇的抗击打能力,应该也不至于有什么生命危险,只是弥赛亚……

陈弘想了很久。

“那么合作就达成了。希望你们遵守诺言,保护好他们。”他说。

老人身边那名叫瑶姬的少女轻声笑道:“望舒最喜欢保护人了,就丢给望舒吧。”

望舒耸耸肩,反正她无所谓。

王崇瞪大眼睛看看陈弘,又看看长发男子,再看看后面坐着的老头,还有老头身边姿势各异的四个人。虽然刚刚的谈话他听没太懂,但是怎么嗅出一股人贩子交易现场的气息?他怎么感觉自己被卖了?

王崇看向弥赛亚,依然是面无表情。

“小崇,你想好了回家怎么和妈妈说吗?”陈弘低声对他说,似乎完全不征求他关于这次交易的意见,比如愿不愿意服从安排,比如对买家满不满意之类的。王崇突然想起他去找陈弘的那天,陈弘对他说“既然选择加入我们,那就没有退路了”,现在看来,果然他娘的没有退路啊。他怎么觉得对面的架势不像是人贩子而是食人族呢?那个老头阴阴地笑着,旁边两位少女饿勾勾地看着自己,最右边的大汉更是满脸猥琐的表情……

“我,我还没想好。”王崇发出机械之声。

“可以想想了。”陈弘说,“不要怕,成为超级英雄之前,也是需要磨练的嘛。”

王崇老脸一红,他没想到自己胡乱想的要成为超级英雄的破事竟然被陈叔叔给知道了,对方竟然还鼓励他去当超级英雄。什么嘛!世界上哪里有什么超级英雄,蝙蝠侠蜘蛛侠什么的,明明都只是电影拍出来的好吗?哪有那么顺利每一部都能活着的超级英雄?超人更是胡扯,捏恐怖分子跟捏蚂蚁一样,明明两三秒的事情非得拍电影出来,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意识流?况且人家超人是外星人,就算是超级英雄也是外星籍的,又没有地球的户口。

不过就算不成成为超级英雄,磨练磨练倒也挺好的。至少磨练一圈下来得把格斗学个七八成吧,不然每次都被弥赛亚揍也太丢人了。而且弥赛亚也会跟着一起去,这也实在是……

太好了吧。

“陈叔叔放心!”王崇一副三好学生的模样,“我会照顾好弥赛亚的!”

弥赛亚转头看他,仍旧是面无表情。但是王崇紧盯着弥赛亚的眼睛,终于又把她看得转过头去。

“以后你就称呼自己法老王吧。”陈弘说,“我觉得还挺不错的。”

第32章 不做特工有些年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

刑天从飞机舱门踏步上客体车。他的第一站其实是韶关,但是由于北京没有直飞韶关的航班,只能先行在广州落地。广州被称为花城,一年四季花卉常开。在三月之初,北方还未从冬末的毛衣长裤中脱离时,广州早已春意盎然,木棉、紫荆、桃花渐次开放,将广州包裹在一片姹紫嫣红的海洋里。

刑天早有准备,早在踏入机场前,他就在出租车上脱掉了身上的毛衣和秋裤——毛衣是他特地去专卖店买来的,平时穿的毛衣是何染为他一针一针织的,他舍不得穿过来丢掉;秋裤也是何染叮嘱着他穿的,说如果不注意保暖等到老了关节就会出问题……天呐,他可是古神之力的传承者,前IAC雇员,竟然某一天也会担心起到老了以后的关节问题?虽然穿秋裤这种事很损他臆想中的大男子主义形象,但既然是老婆大人的命令……那就穿上吧。

司机师傅在后视镜里看到了他的一举一动,甚至是他茂密的腿毛和深蓝色的内裤。老大爷咳了一声,“敢情您这是要去游泳呐?”

“师傅对不住了,上车前也不好脱,外面挺冷的。”刑天笑笑,“这不是去南方嘛,我怕太热。” “好家伙,这就叫未雨绸缪!”老大爷开怀一笑,如果不是手扶方向盘,刑天十分怀疑他会给自己鼓上几掌。

然后外面就下雨了。刑天还记得那场来势汹涌的雨,在他走进机场后不久就很诡异地停了。正是因为暴雨及时停止,且气象预测没有再度暴雨的迹象,飞机才能够正常起飞,否则他可能要穿着个短袖衬衫再打一辆的回去了。那样就有可能会面临一些奇怪的问题,比如“你怎么出去几个小时身上衣服就没了?”“爸爸好厉害,会玩脱衣魔术!”之类的。

从广州到韶关,如果继续选择公共交通工具,那就只能坐火车,刑天当然不会去挤火车。这主要是因为他的体格比较大,在拥挤的火车车厢里比较显眼,火车上面对面四个座,假如他坐下,就只能在斜对面再坐一个孩子,或者是一名身材苗条的少女,少女还得把腿搭在他身上。所以他就只能买四张票,这样就可以避免尴尬,但又会引来新的问题——旁边站着的人见到有三个空位会以为位置上没有人就会想要坐下来,这个时候刑天还得从口袋里掏出一式四张连号的票做出解释:其实我买了四个座……但这样对方反而会更不爽,因为一个人买四个座,这种行为具有明显的霸座嫌疑,他们之所以只能买得上站票,便是怪他所赐……反正一堆破事没完没了。

刑天直接租了一辆阿斯顿马丁DB9,这款由英国传奇超跑品牌于2003年所发布的新车,也是007电影中詹姆斯·邦德的御用座驾,光是租金一天就高达四五千之多。以前在安全部执行任务的时候他没少开过,每次开车驰骋在草原或者沙漠边的公路上,都会让他感觉到无比地舒畅。风呼啸朝后退去,仿若生命也在以同样的速度消逝一样。田野,草原或者沙漠,都是一望无际地,在那样一种情境下,恍惚间人生过往的所有画面会被投映在天边,随着黄昏和夕阳经历高潮和荣光,然后逐渐黯淡下去。

刑天喜欢开车,当然更喜欢开跑车。加入华文会后由于异能特殊被烛龙认定不适合执行任务,因此主要留在北京的基地里。算下来他已经有三年没有碰跑车的方向盘。这次来南方调查案件,不知为什么他取出了十几年前存起来的一笔钱,按照那时他的说法,这笔钱应该是用于完成一件如果不完成会后悔一生的事情。而现在的他,有美丽的妻子和聪明的女儿相伴,还会有什么后悔的事情呢?他只能想到跑车。

既然如此,那便任性一回吧。刑天开着跑车沿着小路飞速行驶。他没有选择高速公路,因为高速公路上太多的障碍以及速度限制,会极大消耗跑车的性能,这也是那名租车人所要求的。租车人是经由从前一名同事搭线而联系上的,信任曾作为IAC雇员的刑天的能力,才会将超跑租给他,跑小路去到另一个城市。事实上现在租超跑的人已经很少了,需求少供给意愿更少,谁愿意自己买来用于炫耀或者视如珍宝的东西为了区区上万块钱让另一个人开上一天呢?

刑天打开车载音响,Coldplay的《viva la vida》,那是他最喜欢的一首歌,进行曲般的弦乐热情激昂,层层推进,看似欢快的曲风却在诉说着一个悲伤的故事。

“我曾是这世界的王
海浪升起,只因我的旨意
如今,我在清晨独自入眠
清扫那曾属于我的康庄大道
我曾掷骰裁决那人世的生生死死
洞察死敌眼神里隐藏的恐惧

人群高呼
先王已逝,吾王万岁
……”

viva la vida在西班牙语中是“生命万岁”的意思,据说取自墨西哥画家弗里达卡罗一生中最后的一幅画,画面上切开的西瓜寓意着生命周期的完结,然而临死前的一句“生命万岁”却又是对生命的热情与欢呼。正是死与生的重叠交汇,让这幅画,以及这首歌充满了触动人心的力量。

其实他的过去,在安全部做特工的一段时间,完全过的是刀头舐血的日子;从安全部退出,和妻子女儿一起生活,却又时刻为生命的美好和伟大所触动;现在他加入了华文会,为了改变异种与普通人之间难以调和的现状,正是生命与死亡一同驱使着他再次启航。

他已经不知道自己开到什么地方了。由于岭南地区多为丘陵,高速公路可以通过隧道一直向前,但是普通的公路却只能通过弯道绕行。尽管有卫星导航,但在蜿蜒蛇行、岔道奇多的山区里,连曾经身为特工的刑天都失去方向感了。

“好几年没做特工的活了。”刑天关掉音乐嘀咕道。

第33章 喵喵与汪汪

“喵喵!我在这里呢!”一个稚嫩的男声喊道。

“汪汪你别跑!”叫“喵喵”的女孩蹦跳着朝男孩跑去。

这是一片橙子林,三月份橙子还未开花,只有嫩绿的花苞上浮着清晨的露水。刑天的阿斯顿马丁就停在几公里外的农田上,银黑色的外漆上早已沾满了泥土,宽而扁平的轮胎也跟污泥纠缠不清,燃油已经快消耗完了,只有发动机在田野上低沉地怒吼着,仿佛在诉说着自己不甘的命运🐶。

开了这么多年车的前IAC雇员,特工兼古神之力传承者,老司机刑天竟然也翻车了。

刑天无奈地从车上下来,拣着田中较为干燥的土地想跳到小路上去。为了使跑车计划更为形象具体,从家里出来前他偷偷穿上了结婚时老婆送自己的Berluti皮鞋,没想到从跑车里伸出脚来,只有几株被压弯的水稻默默看着他。刑天甚至能够想象水稻们要说什么:“哇,好厉害哦。”“乘着机械的野兽,心中却向往田野和蓝天。”“就是皮鞋要脏了。”“啧啧,真可惜”……

刑天蹬着他的Berluti跋涉了好几公里才看到远处冒着炊烟的房子,此刻的他又累又饿,身上满是污渍和汗水,两只原本擦得闪亮的皮鞋早已失身于泥土,唯有超常的神识随着他走路时身姿起伏而波动震颤着。一想到身为前IAC雇员,特工兼古神之力传承者的自己竟沦落到如此境地,刑天不禁热泪盈眶。

喵喵和汪汪仍旧在树林间追逐着,直到现在女孩也没有抓到男孩。刑天就这么靠在橙子树上看着他俩玩游戏。女孩约莫五六岁的样子,白净的脸上沾着几处泥巴。她穿着一条点缀有黄色圆点的裙子,裙子和脸一样也沾上了不少泥巴。至于男孩……简直就像从泥坑里滚过一样。

刑天就这么乐呵呵地看着两个孩子。他又想起自己古灵精怪的女儿,想起女儿半撒娇的口吻说“爸爸是个大坏蛋”,她的声音和这个叫喵喵的女孩子很像,可能这个年纪的女孩的声音都差不多吧。一想起女儿,刑天站直了身体——他可是来广东查找凶手的,等到揪出凶手就能回去和女儿团聚了,现在半路翻车了,还不快点想办法解决吗?按这个状态发展下去,岂不是要在这小山林里面隐居了?

倒的确是一个不错的隐居地点,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

“……小孩,”刑天清清嗓子,突然发现自己不知道该如何称呼这两个孩子,“那边是你们的家吗?”他指向那几栋冒着炊烟的房子。

女孩和男孩一齐停下来,警觉地朝刑天看过去。他们只觉得树林间突然冒出来一个身材魁梧的长发男子,虽然长得不丑,但是不一定不是个坏人。

“你是个坏人吗?”喵喵问。果然是小孩子,说话就是直接。

刑天倒是挺喜欢这种说话方式的,“不是。”等到说完他觉得不够,又补充了一句,“我是个好人。”

喵喵狐疑地看着他,片刻后她说:“我不信。”

小孩子说话就是不留情面。

刑天正在思索该如何继续和小女孩对话下去,忽然听到小男孩指着他的手臂道:“他有纹身诶!是坏人!”

刑天这才想起来自己左手臂上有一条龙形图案的纹身,赶紧把左手藏到身后,“那是用颜料画上去的,怎么样,叔叔是不是很帅?”

小女孩却毫不留情面,“是一条龙,我看到了!丑死了!”

小男孩警觉地支起脖子,朝刑天威胁性地瞪了一眼,然后拉起女孩的手就往树林外跑,正是那几栋房屋的方向。刑天苦笑着摇摇头,跟在了后面。他本来是觉得这两个孩子是那几户人家的,先跟孩子套套近乎,也方便寻求一些帮助,比如帮忙给车子加点油,把车子从田里面拉出来,以及更为重要的……包吃包住。

现在这俩孩子要跑回去跟父母说来了个文身大坏蛋了。


“怎么样,阿狸,有消息吗?”文森特问向他对面的女孩。女孩披着栗色的长发,一身白色的职业套装,显得精致干练。

“没有跟踪到李鹿原。”阿狸摇头,“但是情报人员发现了一个有趣的人物。”她将手中的资料递给文森特。

文森特接过资料看了一眼,“李鹿奎?”他没能立刻明白,“你是说他和鹿原有关系?”

“仅从名字的相似程度也许可以做一个大胆的推测,他们是兄弟。”阿狸说,“按照传统来看,同一家族的人,姓名的前两个字一样,应该再正常不过了。”

“可是为什么鹿原从来没有提起过?”文森特说。

“你太相信他了。”阿狸叹了口气,“你还记得三年前所说的话吗?永远不会再相信任何一个人。”她顿了一下,“包括我。”

文森特低头,一抹悲伤的神色自他的脸上划过。他当然记得三年前,每个字他都记得,无数次的噩梦与回忆,他甚至能够在大脑中完整拷贝当时的每一个细节。

“你是说鹿原欺骗了我?”

“现在还不敢断言。还需要寻找进一步的证据——”阿狸将资料翻页,“清华大学信息技术博士。李鹿原是清华大学的材料博士,他们毕业于同一年。你真的觉得这是巧合吗?”

“那个李鹿奎,现在在哪?”

“我们调取了国家就业数据库的部分信息,显示李鹿奎毕业后没有签任何三方协议,也就是说,他没有去找工作。”

“的确有些不可思议,一名刚毕业的清华博士,难道不应该迅速地将他的生产力转换为金钱吗?”

“可能会出于某些奇怪的理由。”阿狸说,“我们不敢侵入过多的数据库,这种侵入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文森特点点头。“你觉得他会去哪里呢?我说鹿原。”

阿狸思索道,“回学校?去找一直暗恋的女孩?还是……”

她一瞬间想出了无数种可能,每种可能似乎都有充足的可能性发生。但不管怎么样,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那便是李鹿原对奔马之石是贪婪的,他妄图窃取萤石上的超自然力量。

那枚小小的萤石上,究竟蕴含着什么样的力量呢?

第34章 纹身大坏蛋

刑天整理整理衣装好使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像“纹身大坏蛋”。此刻他站在那几栋小屋其中一栋的门前,仔细打量着周围。小屋是很传统的砖瓦结构,窗户和大门都用的是深褐色的木头,门上面贴着仍旧喜庆地红着的春联。与刑天一般所见到的对联不同,上联写着“苦心求妙术”,下联则是“圣手去沉疴”。

莫非是医学世家?刑天轻声敲门。可是这种偏僻的地方,要给谁行医呢?

房间内有脚步声哒哒接近,刑天能够清楚听得到布鞋打在泥土上软软的声音,甚至是那个人微微喘气的声音。门透开了一条缝,一双警惕的眼睛从门缝下方露出来。

“纹身大坏蛋!”那双眼睛说。正是刚才在树林里玩耍的女孩,刑天记得她好像叫喵喵,和她玩在一起的那个男孩则叫汪汪。这家人还挺有意思的。

“我不是纹身大坏蛋,我是个好人。”刑天把左手凑到门缝边,“有纹身不一定就是坏人呀。”

“我不管,你就是纹身大坏蛋。”女孩虽然如此说,却并没有将门关上。她只是就那样让门露一条缝,两只大眼睛在门缝后骨碌碌转着,不知道在想什么。

“可以叫一下你的家人吗?小妹妹。”刑天无奈道。

“干啥?我弟弟早就发现你是坏人了。”女孩说,“如果不是我弟弟发现你是坏人,你现在就能装成好人骗过我们。”

“……”刑天心想这是什么逻辑,刚想开口却听到男孩的声音响起,“谁是你弟弟?明明我是你哥哥。”

“我们一起出生的,凭什么你是我哥哥?”

“我不是你哥哥,也不能是你弟弟!而且我力气比你大!”

“我是女生!妈妈说女孩子力气就是小一点!”

“我不管!力气大的就是哥哥!谁叫你力气没我大?”

“你赖皮!谁说力气大就是哥哥?你自己瞎编的!”

刑天这才发现自己完全插不上话。他好不容易找了个间隙:“不如找爸爸妈妈来解决这个问题吧?”

“不要!不能什么事都找爸爸妈妈,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男孩很天真地就破了刑天的……小计谋。

“不要找爸爸,爸爸总是说他比我大。”女孩的声音夹着委屈。

“我本来就比你大。”男孩说,“爸爸是对的。”

“爸爸才不对!”女孩说,“爸爸偏心,什么都向着你。”

“妈妈还不是什么事情都向着你。”男孩不满。

“既然爸爸帮你,为什么妈妈不能帮我?”女孩哼道。

“反正有妈妈帮也还是我大。”男孩说,“我大就是我大,你小就是你小,我是哥哥你是妹妹,你是妹妹我是哥哥,我是哥哥你是妹妹……”

“我是姐姐你是弟弟,你是弟弟我是姐姐,我是姐姐……”

刑天孤零零站在门外,一缕三月的春风拂过他的面颊。

“我们是不是把纹身大坏蛋忘在外面了?”吵着吵着女孩突然说了。

刑天想你们终于想起我了。

“管他呢。纹身大坏蛋怎么能进来?”男孩说,“不过你要是承认我比你大,我就放他进来。”

“呸!”女孩说,“谁想放他进来?我才不承认呢!”

“既然你也不想,我也不想,”男孩提议道,“那我们把门关上吧。”

刑天赶紧塞进去一根手指堵住门缝:“小弟弟小妹妹,可不可以找一下你们的爸爸妈妈呢?”

屋子里沉默了一会儿,半晌男孩的声音响起来,“喵喵,你听见了没,他喊你小妹妹呢。”

“他不也喊你小弟弟吗?”

“那是男人之间的相互称呼,”男孩说,“你就不一样了,他喊你小妹妹就代表你真的很小。”

女孩仿佛被唬住了,半天没说话。

“妹妹乖。”男孩得意道。

“纹身大坏蛋!”是女孩的声音,“你说我们俩谁小?”

“呃……”刑天没想到这烂摊子甩到了自己身上,他当然不能回答。不管回答是谁,总会得罪另一个。按照眼前这情形,无论得罪男孩还是女孩都会有同样的后果,那就是他继续站在门外被三月的春风好好拂上一拂。

“这个问题我得看到你们长什么样才能回答,”刑天说,“你们的父母在吗?如果能够开门见个面,我就回答你们。”

“要看长什么样子,”女孩的声音,“那肯定是我大。我长得可大了。”

“我长得才大。”男孩说,“我有像华叔叔那么大。”

“噗。”女孩笑道,“华叔叔都五十岁了!那你大吧,我不跟你抢了。”

“反正现在我比你大了。”男孩子满不在乎,“你应该叫我哥哥。”

女孩沉默。刑天在门外暗自握了一下拳头,他能够感觉到女孩可能要败下阵来了,毕竟是她自己说的“不跟你抢”,意思就是承认男孩比较大,小孩子说话从不撒谎,女孩之所以沉默就是因为没话说了。刑天展开超常神识,全神贯注地留意着门后两个小孩子的一举一动。这两个孩子的对话让他觉得很有趣。

“爷爷!”女孩恭恭敬敬地说。尽管隔着一层门,刑天却仍旧能够感觉到女孩朝男孩弯腰鞠躬时带起的风声。

刑天乐了,真是个调皮的女孩。

突然他警觉转身,在他身后约莫数十米远的位置,站着一个头戴草帽的男子。

“好耳朵。”男子一边靠近一边鼓掌。与此同时大门被推开,一名扎着素色头巾的女子从门后走出来,女子身着麻布长裙,气质清雅,眼神如泉水般清澈。男孩和女孩一左一右跟在女子后面,各自只露半个头出来。

刑天暗自朝一边退去,在不清楚对方目的的情况下,他习惯先找准最有利于自己的位置。

“先生不必惊慌。”说话的是女子,“刚才让一对儿女半开着门,只是想测试一下先生有无恶意。”

“原来是这样。”刑天笑道,朝女子微微弯腰鞠躬,“多有打扰。”

女子莞尔一笑,“打扰也算不得。我们夫妻俩生活在深山里,一年四季也不见着旁人。来者即是客,先生是怎么走到这里的呢?”

这个时候那名戴着草帽的男子也走到了刑天身边。刑天得以看到他的眼睛,男子年纪并不大,跟他差不多的样子,眉目清癯,身体精瘦,但是早在男子走过来的时候他就能感受到男子脚步踏在泥土上的力量。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男人,刑天再看向女人和两个孩子。这或许也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家庭。

“我本来开车要去韶关,在这些小山间绕迷了路。”刑天解释。

男子将草帽摘了一下,“韶关?我常去韶关卖药。”

女人补充道,“我们以采药为生,看到那座山了吗,”她指向不远处的一座小山,“就在那里。” 刑天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大雨刚停,那座山矗立在清亮的雾气之中,像一口倒扣的铁锅。此时的他正处于转着头的状态,但他的神识可以看到女人和男人盯着自己的目光,好像要从自己身上发现什么似的。

“这些小山,错综排列着好像……”刑天回头看向女人。女人没有回避他的目光,就这么与他对视着。

“好像一盘棋局。”男人笑着接道。

第35章 喝酒

“哈哈哈!”刑天笑道,“好比喻。只是这些丘陵排列如此之乱,又怎么称得上棋盘呢?”

“用于对弈的棋局,纵横线总是规规整整,竖直相交。”男人说,“自然的棋局,可不必遵守如此规则。”

“这番解释实在奇妙。”刑天称赞,“想不到有这番高人隐居于此。”

男人笑道:“算不上隐居,之前也说过,我会定期去韶关卖药。偶尔也会去广州。”

“这山上所采的,大多是中药吧?”刑天说,“我看到你们所贴的门联像是在描述医馆,难道你还行医吗?”

“医术的话,常年采药,倒是略懂一点。”男子说,“只是这荒郊野岭的,也寻不着什么病人。”

“既然是以群山为棋子,那医治医治这棋子,倒也未尝不可。”刑天笑道。

“恐怕我非但不医治他们,还每天去拔他们的头发。”男人说。

“人到中年,早晚要头秃的。”刑天指指自己的头发。他的长发茂密,倒是没有一丝头秃的迹象。

男子哈哈大笑。“我们进屋聊吧。”他朝女人说,“景儿,你帮忙准备一些酒菜,辛苦你啦。”

女人轻轻一笑:“难得你要喝酒。”她低头朝女孩和男孩说,“跟妈妈一起去做饭好吗?你俩负责洗菜。”

“好!这次我要洗二十棵!”女孩说。

“那我要洗三十棵,”男孩挑衅地说,“洗得多的是老大。你说对不对妹妹?”

“妈妈他好讨厌!”女孩抱住女人的腿撒娇,“不如把所有的菜都让他洗好啦。”

“喵喵不要偷懒,”女人轻轻拍着女孩的头,“一人一半,不许抢也不能不洗,不然没有饭吃。”

“哦。”这下男孩和女孩一起怂了,低着头跟着妈妈一起去到了另一间矮一点的建筑,那里是厨房。

刑天看着两个孩子的背影:“这个年纪的孩子最可爱。我也有一个和他们差不多的女儿。”

男人将草帽放在案间,伸手示意刑天入座:“这么看来,你我年纪似乎差不多大。我刚才听你说从广州开车去韶关,为什么不从高速公路走呢?”

当然是因为很臭屁地租了辆跑车而跑车又不适合在高速上行驶了……刑天在纠结自己要不要这么说,毕竟这种理由总觉得与这里的环境有些格格不入。但是一想到男人对他的态度又不好撒谎:“平时非常喜欢跑车,难得有机会便租了辆……”

“跑车?”男人说,“名为跑车,关键时刻便只能以跑代车了。”

刑天没想到男人这么回答,只觉得这句话倒是说出了他现在的处境,也挺有意思。便觉得心中不再尴尬,接下来和男人之间相聊许久,更是觉得仿如找到知音一般。

男人叫孙思远,自祖上以来便一直在附近山区采药。与这里相隔不久的,便是著名的丹霞山风景区。丹霞山位于韶关市仁化县境内,最为著名的便是丹霞地貌,丹霞地貌简单来说便是外表为红色砂岩层的陡崖坡的地貌,正是以丹霞山命名。据说在丹霞山内,有680多座顶平、身陡、麓缓的红色砂砾岩构成的崖坡,“色如渥丹,灿若明霞”,若是配合上夕阳则会显得无比壮美。

男人每隔半个月便会前去韶关卖药。由于与丹霞山相近,山上最为常见的便是被称为“丹霞三宝”的红豆、兰花与还魂草。丹霞山的兰花学名叫深裂沼兰,花瓣一般呈红色,是极为稀有的品种。然而最受欢迎的却是还魂草,还魂草原名叫“卷柏”,只是一种普通的蕨类植物,生命力顽强,被中医用于治疗刀伤以及类似损伤性出血的病症。然而在改名为还魂草后,销量竟然暴涨了几十数百倍,被很多人买回去喂给生命垂危的病人喝,据说有好几个人因为喝还魂草回光返照,多活了几个小时,完成了很多重要的事情,比如立遗嘱分家产之类的。更有传说认为还魂草是由医圣张仲景指明功效,药王孙思邈亲自培育的品种,集中华医术之大成的作品。于是乎,价格更甚。

据男人所言,这倒使他赚得不少甜头。自从还魂草出名后,还魂草的供应渠道便被丹霞山官方控制,丹霞山那边每年只放出很少的一批还魂草,却借由不对等的供需力量获得巨大的利润。男人每次只采少许的还魂草,搭配上其他诸如石斛、党参的药材一起前去韶关贩卖。他卖得比官方稍稍便宜,一开始却无人问津,大家都以为是假货,直到某一天有人在他的货摊前大肆宣传说自己的爷爷吃了这里的还魂草起死回生,他的摊子一下子就火了,甚至有周围县城的居民特意前来抢买他的药。由于他很少出现,每次出现必卖还魂草,甚至被江湖传言称作为“还魂神医”。

好歹会些医术,不然做一个单纯的药贩子要被捧成神医,那真是丢祖宗的脸。男人这样说。

这要是换做其他人,该多么庆幸上天给予的出名骗钱的机会啊。刑天想。

自那以后,男人卖药的频率就由每周一次变为每半个月一次,卖药的钱他会买一些生活用品带回去。有好几次他骑着破三轮车从韶关回来的时候,能够明显感觉到背后有人盯着。他知道那些人想干什么,无非是想跟踪他到采摘还魂草的基地,然后大肆采摘赚上一笔。为了装得更自然而不被发现,那些人也都一个个骑着自行车,装模作样像自行车队荣誉返乡似的。男人当然没有让他们得逞。利用山区复杂的地形,他让跟踪的人绕得晕头转向,很快便把他们全部甩掉了。

可是如果有不法之徒直接劫持你怎么办?刑天问。

不法之徒?男人嗤笑。我会怕不法之徒?他没有过多解释,但是刑天想他应该有自己的解决办法。

刑天也跟男人说起了自己的事情。说他如何加入到一个神秘组织,又如何从神秘组织退出加入到另一个神秘组织,刑天没有说第一个组织是国家安全部,那是出于信息保密的责任;也没有说第二个组织是华文会,一个专门清除危险异种的组织,更没有说异种,说到超自然力量。尽管交谈甚欢,但他的意识还没有迷糊到让他说出这些东西。尽管他很喜欢这一家人,但对普通人来说,这毕竟是一个难以接受的事实。此外,消息一旦泄露出去,可就指不准会变成什么样了。

到底什么神秘组织啊?男人不满问道。你这个人怎么做来做去都是在神秘组织啊?

神秘组织就是神秘组织,正是因为是一个神秘的组织所以才叫神秘组织啊!刑天胡扯。他自己都感觉到这话说了等于没说。

妙哉!男人举起大拇指,狠狠地甩起来,兄弟果然见解非凡!

刑天嘻嘻哈哈地笑着,酒精自胃部一直向上延伸,一次次尝试麻痹他的大脑,他感觉自己要撑不住了,一旦喝醉可就不知道要说什么胡话了。

干……了它!男人举杯朝他叫道。他赶忙举起酒杯,本想漏掉过关,侧眼却发现女人和两个孩子正在看着自己,于是心里一横,一整杯烈酒便全部灌进了肚子里。

第36章 奥特曼叔叔

“纹身大叔叔再见!”女孩朝刑天挥手。

不知不觉刑天已经在男人家里呆了三天,这三天里他每天和男人喝酒侃大山,两个孩子原本对他很是防备,渐渐地也亲近了不少,对他的称呼从“纹身大坏蛋”转变为“纹身大叔叔”便是最好的证明,虽然后者在刑天看来并不比前者好上多少。我们称呼一个人坏蛋,是说这个人的行为违反道德或者法律,但并不会影响到其魅力,比如蝙蝠侠中的小丑,之类的反派。但是如果一名小女孩嗲着声音喊大叔叔坏蛋之类的,就只能显得被喊的人很猥琐,无论他是什么杰出青年或者社会精英之类,猥琐之气还是改变不了的。

第二天的下午,刑天带着男人走了几公里路,去到阿斯顿马丁的葬身地。春风和煦,嫩草摇曳,钢铁猛兽阿斯顿马丁以和当初陷进泥土同样的角度斜插在田野之中,仿佛一柄荒古的巨剑……的碎片,凭空多出几分肃杀之气。

“就是这辆车?”男人问。

刑天默然点头。“就是它。”

男子不言语。

是啊,刑天想,就是它。曾相伴驰骋,曾葬入浮华。他曾就那样坐在车上,猎猎的风朝后吹去,掠过他的面颊,拂过他的长发,风里仿佛有盛开朵朵桃花。

“你方向盘打偏了?”男人冷不丁问。

“唔……”刑天摸头。他也不知道是方向盘打偏了还是油门轰过头了,总之他就是这么以一个前特工的身份把车给栽到泥里面去了。刑天突然有些庆幸自己早已从安全部离职,否则发生这种低级事故,怕是要被上级直接炒鱿鱼了。

“我们推不动它。”男人说,“但是可以挖掉车旁的泥,你的车或许可以重新逃出来。”

刑天摇头笑道,“貌似油也不多了。”

“油?”男人说,“那似乎没有什么办法了。”

“就让它长眠于此吧。”刑天说。

“可是陆兄弟,这车是租来的……”男人说。刑天对他说的是自己的真名,陆羚。这可能是他为数不多能说出的真实信息了。

刑天这才想起租车的事情。租车公司一般不收取押金,毕竟质押物过于庞大,一般是通过信用授权的方式,也就是说如果这辆车未能安全归还,他的信用卡之类的东西就要全部被冻结。而此刻他身上只有一千多现金,他还准备在离开之时将所有现金送给男人一家以作感谢。毕竟男人卖药也不容易,他总不能白白受到他们如此热情的招待,而且他一旦离开,可能就再也不会和这家人见面了。

刑天最终心一横,决定在还车日期之前尽快到韶关境内,先从银行卡中取点钱再说。租车公司在还车日期之前只能够冻结他一部分账户,如果过了还车日期他才会被列为嫌疑失信人,才有可能所有账户都被冻结。

出于这两天的酒肉情谊,男人决定骑上他的三轮车载自己的小兄弟一程。于是第四天早晨,男人换上短袖短裤蹬上了三轮,刑天一边挥手和女人以及两个孩子告别,一边抬脚上了三轮车后座。两个人就这么歪歪扭扭地出发了。

“妈妈,纹身大叔叔说的异种是什么呀?”看着摇摇晃晃的三轮车的背影,女孩抬头问向女人。 “没什么,异种就和电视里的奥特曼一样呀,”女人笑道,“陆叔叔也喜欢看奥特曼。”

“噢……”女孩似乎明白了什么。

“那不如叫奥特曼叔叔吧!”男孩说,“纹身大叔叔太长了,而且奥特曼也有纹身的哦!”

“那不是纹身,真笨。”女孩说,“那是条纹,而且是奥特曼本来的皮肤就长这样。”

“为什么不是纹身?”男孩不满,“难道你的皮肤长那样吗?只要跟我们不一样的颜色都是纹上去的。”

“奥特曼又不是人!”女孩说,“假如奥特曼是人,又怎么打得过小怪兽?”

“好啦好啦,我们先回家好不好?”女人笑着说,“回家接着看奥特曼怎么样?”

“不要!”男孩说,“那几盘碟子都看过好几遍了。”

“今天有新的哦。喜羊羊,想不想看?”

“喜羊羊?”男孩说,“听名字感觉不好看诶。”

“我要看!”女孩朝男孩吐了一下舌头,“我喜欢羊。”

“好啦回去吧。”女人摸着两个孩子的头,朝家的方向走去。

他们所在之处正是之前刑天见到喵喵和汪汪的那座橙树林,树林边有一条土路直通外面的公路。此刻男人已经载着刑天行驶很远了。等到女人走了不远后树干有微微的摇晃,树叶婆娑之间有窸窣的声音。

那并非来自于风。几双眼睛藏匿在树干之上,从树叶间隙露出凶光。这些人并非特意藏在树干上,只是四处田野一片开阔无处藏身,本来是打算突袭房子里的住户,不料却在橙树林中遇到前来送行的一行人。他们爬上树干,屏息不作声,因为深知树下那个男人的可怕。

等到男人远去,他们才发现,比计划中预想的更好的下手机会已经来临了。


文森特站在后山酒吧门前,这是他第二次来到这家酒吧。

自从调查到酒吧出资人陈宇与华文会之间的联系后,他已经将这家酒吧与华文会之间画上了等号。很多次他开车经过这条路,都要在酒吧对门的马路边上停车,点上一根烟,然后狠狠把烟给吸完,为此他不知道被贴了多少罚单。最后贴罚单的小哥都认识他了,一见到他的车停下来就撒着欢儿跑上来,啪地一声把罚单拍在车窗上,脸上满是慈善机构受理人接受捐款时兴奋的表情。

然而他不在乎。他不在乎自己的反常行为会不会被酒吧中可能存在的华文会成员所发现,当然他更不在乎那几张罚单了,这家酒吧对他而言是那个传说中神秘的华文会唯一能让他接触到的东西,这里就是那个怪物栖息在现实世界的一个入口。在此之前,他对华文会的想象是电影之中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黑暗组织,从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在这个世上。然而他没有想到那个叫陈宇的家伙竟然在注册的时候填上了“北京华文娱乐有限公司”这几个大字。换做是别人或许会当作常事,但是对于将“华文会”三个字日食夜寝的他来说,这些信息已经足够了。

他统计了常从酒吧出入的人,一名大汉,一名长发男子,两位姑娘,一个老头,还有就是那个出资人,陈宇。他上次前去酒吧所见到的,便是陈宇。当时他借着找女孩的幌子第一次走进酒吧打算一探究竟,没想到见到的就是陈宇,后者竟然还在调酒台上假装成调酒师。他只简单测试便知道陈宇根本就不会调酒,如此而来,一名出资人坐在调酒师的位置上假装调酒师便十分可疑了,这让他更为确定这家酒吧便是华文会的据点之一。

第37章 樱花之恋

文森特还记得那天他从酒吧出去后的兴奋心情。那是他追查华文会三年以来第一次有了实实在在的结果。很多时候做一些事情,往往只需要一些突破口,找到这些突破口后,剩余的线索会被迅速串联起来,接下来很多问题便会迎刃而解。

但文森特从没有忘记过谨慎行事的原则。他明白这群人并非普通人类,他们拥有着超乎常识与想象的能力,能够让所有接受过教育的人怀疑书本上的知识是否真的属实。三年来文森特慢慢接触到了那个世界,知道了异种,知道了世上其实还存在着很多令人无法想象的超自然力量。他建立了超自然研究室,希望能够用科学来解释这些东西,然而内心却不抱任何希望,就像三年前他在绝望之际偷出家族企业正在研发的金属液体注射进自己的身体。中科大毕业的他当然知道那样做的后果——绝对的死亡,充斥着痛苦的死亡。

他只是不想活了而已。

他没有想到,就算他给自己的生命下了绝对的审判,生命仍旧愿意赐予他第二次机会。那天深夜他从独自租住的公寓中突然醒来,大口喘气,却惊讶地发现自己还活着。

怎么可能呢?往血管中注射液态金属,无论如何他都是必死的,怎么可能又活过来了呢?

他想不明白。他在公寓的床上呆坐了四个多小时,直到晨光熹微、黎明破晓,金红色的光顺着窗户照射进房间里。他能够看到空气中的灰尘在飞舞,看到自己呼出的气体化为雾珠,甚至能够看到一片片樱花在空中飘落,然后消散。那些金红色的光顺着空气缓缓飘落,落在床上、书桌上、地面上,落进他的皮肤里,化成一道道暖意。

恍惚间他又回到和盐盐一起在武大看樱花的那天。

盐盐是他的女朋友,第一次接触是在院新生群里。她在群中问谁能够帮忙搬一下行李,那个时候他刚搬进寝室整理好被褥,坐在凳子上看到群消息。她的头像是电影《西力传》的海报——那个戴着眼镜,只有鼻子眼镜而没有轮廓的人脸。那是他所认为伍迪艾伦的电影中最有意思的一部,没想到会有另一名女生拿来用作头像。他点开女生的QQ主页,签名上写着“可盐可甜真女子”。他突然很想认识一下这位可盐可甜的真女子,就在群里回复说可以帮忙,顺便加了女生好友问在哪。

真实见到女生的第一眼他就心动了。女生的长相很符合大众对萝莉的定义,大大的眼睛,肉肉的嘴巴,笑起来会有一对可爱的酒窝。尽管长相可爱,却从眉目之间透露出一丝英气,倒也确实是“可盐可甜”。文森特假装自己是在帮助普通同学,眼神一点都不敢往女孩脸上瞧,他怕和女孩对上眼神会暴露出自己的想法。

后来他把自己的签名改成了“可暖可酷好男儿”,开始琢磨着要追女孩。室友把他的签名截图放到寝室群,大家都笑,一个个说着可暖和可酷是谁啊,可森和可特哪去了之类的玩笑话。

但文森特是认真的。女孩跟他并非一个院,平时上课很少遇见,所以他四处打听女孩的事,选了哪节选修课,参加了什么社团,哪些活动……最终他们在一个音乐趴上见了面,女孩是组织音乐趴的社团的成员,而他则抱着一把吉他中途蹭到了话筒旁说陈恬研同学,我可以为你唱首歌吗?

舞台下面是一片起哄声。女孩惊讶地看着他点头。他面对女孩按着和弦,唱的是当时比较火的林俊杰的《一千年以后》,他之所以选这首歌,很大原因便是因为第一句歌词。没有伴奏是一大遗憾,因为这首歌的前奏很美,而他的吉他练得还不是火候,没能弹出想要的感觉。等到唱完他模仿电视剧中男主角追女孩的套路,一把把吉他甩到身后,单膝跪地,含情脉脉地看着女孩,说你愿意做我的女朋友吗?

女孩拒绝了他。

这段故事传遍了校园,成为那一年全校最为人熟知的爱情故事。故事短暂而美丽,而且结局让人遗憾——背着吉他的帅气男孩闯入音乐趴为喜欢的女孩唱歌,然后被女孩狠心地拒绝了。他也因此成为了科大校园歌手的无冕之王,有论坛大神如此评论:“他以极富实验性的行为赋予了歌曲本身新的意义。”

文森特到现在都没搞清楚所谓“新的意义”是什么,被拒绝之后他重新看了遍歌词,才发现歌曲本身是在写一个沉睡千年的机器人在醒来后,发现深爱的女主人早已逝去的故事。而他用这首歌去追女孩,寓意上来说似乎并不怎么合适——如果这便是所谓的“新的意义”的话。

后来他才知道女孩早在那个时候就已经认出了他就是那个开学帮她提行李的男生,而之所以拒绝他,只是开个玩笑而已。有哪个女孩会不喜欢一个互不相识主动帮忙搬东西、背着吉他为她唱歌的帅气的男孩子呢?次年三月,他们相恋了。那是他进入大学的第一学期,他曾经懵懵懂懂憧憬过的校园爱情,竟然这么快地就来到他面前了。

他叫女孩盐盐,取妍妍的谐音,而女孩叫他森森,只是单纯因为特特不好听。

科大东区北门口,是科大樱花最为集中的地区。每到三月底数百株粉色的晚樱盛开,仿若梦幻一般。他和女孩的第一次约会,就是在樱花树下,女孩背着书包朝他傻笑。他把刚买的板煎豆腐塞到女孩手里,说趁热吃吧盐盐,吃得胖胖的。女孩说哼,胖胖的你好把我甩掉吗?他说怎么敢我的盐盐公主,吃得胖胖的我好把你供起来啊。女孩叉起一块豆腐递到他嘴边,说要胖我们一起胖。他张嘴咬掉豆腐,和女孩找了一处长凳坐下。女孩抬头,指着一片飘落的樱花说,你信不信,那片樱花永远不会落到地上。他说怎么可能?要是落到地上你就让我亲一口。女孩答应了,他俩就盯着那片樱花看,后来樱花竟然真的一直飘在空中,可他仍然趁女孩不注意在她脸颊上亲了一口。

后来他一个人去看《秒速五厘米》。那是一部日本动漫,讲述一对曾相互喜欢的男孩和女孩最终错过的故事。没有父母阻拦,没有第三者,横亘在他们面前的只有沉重的人生和漫长的时间,然而正是这样沉默不言的东西,让人望而却步。

他在荧幕前泪流满面,满脑子都是盐盐的声音和笑容。那个曾和他一起晚自习,一起逃课,一起满世界疯跑的女孩,那个一顿能吃三碗饭还说要胖一起胖的女孩,那个在圣诞节戴着圣诞帽粘着白胡子对他说森森我爱你的女孩,永远留在了那个开满樱花的世界里。动漫里男孩说“你知道吗?樱花飘落的速度,是每秒五厘米”,可是他又要用怎样的速度,才能和女孩再次相遇呢?

他和盐盐的最后一面,也是在三月。他们很早便约好要去日本看樱花,然而三月的时候由于他要去武汉参加一个项目,便约好先去武大。武大的樱花和科大一样很美,大概是因为有喜欢的女孩在,所以樱花、山路、石凳,武大的一切在他看来都很美。

在那之后盐盐回去合肥,而他留在武汉要完成项目。项目结束,庆功宴的那天他微信接到了盐盐死亡的消息,那个时候他正起身给全桌的老师和同学敬酒祝贺,突然他的笑就僵在脸上,下一刻酒杯坠地,汹涌的泪水从他的眼中倾泻而出。他没有哭,哭是有声音的。他就那么静静地站在那里,一动不动,一言不发,任由脸上的泪水纵横肆虐,仿佛漫游的河水失去了河床。

他乘坐高铁回去合肥。在汉口站他仿佛看到了不久前他送盐盐上车时盐盐对她撒娇的笑。盐盐搂着他说加油啊,早点回学校,下次去北海道看樱花。听说北海道的樱花五月才开呢,我们可以在小樽一边坐船一边赏樱哦。他开玩笑说,你还能让樱花不落到地上吗?盐盐得意地说当然可以。他就用手指顶顶女孩的鼻梁,说既然坐船,当然是要不落到河上咯,你这个笨蛋。盐盐搂着他嘻嘻地笑,进站前还转身朝他扮了个鬼脸。

那就是他们所相见的最后一面啊。他还没有带她去看北海道的樱花,还没有和她一起穿上学士服毕业,还没来得及和她一起经历往后余生,她就已经离开了。

他呆站着。列车驶入站台,熙熙攘攘的人员上下来回从他身边走过。世界嘈杂而凌乱,他却觉得整座车站空无一人,所有空间都是她的回声。

他忽然明白,生命所赠予他的第二次机会并非无偿,那是盐盐在另一个世界带给他的使命。从此他活下去的目的只有复仇。他要让夺杀害盐盐的所有人品尝到撕心裂肺的痛苦,要让一切毁了他幸福的人终生不再得到幸福。那个因为盐盐是异种而杀了她的组织,所有一切与之相关的人和事物。

永远。

第38章 梅鹿九酿

“别躲了,出来吧。”女人淡淡的声音响起。

还未走到家门前她就已经发现了这些人的存在。他们藏在树上迟迟未动手,想必是要等男人完全走远了之后。现在时机已经到了,这些人也该出来了。女人并不畏惧,她让两个孩子去往了地下室看动画片,自己一个人出了家门——如果外面的声音太吵,就会让孩子们起疑了。

事实上刑天早该发现,在如此偏隘之地所居住的一家四口,身上却不见有普通农夫的蒙昧或者淳朴,反而显得淡泊宁静,甚至仙风道骨,其中必定有不寻常之处。可惜他在这里呆了三天,每日与男人相谈饮酒,却仍然以为男人一家是普通人,愣是将自己的经历守口如瓶。

当然这是刑天所自以为的情景。真实的情况是,他每晚喝醉就要拉着男人的手讲故事,讲自己的人生经历,讲异种与古神之力,讲自己加入华文会面临的道德与人性的抉择。他完完全全地把自己内心的彷徨与挣扎给表达出来了,而且表达着如此鲜活。女人给两个孩子拉了个长椅,两孩子罕见地没有斗嘴,整齐地将下巴搭在椅背上,四只大眼睛扑灵扑灵地盯着这个浑身是故事的纹身大叔叔。免费听真人讲故事,这样的机会可不多。

这是孙思远的主意。男人行医多年,仅仅从气色就能一眼看出刑天并非普通人,他们夫妻在丹霞附近隐居了十多年,与外界唯一的接触是每周一次的外出卖药。然而仅仅去韶关卖药,所接触的也几乎全都是普通人,根本无法知道外面的异种世界现在是什么样子。既然如此,倒不妨从这位姓陆的男人口里套出点东西来。

这也是刑天身为一名前特工竟然栽倒在醉酒这件不起眼的小事上的原因。为了能够将他灌醉,孙思远拿出了家中以祖传医药秘方配制的古酒。古酒名为“梅鹿九酿”,传说是几十年前他的爷爷以鹿角为容器,封存梅花与五谷,于早春之时连续接上九九八十一天清晨的露水酿制而成。接完露水之后爷爷大笔一挥,写就“梅鹿九酿”四个大字,往鹿角上一贴,就把鹿角扔到地窖里面去了。这批酒就那么在地窖里放了七八十年。

孙思远将梅鹿九酿从地窖里取出来的时候大为感叹,原来爷爷在酿酒的时候根本就没打算喝,他是酿给后代的。爸爸那一代满世界跑,根本就没回过这栋房子,自然更不会在意被埋藏在地下的美酒了。直到他回到家里,才发现这些爷爷留给他的珍宝。第一次发现这批古酒的时候,他的眼泪差点就要掉下来。这些自血脉流传下来的东西让他觉得亲近,让他真切地感受到这里叫做家,而不是一栋房子两栋房子或者类似的东西。

给陆羚喝的梅鹿九酿兑了水。毕竟那家伙太能喝,孙思远怕他刚品味到家的味道没多久,又被别人给全部吸走了。所谓的祖传医药秘方,并非指的梅鹿九酿,而是指他往梅鹿九酿中所加的胡蛇粉。那是他用红花、赤芍还有一些其他药材所配置的能够加速血液循环的秘药。

果不其然,陆羚喝醉了之后一骨碌把几乎所有的事情都给吐出来了。这个时候男人就优雅地掏出一张餐巾纸,把自己为了伪装喝醉所流的口水擦干净,然后点上一根细烟,一边听着故事一边回忆往昔的峥嵘岁月。从陆羚的口中他了解到近些年在异种之中恶名四起的华文会,了解到越来越多异种觉醒的险恶形势,了解到被叫做妮妮的机灵的女儿……

妮妮,好名字。他突然有些后悔给自己的一对儿女取名叫喵喵和汪汪了。当初两小子出生的时候他身边正好有一对猫狗,想也没想就取了名字。那对猫狗没过几年就死了,他把它们葬在了橙树林边上,等到喵喵和汪汪长大他就带他们去看那对猫狗的墓,本想说这就是你们名字的由来,却发现本来应该是墓的地方长了一颗歪脖子橙子树,树上还挂着几颗饱满圆润的大橙子。汪汪窜着要摘,被他一巴掌拍回去了,他总觉得那橙子皮里面包着的是猫肉。

他本来以为自己和景儿就要一辈子呆在这个地方的。虽然对不起喵喵和汪汪,没能让他们去看看更广阔的世界。但是更广阔的世界,往往也是更加危险的。他正是因为倦于危险与争斗才带着妻子回来这地方,又怎么希望看到自己的儿女再度陷入这样的危险之中呢?

可是陆羚的到来就像一个预言似的。那些随着他而来的异种之中汹涌的暗流已经触及到他所想要闭门不出的地方了,他总要开门引见阳光,便无从躲避这暗流。正如父亲曾经告诉他的,乱世到来的时候他最为人所需要。他还要在这个地方偏安一隅多久呢?假如眼见着一个个灵魂无助死去的话,大概是父亲也不会原谅自己吧?

人,其实生来就是肩负责任的。

他决定骑上三轮车送陆羚一程,然后孤身一人投入这暗流之中,就如他的父亲当年所作的那样。对于景儿和两个孩子,他无法丢下她们,更无法将她们带进外面残酷的世界,却也不知道该怎么对他们说。大概这就是大我与小我,国与家,铁血与柔情吧,男人蹬着三轮车,惆怅地想。

“嫂子似乎有危险,”尽管才认识三天,刑天却已经称呼起女人为嫂子,“我们快回去吧。”他刚才坐在三轮车后座,车外田野倒退,如同蹒跚行步的老人一般在拂面而过的风中摇摆。他的神识沿着春风与野草迅速蔓延,却看到在那片橙树林上跳下来三个人。每一个都拿着或刀或枪的武器,正朝着房子那边走去。

男人不解地看着刑天。他不知道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回去!”刑天大声道,“快!”他开始着急了。

男人这才想起对方可能具有相关的异能。无论如何,回去一趟也不会造成太大的损失。路面太窄无法直接掉头,他只得停止蹬动,等到刑天跳下来后,再将车子搬到相反的方向。

刑天坐在车上不再说话。此刻他的神识全开,所有注意力都集中在那几个人身上。他们已经慢慢靠近房子了。

第39章 神农鼎

女人话音刚落,便从房子周围的角落之中蹦出来三个人。当先一人面若重枣、唇若涂脂,左边一人,丹凤眼、卧蚕眉,右边一人,相貌堂堂,威风凛凛,三人并排整齐地站立着,手中各持着一把斩马刀。

“关三?”女人皱眉,“父亲让你们来的?”

所谓关三,并非是指一个人的名字,而是名为关大、关二、关三的三兄弟的合称。虽则也是关三的名字,但是一般称呼关三从来不是指关三,而是指关三。关三总是同时行动,而且相互之间极为协调、极有秩序,久而久之,大家也就慢慢地忘掉他们原本是三个人了。

“景公主,”关大开篇,“小的受平王之命,”

“前来收回神农鼎,”关二正文。

“还请公主包涵。”关三结尾。

三个人三段话,条理清晰承接有序,逻辑完整主次分明,最关键的是语速与语气均保持了一致。女人满头黑线,尽管过去这么多年,她还是忘不掉这三个不是连体婴儿胜似连体婴儿的家伙。

“神农鼎不在这儿哦。”女人说,“如果在这儿的话,早就被抢走了。”

“一般人根本无法找到这里,”关大开篇,“即便是一些异种,”

“公主您在周围布下了九黎的古结界,”关二正文。

“非古神血脉的异种是无法进入的。”关三结尾。

“的确是结界。”女人叹口气,“大家都是同族人,这些东西也瞒不了你们。”

“既然如此,”关大开篇。

“公主就请将神农鼎交出来吧,”关二正文。

“免得动武,我们也好回去复命。”关三结尾。

“我九黎一族,又有何资格占用神农鼎呢?”女人说,“神农鼎本就是神农家族的东西。”

“自最后一任神农将神农鼎交予我九黎氏族看管以来,”关大开篇。

“已经过去了几千年,”关二正文,“神农血脉已断,神农鼎则应为九黎所有。”

“理所应当的。”关三结尾。关二说得比较多他有点没话说了。

“药王一脉本是神农旁支,继承神农鼎又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呢?”

“旁支之所以为旁支,”关大开篇,“盖因其无法享有与嫡系相同的权利。”

“神农旁支不止有药王一脉,”关二正文,“所以谁也没有继承神农鼎的权利。否则旁支间为了争夺神农鼎而相互厮杀,与神农血脉又有何好处?”

“关二说得对。”关三结尾。

“无论如何,神农鼎都轮不得外人干涉。”女人冷声。

“公主既然嫁与药王一脉,”关大开篇,“九黎与神农便是亲家的关系,又何来外人一说?”

“王子尚年幼,且继承王位困难,”关二正文,“九黎早晚是公主的,神农鼎在谁的手里又有什么区别呢?”

“没有区别的。”关三结尾。

“阿明……”女人念叨。十五年前她离开九黎的时候那个小家伙才一岁,现在已经十六岁了,想必已经是个勇猛敏捷的帅小伙了吧。

“你们刚刚说什么?阿明他继承王位困难?”

“是这样的……”关大开篇,“我也不好直说,”

“我也不好直说,”关二正文。

“我也不好……”关三结尾,但是他再不说就没人说了,“王子的这儿可能存在一些问题。”

三兄弟同时指了指自己的脑子。

女人有些吃惊,她没想到当初那个肉嘟嘟的小家伙长大后脑子却有问题。她不好细问,但想着脑子有问题总归不会过得太好,不禁心中有些难过。这个弟弟她从他一岁的时候就已经离开,相隔十五年从未见过。没能亲眼见到弟弟长大也算是她的遗憾之一。

“总之神农鼎不在这里,我也不会给的,”女人说,“你们要是识趣一点,就快回去吧。”

“我们如果就这么回去,也无法向平王复命。”关大开篇。

“公主您也了解平王的性格,”关二正文。

“所以请原谅我们的冒犯了。”关三结尾。

关三的意思是没有回旋余地,可能需要动手了。

女人暗忖,关三本身就是九黎氏族四大护法的弟子,能力绝不在她之下,三兄弟配合起来更是威力倍增。而她自从逃离九黎,这些年来跟在夫君身后,更多扮演地是一个妻子和母亲的角色,疏于练习的她应该不是关三的对手。然而她更不能将神农鼎泄密给对方,一旦父亲得到神农鼎,就会有足够的实力向西陵发动战争。那个时候异种的事必定要浮出水面,天下必将大乱。而身为神农后人,思远必定会为之奔波,他们苦心搭建的家庭和平淡幸福的生活必会不复往昔。其实思远作为药王后代,并非作为嫡系传承千年,本身就已经不算做是神农后人了,可谁叫他有个以天下大事为己任的爸爸做老师呢。

关三也很为难。他们原本藏起来准备偷袭,正是要趁深夜直接入室偷出神农鼎,并没有伤害人身的打算。景公主虽然和平王闹翻,但也并非他们可以动手的对象。至于那个男人,更不用提了,当初神荼郁垒二大护法合力才将男人拦住,如今只来了他们一个,不对三个,不对还是一个,反正打不过就对了。

还好男人走了,和另一个男人一起坐着一辆三轮车沿着羊肠小道渐次远去——感觉有些怪怪的。单独对付景公主他们还是有把握的,以如今的形势来看,也只好先对付景公主再想办法找出神农鼎了。神农鼎作为八神器之一,那个男人该不会放心不将其放在身边的吧。

其实早在十几年前,平王应该就已经知道了景公主的位置了。关三猜想他之所以没有立即下令抓捕,正是想假借孙思远之手保护神农鼎。以平王的打算来看,是将神农鼎暂存在这里,一旦等到需要的时候,便会派人来取了。

可怜的公主啊。关大叹。关二跟着叹。关三也叹。

女人屏息凝神,看向关三。室内的空气突然开始加速流动,屋外的风不停被卷入,汇入加速流动的空气之中,这些多出的空气开始相互挤压,屋内逐渐闷热起来。

关三只感觉到胸口一阵压抑,呼吸慢慢变得沉重,仿若包围着他们的不是空气,而是海水。

风之逆旅!

那是公主的成名技。当初尚在九黎的时候她就凭这一招击败所有同龄人,堵住了所有质疑她的人的嘴。那个时候关三还不是护法,王子没有出生,公主也没有遇到那个药王的后代。那个时候平王还不像现在那样情绪多变,公主是他唯一也是他最为心爱的女儿。

如今再使用这一招,公主却站到了他们、站到了整个氏族的对立面。可是她的眼神那么坚决,仿若谁都不能撼动她的决心。

那个自称是神农后代的男人,究竟是何方神圣?

第40章 金之猛兽

“风之逆旅,当年得以一见。”关大开篇。

“今日再现,更胜往昔。”关二正文。

“噫吁嚱,危乎高哉!”关三结尾。

女人还未开口,又听到关大说,“你在说什么东西?”

“为什么没有接着我们的话说?”关二质问。

“你俩把话都说完了要我说什么?”关三道。

“你可以把老二的话重复一遍。”关大道。

“你可以把我的话重复一遍,”关二说,“就像这样。”

“我可以把你的话重复一遍,”关三说,“就像这样。”

“没错,就是这样,记住了吗?”关大说。

“没错,就是这样,记住了吗?”关二说。

“没错,就是这样,记住了。”关三说。

女人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们三个人没有说话。她没有动手的意思,如果关三能够相互之间聊上半天,她自然也是十分乐意的。

“抱歉。”关大朝女人鞠了一躬,“家弟让公主笑话了。”

“抱歉。”关二以同样的姿势角度鞠了一躬,“家弟让公主笑话了。”

“抱歉。”关三也照着样子学起来,“我让公主笑话了。”

女人点头。她的风之逆旅早已经消散,毕竟眼前站着相互吵架吵着乐呵的三兄弟,也不好打断人家。

停顿片刻后,关大正色,“风之逆旅,当年得以一见。”

“今日再现,更胜往昔。”关二正文。

“更胜往昔!”关三结尾。

女人满头黑线,“你们快回去吧。”

“不得神农鼎。”关大开篇。

“何颜面以回?”关二正文。

“无颜以回!”关三结尾。

女人有些无奈。刚才她使出风之逆旅,本以为要痛痛快快打一场。那么多年没有动手,她也不知道自己的实力会退化到什么地步,总之不会是关三的对手。但关三既然是她父亲派来的人,当年也算是她的下属,就一定不会伤害她。如果不快点决出胜负,她的一对儿女在地下室呆久了就会起疑心,事态可能就会更复杂了。但关三一顿挠嘴皮子,早已经将紧张的气氛消磨殆尽,所以现在到底是打还是不打呢?

女人这边没有动手,关三各自提着把斩马刀站在那里也很尴尬。

“那么公主,”关大开篇,“我们要动手了哦?”

“真的动手了哦?”关二正文。

“动手了哦?”关三结尾。

女人叹口气,风之逆旅再次展开,屋内空气再次闷热沉重起来。

关三见势,遂拎起斩马刀,弓步下蹲作出迎战的姿势。

“能把你们的刀收回去吗?”女人说,“看着有些吓人。”

“哦,好的。”关大说。话音刚落,他手中的那把斩马刀瞬间粉碎,消散在空气里。那把刀竟然是灰尘所凝结的,光看外表绝对是一把货真价实的刀,刀刃甚至还泛着寒光。

“哦,好的。”关二手中的斩马刀也随之消散。

“我就说对阵公主不该用这种武器嘛,像什么样子。”关三嘀咕着化掉了手中的长刀。 “关三?”关大喝斥。

“关三?”关二学着喝斥。

关三挠挠头,“我错了!我要把哥哥的话重复一遍。”

女人不由觉得好笑。关三当年在九黎之内赫赫有名,一半是因为其砂之法术的独特,更多的却是因为三兄弟之间出奇的一致和互补。三兄弟的仪表姿态要始终保持一致,连说话也必须保持连贯,再加上行事鲁莽天真,久而久之就在族内出了名,原本的三胞胎兄弟也被大家叫成了一个人。“关三”,大家都说他们有着三个人的身体,却用着一个人的智商。后来大护法神荼感于三兄弟虽愚钝但却天真的心性,收其为徒,没想到竟然发现了三兄弟在法术上的天赋。

九黎自蚩尤统领三苗部落以来一直研习巫术,传承至今逐渐被叫成了法术。实际上法术本身与那些新兴的异种所称呼的“异能”并无本质区别。九黎的法术以阴阳五行为基础,分为五系,金木水火土,以水火为尊。关三对灰尘的控制按理来说应该属于土系法术,然而除去类似于灰尘的粉末状物体或者小块的砂石,他们并不能够像普通土系法术那样直接操纵土壤。大护法只能专门给他们的法术取了个名字,叫“砂之术”。

至于她自己的风系法术,自然也并没有包含在五行之中。若是按照八卦与五行的对应,风是属木的,然而她根本无法感觉到自己与木属性的联系。她见过同族木属性的伙伴,控制周身一定范围内的植物,甚至能够让枯树逢生。然而当她对着一颗小树苗绞尽脑汁的时候,却只能看着小树苗摇啊摇,摇啊摇,摇啊摇……春秋时期以阴阳化生“六气”,所谓“阴、阳、风、雨、晦、明”,倒是的确将风列入了其中。但是那时对于已经将厚厚一本古籍翻了一大半的她来说,那已经不是一件可以引起情绪波动的事情了。

在认识孙思远甚至逃出九黎之后,她才见识到这个世界的广大,并不是仅仅巫术就可以概括的。她所长大的地方,原来是一片叫山东省的土地。山东省南部有一座山,叫做苍山,她的族人就居住在苍山深处。她甚至渐渐知道了族中传说的那些分散的“旁支”分别是在湖南、湖北、云南……这个世界有太多让她感到新奇的东西,会跑的“金之猛兽”叫做汽车,可以按按钮控制的“夜之冥火”叫做电灯,喝起来带有甜味还会冒泡的“灵魂之水”叫做可乐,可以拓印世间万物的“须臾幻境”叫做显示屏……

这个世界也有太多让她不解的东西。汽车、电灯、可乐……所有这些新东西让她觉得“天有异变”,甚至担心这个新世界里的每一个人都拥有强大到能与四大护法匹敌的法术。她甚至开始担心起九黎整个氏族的安危。直到后来她才发现虽然这个世界的人拥有那么多厉害的工具,自身能力却绝对不值一提。她曾亲眼见到“金之猛兽”呼啸着撞向一位仙风道骨的老太太,她本以为那位老太太会在“金之猛兽”逼近的一瞬间使出法术,瞬间控制住“金之猛兽”,然后再逍遥离去。

然而仙风道骨的老太太一下子就被“金之猛兽”撞飞了,不仅仅被撞飞,还飞了十几米远。她之所以认为老太太是被撞飞,是因为在老太太被撞飞的一瞬间,四溅的殷红的血盛开在空中,仿若九黎最为常见的曼陀罗花。“金之猛兽”猛地停在原地甩尾,从肚子里跳出来几个人朝老太太跑过去。她这才发现老太太应该已经死了。

她这才见识到一些相似之处——尽管来自不同的世界,但大家都是骨头与血肉堆积而成。九黎族天性好战,她在族内也曾见过族人相互争斗,但那种场面会壮观许多。原来杀人不只可以通过用法术,还可以是“金之猛兽”或者类似的工具。而这些无情的工具,让她心中对死亡竟然生出了几分惧意。

孙思远一路带着她南下到了广东,对于她在路上所见识到的一切,他都没有任何提醒,也没有任何安慰。他只是静静坐在一旁陪伴着她,在她受到惊吓的时候握住她的手。只要看到他的眼镜,她就会莫名变得安心。她知道孙思远是神农一族的旁支血脉,正如孙思远知道她是上古部落九黎的公主一样。早在她认识孙思远的时候,那个男孩就从未掩饰过自己的想法,他说他将取回神农鼎。但没有人当真,大家都以为是玩笑话。等到他真的将神农鼎带走的时候,那些人又会怎么想呢?

第41章 出逃

神农鼎并非如传说,类似于历史书上司母戊方鼎那般沉重庞大。真正的神农鼎是神农用来炼药的,大概只有一只矿泉水瓶的高度。所谓炼药,也并非是说要将所有药材全部放进鼎中,然后点火加热——这是在煲老鸡汤?

炼药师以自身的火属性法术融化药材,将汁液导入鼎中,再辅以精准把控的火焰,最终将药材凝结为丹药,这便是炼药的过程。作为神农一脉的旁支,药王孙思邈曾经拥有最为纯净的火属性能量,后世尊称孙思邈为药王,更多的是指其在炼药之上的功力。早在孙思邈之前,就有扁鹊、华佗、张仲景等神医完成了中医药的绝大部分理论研究,更别提还有神农这位尝遍百草的神医之祖了。药王之所以声名大盛,便是因为其天生的纯净火属性可以帮助他完成绝大部分炼药过程中要求苛刻的火焰控制,进而将前人的理论研究结为一件件硕果。孙思邈炼出无数神丹妙药,救活了无数人,名声自然盖过了当时的神农嫡系。

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那些神农嫡系自恃血脉高贵,然而就是没有足够纯粹的火属性能量来提炼丹药。炼不出药来,即使做出最伟大的理论发现也无济于事。这就好比某人说发明了某种可以让人起死回生的秘法,然后就有一大堆死人等着排队,伸手说药呢老子等着复活呢,结果这人手一摊,说药理论上是可行的,但是做不出来,这就很像骗子了。不仅救不活别人,反而自己有可能被打死。

所以血统高贵的嫡系们也只能眼睁睁看着孙思邈起高楼宴宾客,而自家楼台一片冷清。这个时候他们才明白一个道理,血统的确是天生的,很珍贵,很高傲,很稀有,很独特,但天赋更是天生的,再珍贵再高傲再稀有再独特的血统没有天赋也只是一根废柴。而且还是一根有着肮脏火属性的废柴,说不准烧出来的火都是臭的。

好在孙思邈终究没有炼出来什么长生不老起死回生的秘药,因为传说孙思邈101岁就挂了。本来101岁已是长寿,没想到病人们感药王之恩德,硬生生要把他拉到165岁。这些人大多对照着几本史书瞎说胡扯,逮着蛛丝马迹就以为自己逮着了药王的生命轨迹。真正有些可信的传说是孙思邈早就炼得长生不老神药,隐居太白山去了。

总之,当初孙思远就是把神农鼎揣在怀里,和黎景一起南下去了广州。同列火车的大爷们打着扑克喝着啤酒,谁也没想到身边这对看起来普普通通唯一不普通的就是男的长得帅女的长得漂亮的普通男女揣在怀里的普普通通唯一不普通的就是长得也很漂亮的烟灰缸竟然就是被华夏文明古老氏族奉为神器的曾被他们在历史书或者电视剧中所见到的传说中的神农炼药时使用过的鼎。大爷们就这么嗑着瓜子和上古神器神农鼎共处了七八个小时,到站前偷偷朝黎景瞄一眼心说小女娃真漂亮然后拎着蛇皮袋下车去到工地干活——正是“被酒莫惊车上客,赌牌消得瓜子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孙思远和黎景从广州站朝外走出去的时候,天亮得发白,空气中仿佛有灼热的火焰在燃烧。这个时候追着他们出来的九黎族人一个个困在安检处,不是广州站的安检处,是在山东出发时的安检处,因为他们身上藏着奇奇怪怪的符纸和暗器,被当作为邪教进行隔离观察。黎景倒是很好奇为什么他的族人没有使用法术,当时的她对九黎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只能理解为安检人员其实是个不世出的藏世高手,将她的族人完完全全地压制了。

孙思远一招手,一只“金之猛兽”便受命停下,这让黎景吓了一跳。她本以为孙思远是一名炼药师,掌握着火系法术,同大部分九黎族人一样,没想到他还会使用召唤术,那是一部分三苗族人才会使用的法术。即使在三苗族内,这种法术似乎也不为族人所容,使用召唤术的人被驱逐后前往了苗疆,也就是现在的云南。按照九黎族内法典的说法,阴阳五行承自天地,为正统之术,而召唤术则以控制活物的心智为目的,是为堕入邪道。

后来她才发现她所谓的“金之猛兽”在这里叫做汽车,孙思远甚至还向她介绍了一种更为可怕的工具飞机,听描述像是没有灵魂的神鸟毕方。据说飞机可以只花几个小时就能完成他们转了几天的火车所走的路程,这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黎景跟着孙思远来到了一个挂着木质牌匾的店家,牌匾上写着三个墨色的大字“白云堂”,里面是药房的陈设,药房伙计恭恭敬敬站在台前朝他们行礼。黎景跟着孙思远来到后堂,一张木桌旁坐着一个前额和半个头顶剃得光光,后面扎着长长麻花辫的中年男人。男人眉发皆点缀有白色,独自坐在木桌前把玩着一只手掌大小的火炉。

黎景盯着男人的奇怪发型看,她总觉得男人的前半个头和后半个头是分开的,假如抓住那根辫子转上几转,男人的后脑壳就会打开,然后从里面蹦出来一只木鸟或者木蟾蜍。这些都是她小时候玩过的玩具。她很好奇这种转几下就能打开开关的东西,就去问父亲,父亲说那是精通机关术的诸葛家族送给他们的。那时她还小,没听过什么诸葛,就记成了猪哥,直到现在有时还会很奇怪地回忆为何父亲会跟一头猪称兄道弟。

男人朝黎景满意地点点头,这让黎景有些羞愧,明明前一秒她还在想把对方的脑壳转下来的。孙思远坐到了男人对面,从口袋里掏出神农鼎放到男人面前,“神农鼎,我拿回来了。”

男人一下子就热泪盈眶出来,这让沉浸在抠脑壳中的黎景吓得往后退了一步,她以为转脑壳把男人疼哭了。男人激涌着两行热泪,双手捧起本来单手就可以支起来的神农鼎,声音沙哑:“这么多年了……”

“爸。”孙思远轻轻拍着男人的肩膀。

男人仍兀自哭着,泪水全部滴到了鼎上,口中不停地唠叨重复着同一句话,“这么多年了,这么多年了……”

黎景赶紧甩手,她总觉得男人哭成这样是她转脑壳转的。

孙思远起身,叹了口气,示意黎景一起离开。黎景走到门口时往回看,男人仍旧抱着神农鼎老泪纵横,在木桌上断断续续说着“这么”“多年”之类的话。

第42章 神荼

当刑天拉着孙思远十万火急地赶回家中时,却发现女人慵懒地站在墙边。女人的对面,背对着他们则站着三个人。有些奇怪的是,明明是三个人,背影却几乎一模一样,倒像是一个人的三个分身。女人跟这三个人之间没有打起来,双方正对站着,不像在打架,倒像是在就某些国际问题进行友好协商。

刑天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他刚才在神识之中明明见到这三个人人手一只斩马刀,面露凶色地朝女人逼近,误以为这三个人是劫匪。荒郊野岭的地方遇上劫匪杀人放火也不稀奇吧?他在叫孙思远一起回来后收回了神识,心中早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无论如何他心中长吁出一口气,在这里过的几天男人和女人都待他很好,他不希望他们遇到什么不幸。还有那两个孩子,虽然一口一个“纹身大坏蛋”要不就是“纹身大叔叔”,但是给他的感觉就和自己的女儿妮妮一样,调皮可爱,让人感觉到温暖。

他有点想念妮妮和阿染了。

那三个人听到背后的脚步声,转身看过来,却在见到男人的一瞬间同时跳起来,然后同时落地退后一步:“药……王家小子!”

孙思远小时候曾作为神农旁支被秘密送往九黎开发火属性法术,关三比孙思远要大上几岁,也不和其他人一样称呼思远弟或者小孙,反而直接叫起了“药王家小子”。这倒也并不奇怪,关三的行事风格并不比人正常多少。

“关哥们。”孙思远则是这么称呼关三。“哥们”不是口语中的“哥们”,反而是指“哥”很多的“们”。

“药王小子你回来啦。”关大讪讪道。

“我……我们是来探望公主的。”关二同讪。

“绝对不是来偷神农鼎的。”关三也讪。

“你说什么?”关大怒道。

“你怎么可以胡乱说话?”关二怒道。

“难道我说的不对吗?”关三懵了。

孙思远摇摇头。即使关三不说他也知道对方千里迢迢找到这里来所为何事,除去神农鼎似乎也没有第二个理由了。

“神农鼎的确被我带走了,可惜不在这里。”他说。

“神农鼎本就是神农也就是药王一脉的宝物。”关大开篇。

“让药王小子拿走也是应该的,”关二正文,“我们只是来探望一下公主。公主离开九黎很久了,平王很想念她。所以命我们前来了解一下,见到公主安好平王一定就放心了。这也多亏了药王小子你的照顾……”

他把能说的该说的都尽量说完了,怕的就是关三再来一句没脑子的话。

“平王还说了,不管用偷的用抢的都得保证公主的安全。”关三果然不负众望。

没等关大教训关三,孙思远就已经说道:“我说了,神农鼎不在这里。不管是偷是抢,你们都拿不到。早点回去吧。”

刑天站在一边一脸懵逼,药王,神农鼎,九黎公主?这些都是什么东西?

原来这家人不是普通人?所以他憋着酒劲隐瞒了好几天的异种相关的事情说不准人家早已经知道了?而且其实人家知道的比他要多?这就有些尴尬了。

刑天突然发现神识领域的界限边多出了个人,他刚准备细看,那个人又突然不见了。下一秒再出现,已经向领域内部前进了数十米。再下一秒,又是数十米……刑天的神识紧跟着那个人,才勉强看清了那个人的脸。

是他?

刑天皱眉,今天发生了太多他不了解的事情了,就像第一次得知异种存在的那天一样。看来这个世界远不止他所以为的那样,除去异种,似乎还存在着其他的神秘力量。

“既然这样,”关大叹口气,“我们就明说了。”

“的确是平王派我们前来取回神农鼎。”关二也跟着叹气。

“还是把它乖乖交出来吧。”关三一边叹气一边说道。

关大真想一爆栗敲到自己弟弟的头上。连他们的老师神荼都无法单独拦下的药王家小子,就凭他们三个的实力还敢口出威胁?

孙思远听到这话也笑了。他当然清楚关三的实力,当初在九黎关三就远非他的敌手,即使这些年关三在神荼的教导下有很大进步,但是他现在的实力,也远非当初的他所能比的了。

“快走吧,不要让我赶你们走。”他摆摆手。

关三面露尴尬之色,这情况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如果走了就代表平王亲自交代的任务无法完成,那可是让人颜面扫地的事;而如果不走,免不得要和药王小子打上一场,最后被打得灰头土脸再走,平王交代的任务还是无法完成,那还是一件让人颜面扫地的事。唯一不同的是,打上一场代表他们尽力了,只会被认为是“能力不足”而非“态度有问题”。这可是两种差别迥异的评价。

关三还在犹豫为难,却听到身后一阵爽朗的笑声:“小远还是和当初一样见了人就剑拔弩张啊。”

关三差点就热泪盈眶,这是他们的老师啊!

刑天看向这个无声无息突然出现在关三背后的男人。男人眉发皆白,面容清癯,然而眼角与额头已经出现轻微的皱纹。看起来约莫有六十多岁的样子,然而灰布长衫下的身板笔挺,身形保持地像三十岁左右正值壮年的年轻人。最让刑天惊讶的是,这个人便是他所租来的那辆阿斯顿马丁的车主。他在车上见到过这个人的照片,给他的印象很深刻,毕竟很少会有车主通过租车公司租车,还会将个人信息暴露在车里的。

“老师好。”关三一齐朝男人鞠躬。

“神荼?”孙思远皱眉。

“老师。”黎景也朝男人微微弯腰。神荼也曾是她的老师。

“景儿。”神荼似乎有些感伤,“一转眼就十几年了。”他没有称呼黎景为公主,作为九黎最重要的几位元老级人物,黎景甚至平王都是他看着长大的。刑天对他的猜测很接近,但却是错误的。他今年已经七十六岁了。

“是啊。”黎景说,“郁垒爷爷现在也还好吗?”

“好得很!”神荼笑道,“就是经常念叨景儿这女娃娃怎么还不去看他。”

黎景低头。她知道郁垒很喜欢他们这些娃娃,当初被他念叨着照顾着的孩子,现在大多已入不惑之年,有了自己的孩子,还有多少人会和当初一样每天都去找他玩呢?

“你不必内疚,你做什么都是你的自由,家族绝对不是用来作你的束缚,”神荼说,“但是神农鼎,作为神农托九黎代为保管之物,我们是一定要拿回去的。”

“我都已经拿出来十几年了,你们的动作倒真是慢啊。”孙思远冷笑。

“小远,你本是一个极有天赋的孩子。”神荼叹气,“可惜和你的父亲太像……”

“住口!”孙思远怒道,“我父亲一生都是为了这个世界,为了天下苍生。他想要得到神农鼎,像先祖一样炼出更多神药救助世人,没想到被你们害成那副模样……”

“神农鼎按照神农的嘱托留在九黎,即使你们是药王一脉,也没有将其夺走的理由。”神荼说,“你父亲自己也知道。后来他将你送来九黎,如果我们想要害你父子,为何还要接收你,帮助你培育火属性练习法术呢?”

“九黎之人,做事自然有九黎的道理。”孙思远平复了情绪,冷声道,“我不管你们什么目的,神农嫡系已经衰落,神农鼎本就应归药王一脉。”

“药王一脉,又何尝不是已经衰败?”神荼反问。

孙思远无法接话,只得冷声:“当初你和郁垒二人合力才拦住我,如今一个人就想打败我吗?” 神荼笑笑,“你的确是一个天才,你是我见过属性最为纯净的孩子。但是你得明白,当初我和郁垒并不想伤害你。”

“你是说那时你们未出全力?”

神荼点头,算是默认。

孙思远沉默了一会。他看向女人和刑天,用眼神示意女人去照看孩子。

“我们去外面打吧。”他走向屋外,“这房子好不容易才建成的。”